12.17 石臺:7萬元司法救助金暖民心

通訊員徐鴻

12月4日,躺在病床上的鮑某接過石臺檢察院控申部門7萬元司法救助金,激動地說:“感謝黨和國家,感謝檢察院的救助”。

鮑某是石臺檢察院辦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件被害人。2018年12月10日,鮑某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造成重傷二級,搶救和治療費用已經花費了30多萬元,仍需繼續治療,但被告人查某是五保戶,家境困難,僅賠付了1.5萬元。

石臺檢察院在對被告人提起公訴時,發現被害人鮑某符合司法救助的條件,便主動告知被害人鮑某申請國家司法救助的條件和程序。今年9月30日,鮑某之子向檢察院申請司法救助,檢察官對案情進行了細緻地審查,到鮑某家中進行實地走訪、詢問,併到其戶籍所在地村委會詳細瞭解情況。之後及時啟動了國家司法救助程序,成功為被害人鮑某申請到了7萬元國家司法救助金,幫助其緩解目前的困境。

鮑某的兒子向檢察官表示:“沒想到司法救助金這麼快就申請到了,非常感謝石臺縣檢察院的同志對我們老百姓的關心,我們感到十分溫暖!”

此次石臺縣檢察院溫暖控申行動,彰顯出檢察機關公正執法的辦案宗旨,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辦案理念,同時向人民群眾傳遞了司法的溫情,實現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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