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臺法庭:耐心調處 化解糾紛

原告毛某訴稱,被告申某於2017年9月向其借款4萬元用於經營。此後兩年裡,申某僅給付了部分利息,毛某多次催要借款及剩餘利息,申某拒不償還。毛某無奈,遂訴杜集區人民法院,要求被告申某給付借款4萬元及利息6400元,起訴後的利息繼續按照年利息24%計算至付清止。

杜集區法院石臺法庭受理案件後,立即聯繫到被告申某,申某主動到庭應訴,並表示欠款屬實。在法官多方協調下,雙方同意調解。申某表示,因其母親住院花費近17萬元,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無奈之下他才拖欠欠款不還。原告毛某瞭解到原因之後,當場表示原諒其欠款行為,並酌情減少部分利息。最終,雙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被告申某共計償還原告借款本金4萬元及利息6000元,雙方約定於2020年10月24日前付清。雙方歷時兩年多的借貸糾紛就此落下帷幕。


孫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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