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 男子為女友欠下30多萬網貸 卻連對方真名都不知道

“我不知道網貸有這麼厲害。30多萬欠款對我來說就是天文數字,我現在不吃不喝一年掙6萬塊。”12月17日,資陽人黃先生告訴記者。

2016年,黃先生通過網絡交友平臺認識了女孩郭豔。兩人迅速墜入愛河,發展為戀人。3年多以來,郭豔以各種藉口向黃先生要錢。黃先生通過微信、支付寶、銀行卡轉賬、透支信用卡以及網絡、銀行貸款等方式,給郭豔花費了48萬。

後發現漏洞越來越多,黃先生報警,警方偵查後才知道,郭豔只是網絡女友的化名,真名叫白某某。2019年11月,崇州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白某某已構成詐騙罪。

網絡交友認識女孩3年多 為女友花48萬

2016年3月26日,28歲的黃先生通過網絡交友平臺認識了一名27歲的成都女孩。女孩說,她叫郭豔,單身。兩個人越聊越投機,關係從線上網友發展成線下戀人。郭豔說,希望以結婚為前提與黃先生交往戀愛。

認識3年多以來,黃先生給過郭豔不少的錢:有時候是郭豔親人住院要動手術,有時候是郭豔父親在新疆務工時開車撞人,有時候是郭豔自己生病住院,有時候是郭豔購買汽車、二手房,有時候是郭豔償還親戚朋友的欠款。

黃先生先是拿出了自己的存款,存款不夠了又咬牙透支信用卡,後來通過網絡、銀行貸款。3年多來,通過微信、支付寶、銀行轉賬等方式,黃先生轉賬給郭豔或由郭豔消費共計48萬多元(484,766.83元)。

黃先生的欠款也漸漸超出他自己的能力。截至2019年3月11日,黃先生已償還網絡、銀行貸款本金及利息26萬元(266,620.61元),其中包括手續費3萬元(32,624元),逾期還款費用8937元,利息4萬元(48,179元),剩餘還有31萬元(318,077.39元)未償還。期間,郭豔也通過支付寶還過黃先生5萬元(55,966元)。

漸漸地,黃先生髮現郭豔口中的謊言漏洞越來越多,黃先生選擇報警。2019年3月13日,偵查機關在崇州市大劃鎮將郭豔擋獲。黃先生這才知道,郭豔只是網絡女友的化名,“郭豔”真名叫白某某。

法院判決女網友犯詐騙罪

男子至今仍欠30餘萬欠款

2019年8月5日,崇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白某某犯詐騙罪,向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19年11月,崇州市人民法院判決認為,被告人白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詐騙他人財物42.88萬,數額巨大,其行為侵犯了公民財物所有權,已構成詐騙罪。法院認定被告人白某某的詐騙數額為428,800.83元(484,766.83元-55,966元)。

崇州市法院判決被告人白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五萬五千元;並責令被告人白某某退賠給被害人黃先生造成的經濟損失428,800.83元,公安機關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iPhone粉色手機一部,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2019年12月17日,黃先生告訴記者,和“郭豔”交往期間,通過10多個網貸平臺借款,至今還有30多萬欠款,“我不知道網貸有這麼厲害,30多萬欠款對我來說就是天文數字,我現在不吃不喝一年掙6萬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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