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7 一對夫妻各獲刑20個月!自己逃離舟山,家人“霸住”房屋……

日前,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上訴)案件作出公開宣判,依法駁回上訴人夏某、陳某的訴訟請求,維持普陀法院判決結果。

因為拒不執行判決、裁定,這對夫妻分別被判處一年八個月的有期徒刑。

一对夫妻各获刑20个月!自己逃离舟山,家人“霸住”房屋……

2013年,夏某、陳某以普陀沈家門一處房屋作為抵押擔保,向郵儲銀行舟山市分行貸款人民幣34萬元。同年,他們又以該房屋作為抵押,向曹某借款人民幣14萬元。2016年,夏某、陳某向曹某某等人借款6萬元。其間,夏某、陳某除歸還部分銀行貸款外,其餘借款均未歸還。

2016年,普陀法院裁定對夏某房產准予採取拍賣、變賣等方式,依法變價以償還郵儲銀行貸款,又以其他幾份民事判決書判決夏某、陳某單獨或共同清償對曹某、曹某某等人債務。

法院判決後,夏某、陳某不僅逃離舟山、更換了聯繫方式,還任由夏某年邁的父母和年幼的女兒“霸住”在該處房屋,阻礙法院依法執行。

普陀法院執行幹警多次上門勸說,甚至提出在房屋拍賣後拿出5~10年的租金給夏某一家過渡,絕不讓他們露宿街頭,但夏某一家仍拒不騰退房屋,致使上述判決、裁定均無法執行。

今年5月,普陀法院執行局依法將該案線索移送至公安機關。8月1日,夏某、陳某在慈溪被公安機關抓獲。普陀區檢察院向普陀法院提起公訴。

今年9月11日,普陀法院經審理認為,二被告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法院的判決、裁定,情節嚴重,判決該二人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

夏某、陳某對該判決不服,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審期間,夏某、陳某表示願意做父母的思想工作,勸說家中老人配合法院執行,但是沒有實際效果。

一对夫妻各获刑20个月!自己逃离舟山,家人“霸住”房屋……

12月10日,

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駁回了

夏某、陳某的上訴請求,

維持普陀法院判決結果。

記者:方智斌 通訊員:倪思思 編輯:嚴婷

舟報集團新媒體

精準傳播•專業表達•有效閱讀

日報廣告:2828245 晚報廣告:2828248

新媒體合作:2828459 發行服務:2828297

小記者活動:2828254 印刷服務:2828278

舟山網廣告:2828308

http://www.zhoushan

.cn

集團統一諮詢投訴:2529191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