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7 陈志列建议深圳用惩罚性赔偿让侵犯知识产权者“倾家荡产”

南都讯 记者程昆对知识产权侵权处罚力度太小,侵权犯罪的违法获利巨大,而违法成本太低,是长期制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瓶颈”。深圳市政协常委,市工商联主席陈志列在深圳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大会发言时说,建议深圳能够立法,对侵犯知识产权最高罚20倍,用惩罚性赔偿让侵权者“倾家荡产”,形成强大的威慑作用。

陈志列建议深圳用惩罚性赔偿让侵犯知识产权者“倾家荡产”

陈志列。南都记者 霍健斌 摄

陈志列表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已经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有效武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则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护创新成果、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要素之一。

但目前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陈志列认为还远远不能满足创新驱动发展的需求。知识产权侵权犯罪现象屡打不绝、屡禁不止,致使劣币驱逐良币、山寨击垮品牌的现象经常发生,直接打击了知识产权企业的发明创造热情,阻碍技术创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而造成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陈志列认为是对知识产权侵权处罚力度太小,侵权犯罪的违法获利巨大,而违法成本太低。在2018年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大幅度提高对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的上限》提案中,陈志列曾建议对知识产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上限提高到给权利人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的100倍。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复:全国人大会在推进专利法修改到5倍。

在发言中,陈志列建议深圳市人大向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报文申请支持,把对知识产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上限提高至20倍的可行性,在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有效震慑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保障企业在自主创新道路上健康持续发展方面,再次先行先试。“让侵权者‘倾家荡产’,让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哭着喊着来深圳。”陈志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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