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9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整治大气污染行为的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整治大气污染行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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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整治大气污染行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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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施工单位、经营单位、市民群众: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提升我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我区大气环境质量存在的现实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施工工地、搅拌站、砂石厂、水泥中转站、渣土外运点必须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所有工地100%落实:施工围挡及外架100%全密闭,易起尘作业面100%湿法施工,裸露土及易起尘物料100%覆盖,出入口及车行道100%硬底化,出入口100%安装冲洗设施,出入口100%

安装TSP在线监测设备)。

二、各泥头车企业必须履行主体责任,做好车体清洗保洁,严禁泥头车带泥上路、密封不严等违法行为

三、各建设单位必须履行主体责任,对所用地块采取清理、复绿或者覆膜措施,严防地块裸露、尘土扬散

四、各施工工地、项目严禁使用国Ⅰ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打桩机电机等)。

五、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单位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器,并确保油烟净化器正常使用,严禁油烟直接排放

六、各喷涂印刷家具涂料

等涉气重点行业必须按规定安装废气处理设施,并确保正常使用,达标排放。

七、严禁冒黑烟等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八、严禁露天烧烤露天焚烧等大气污染违法行为。

九、严禁违法销售、使用原油重油生物质等高污染燃料,所有锅炉必须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

十、严禁在禁止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自通告之日起,请各单位、个人自行依法整改。

各街道办、住建、交通、城管、水务、生态环境、交警等部门将联合行动,对污染大气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整改。欢迎各单位、广大市民举报、投诉,上述情况一经发现,将对违法行为人依法严厉查处。

举报电话:0755-27870776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8日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整治大气污染行为的通告

来源:宝安日报、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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