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收到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安公司”)的通知,获悉富安公司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0年1月15日,富安公司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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