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国营企业职工跟大集体企业职工有区别吗?如果有,有什么区别?

清晰的雨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城乡生产单位有:合股的私企.独家的个体.收缴的官僚企业及外资企业。

新中国改造后出现:家庭单位生产的农业.手工业.公私合营.地方国企.中央国企。

工业化运动后农业出现:家庭单干户,公社社员集体式,个体工商户,大集体,地方国企,国企,央企。

改革开放后出现:家庭单位生产式,个体工商户,大集体,地方国菅,国企,央企。

现有退休制的只有:大集体.地企.国企.央企。

大集体行政上归四形:归地方政府,归地企分支,归国企分流,归央企转型。

这一所属性有三式:1.各单位富余人员再编,脱离原单位,自负盈亏;2.本单位职工子弟在单位外编制就业(下乡知青),自负盈亏;3.效益太好与效益太差的分出原单位,自负盈亏。

当时,私企.个体户刚兴起,所以大集体也与个体及私企一样,刚兴自创业,但有的兴旺发财,比留原单位好的不知多少倍,更多的倒闭消失了,其员工啥都没有,还自缴五险一金,且须熬到60岁,才领医保及退休金。而留在原单位的亏也发工资.有全额医保及退休金,盈的收益就巨高了。

悟空问看后咱也在其上留上点啥。


味哎儿


首先,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是我国改革开放前公有制企业的两种基本形式。他们的基本特征是公有制。虽然两者都是公有,但却有很大的不同。国营企业的资产所有权全部归国家所有,工人除了按国家规定标准取得工资外,一切收入都要以利润的形式上缴国家。所以国营职工退休时在国家养老制度改革前的工龄视同缴费。

依照我国宪法,集体企业的资产不是国家的,它的资产所有权归企业全体职工共同所有,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从1982年以后,国家对工商业企业实施了利税改革,不论国营企业还是集体企业都要按规向政府纳税,所以国家在养老制度改革中也把集体企业职工改革前的部分工龄纳入视同缴费年限。可集体企业是自负盈亏的企业性质,如果这个企业经济效益不好,或经营项目发生变化,在企业竞争中退出市场,职工下岗、买断,企业无能力继续给工人缴纳保险,职工想要享受保险只能自己续保,否则养老保险缴费中断了,政府社保部门就不可能按原定的标准给退休职工发养老保险金。

目前在享受养老保险金待遇问题上国内不同身份的群体中存在很多误区。

(一)农民兄弟认为,农民对国家贡献也很大,为啥老了不能和工人一样享受养老保险?这不公平!其实他们不太清楚,工人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是在岗时所在企业和工人本人自己预先逐月从自己劳动所得(单位承担部分也是工人劳动的剩余价值)和本人工资中缴纳的(类似个人储蓄性质)。(二)有部分工人兄弟认为都是工人退休了,为什么有的人每月取得的养老金5000多,可有的每月只有2000多?应该按工龄计算,同等工龄领取相同数额的养老金。这种观点表面看着公平,但实际上是不公平的。因为虽然工龄一样,但单位不同,人家企业经营好的企业职工个人在岗时缴费缴的多;同样是一个单位,但每个人工资高低不同,社保按工资比例缴费,工资高每个月缴的费用也高;还有,人家工龄长,缴费42年,你工龄仅仅15年,缴费金额肯定你比人家少了很多;另外养老保险金缴费是按省份统筹,同一省份每一年的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不同,这个都决定了每个在岗职工缴给社保部门的钱不一样多。养老保险是保险性质,就是要履行多缴多得,不缴不得的原则,如果缴的多和缴的少一样开养老保险金显然不公平。

(三)有很多人分不清退休享受养老保险金和领取退休金的区别;很多人总是盼望今年退休工资按多少比例涨?其实涨退休工资的说法是不准确的。我们养老制度改革后企业退休职工就没有退休工资一说了。每年调整养老金是根据我们缴费时和现在取得养老金时,物价涨、降和人民币升值、贬值的系数决定的,以确保你原来缴的钱不贬值。

(四)有人认为给退休工人开养老金是国家给工人的福利,对其它阶层,特别是私营和自由企业者不公平。其实退休保险改革和医疗制度改革都具有互助性质。为了保证制度的可持续、平稳的开展,除资金来源于老一代职工退休前自我缴费,更主要的是要鼓励在岗年青职工积极缴费,这就形成没退的年青工人缴费给退了休的老工人开保,没得病的缴医保人缴费,给得病人报销医保的情况。只有这样良性运行,才能确保这两项改革顺利实现。所以它不是福利性质,自由企业者不缴费就不享受保险。政府办的五险和其它公司办的商业保险不同的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但保险性质不变。绝对公平是不可能的,例如你寿命活100岁和70岁所得的保险金总额肯定不一样的。政府五险功能最主要是实现社会的稳定,人民生活的保证。


风吹草低5


国企和大集体有非常大的区别。我就是在一个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下的大集体企业上班,过去刚成立不久,企业蒸蒸日上效益显著,不比主办单位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体制的原因:人员老化,设备和技术落后,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最后在无产品加工中申请主办单位改制破产。

我单位从建厂开始,就是以解决主办单位家属子女就业问题而产生的。当时成立于1978年年,为解决厂里众多的上山下乡的回城青年,解决在家待业人员工作而成立的。主办单位给予大力支持给产品加工,几千人的吃饭问题得以解决,社会稳定下来!由于厂房和设备几乎都是主办单位淘汰的破旧房屋和设备,因此在发展中就受到严重的制约,加上人员文化素质教育低,在后来汹涌澎湃的市场经济中,越来越出现诸多问题。

在企业管理中发展上,也处处受主办单位的限制(管理模式和管理人员的安排都是主办单位确定)。在主办单位扶持力度慢慢减弱的情况下,厂办大集体的日子越来越艰难。就拿重庆国防工业所属的几家大集体,都是亏损严重,职工工资普遍偏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才1500元左右,下岗职工生活更加困难雪上加霜。期盼的大集体企业改制工作迟迟未动,我处在的单位,因主办单位效益好,在我厂无产品加工后,经我们职工代表大会要求,企业进行改制全员职工下岗失业回家,主办单位全额承担改制的费用。下岗职工双向选择买断工龄回家和内退拿生活费。


强强5008102


区别肯定是有。我本人就是一名国企职工,身边也认识很多大集体职工。从最直观的收入来看,差距不是很大,但是经过多方面比较,其他一些隐性的差距就会慢慢显露出来。

国有企业,顾名思义,它的所有人是国家,由国家履行出资人的角色,归全民所有。集体企业通常就是由国有企业出资或者是国有企业和员工共同出资成立,它的所有权是大集体。两者的所有权不同。

在我们单位,集体企业职工只能在集体企业任职,是不可以到主业单位工作的。集体企业职工的工资由集体企业负担,集体企业如果效益好的话呢,职工收入和主业员工相差不大;如果集体企业效益不好,职工的收入就难以得到保证。集体企业的稳定性要差于国企。

另一方面,从个人的职业生涯发展来看。主业职工可以去集体企业担任管理层角色,但是集体企业职工发展比较受限制,一般很难走到尤其是主要管理岗位。


躲不过似水流年


楼主您好,在1992年之后参加工作的人群,他基本上不区分,什么国有企业职工和大集体企业职工了。因为所有的员工都需要建立劳动合同,那么只要是建立劳动合同都会依法缴纳社保,你只要是正常的每缴纳一年的社保待遇,那么都可以享受到一年的工龄。

是在1992年之前,一般情况下只是针对于国营企业的在职职工,才会认定这个视同缴费年限,大集体企业的职工,相对来说是不会认定这个视同缴费年限的,所以说在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的人群会有一定的差别。它的差别主要是在于这个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上面。

我说你本人是没有1992年之前的一个工作年限,那么实际上也没有差别,因为它会根据你实际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年限,还有就是平均缴费指数,最终来确定养老金的一个待遇,也就说白了是你公民的一个待遇,那么只要正常的参保一年的养老保险,就是一年的工龄,所以说在这一点上完全是没有任何的区别的。


懂社保


国企是国家的企业,大集体是单位为解决职工个人收入困难,由单位建立的由国企扶持,自负盈亏的企业,这是是国家批准的国企可以自办内部企业,其待遇肯定没有正规的国企好,很多工资待遇由企业自己而定,不执行国家标准,所以说大集体坑了很多很多人。

现在国企倒闭可以国家相关部门管一管,厂办集体职工找谁去呀,厂子都没有了,往那找,头没了。


黑土地的我


国企混岗职工,是指70年代初,国企缺人,临时着急的三八大军,集体所有字,定为12级工资制,70年代初,国企缺少,劳动力,男的劳动力多,女的劳动力少,当时的社区办企业,都是特困家庭和妇女们在社区街道,成立的加工厂,还有没下乡的病,残生,是企业的主要劳动力,随着知青回城又增加了新鲜血液,国家和人民都欣欣向荣,国企的老员工把自己的侄女都,家到单位,工作给企业,的人员大,随着国有企业就扛不住了,就要取消混合痔了


赵夕然


大集体是特定时期的产物,只是为了解决社会就业(如知青回城),缺乏法律地位,导致改革时期成为社会弃子,谁都不管了。

新中国建立后没收官僚资本,尔后公私合营完成对私改造,成为国营企业,社会主义建设立体;而老集体是集合小手工业者,小商业经营而成,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补充。在计划经济时代,两种所有制是不能互换互容的。简单说国营企业是经济建设主体,是老大。集体企业干的营生是零打碎敲,作为经济运行的补充,天生的老二了。它们的法律地位有着天壤之别,劳动待遇也有一定差别。

大集体是临时措施,这个经济主体依附国营企业,职工劳动与国营企业混岗,但收入有一定差别。国营企业与老集体之间夹了一个新集体,就那个非驴非马的大集体,这样的经济组织会有好前途吗?这个大集体的职工在改革中大都自行其是,尤其是国营企业将其剥离后基本消失。尔后中小国营企业都改制了。这段历史就此打住,这是中国职工的阵痛,让历史记住他们吧!


光彩天地


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是改革前工业布局的基本框架。改革后,大多数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改革重组和改制,没有改制的企业留下躯壳退出市场,工人实行下岗分流,发放基本生活费,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到达法定年龄退休基本能拿到退休金的满意额度。最惨的是集体所有制工人,同样为国家作贡献,同样照章纳税肩负社会责任。政府改革启动时把本不该列入改制的集体企业强行改制,把本属于集体职工共同所有的原始积累强行划归国有资产,而对集体职工一次性遣散,遣散费比例320元/年。从此推向社会,自己买养老保险及其它。政府从不过问这些低等公民的生活状况。特别是到法定退休时比同工龄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职工少了六七百元。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全民的国家全部负责缴保险,集体的职工有钱的自己缴,这钱的断缴,到退休时又不准补缴。真不知道“宪法有不有这些规定”?


博爱忠诚


现在实际上已经没有大集体企业,这样一个说法了当然大集体企业,是上世纪遗留下来的一个产物。

首先,国有企业一般国有企业参加工作,那么每参加一年的工作,都会被算作是一年的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

集体企业是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也就是说,虽然你参加了很多年的工作。但是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话。实际上你的养老保险并没有。任何的缴费年限!所以说,在社保这一块大集体企业和国营企业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当然现在主要是分为两种类型的企业,一种是国有企业,另外一种是私有企业,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都应当为企业的职工依法购买相应的社保。所以说,现阶段下的企业是不存在任何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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