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女王的丈夫是王后吗?

两个黄狸呜翠柳


本问题下的另一回答里,已经说明了如今欧洲的相关情况。但这其实只是近、现代欧洲君主国的,以及相对比较特殊的英国(英格兰王国、联合王国)的大致情况。而中世纪时基督教世界各君主国的情况,一般来讲,却是与此截然不同的——


简单来说,就是在中世纪时的基督教君主国,作为一名女性君主的丈夫,获得与之相应的头衔才是常态。甚至,许多人同女性君主结婚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想要获得相应的头衔,并以此来获取这些头衔所能够带来的某种程度上的(抑或只是名义上的)共治权、摄政权。


当然,具体情况就又各式各样了——


比如耶路撒冷王国的女王西比拉(Sibylla of Jerusalem),她的第二任丈夫法兰西骑士吕西尼昂的居伊(Guy of Lusignan)在婚前只是个没有爵位也没有领地的普通贵族。婚后,他获得了同妻子西比拉一样的“雅法和阿什凯隆伯爵”的头衔,成为西比拉当时所拥有的领地雅法、阿什凯隆的共治领主。而待到西比拉成功即位后,居伊不仅获得了“耶路撒冷国王”的头衔,还获得了同西比拉几乎完全对等的王国共治权。


居伊


又比如著名的卡斯蒂利亚女王伊莎贝拉一世(Isabella I of Castile),她的丈夫阿拉贡的斐迪南二世(Ferdinand II of Aragon)在妻子伊莎贝拉即位一个月后,获得了同妻子一样的“卡斯蒂利亚和莱昂国王”的头衔,成为共治君主。但他实际上难以插手卡斯蒂利亚的内部事务,这共治权就远不如前一个例子中的居伊了。


斐迪南二世


再比如苏格兰王国的女王玛丽一世(Mary I of Scots),她的第一任丈夫法兰西的弗朗索瓦二世(Francis II of France),以及第二任丈夫奥尔巴尼公爵亨利·斯图亚特(Henry Stuart, Duke of Albany)都获得了“苏格兰国王”的头衔。但这国王头衔仅仅是头衔,并没有带来相应的共治权。


亨利·斯图亚特


肇英


男性君主的配偶称作“后”,而女性君主的配偶当然不能称作“后”。欧洲历史上女性君王众多,即便如今仍旧存在,而女王的丈夫称作“王夫”,一般都拥有亲王的称号爵位。

如今现存的王夫,只有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丈夫菲利普亲王,原本丹麦女王的丈夫亨里克亲王已经去世。

菲利普亲王,原名菲利普·蒙巴顿,1921年生于希腊克基拉岛,其父亲安德烈亚斯王子是希腊王国的四王子,母亲是巴滕堡爱丽丝公主是英国维多利亚女王的外曾孙女,而其曾祖父是丹麦国王克里斯蒂安九世。



1939年,年仅13岁的英国公主伊丽莎白爱上了这个18岁远方表哥菲利普(两人都是维多利亚女王的玄孙辈后人),1947年菲利普与伊丽莎白订婚,放弃了希腊王位的继承权。当时的英国国王乔治六世赐给其爱丁堡公爵的爵位,直到1957年,加封亲王。

除了菲利普亲王,在现代欧洲知名度最高的就是已故丹麦王夫——女王玛格丽特二世的丈夫亨里克亲王。

如今欧洲的女性王储就是瑞典王储维多利亚公主,将来登基之后,其健身教练出身的丈夫也将成为王夫。



澹奕


有一个词叫“王夫”。提问的人要多读书啊,这是一个很简单的概念。


落下m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其实不简单。

国王的老婆是王后,但是女王的丈夫却不是王后,通常可以被指代为“王夫”——说白了就是“王的男人”。但这只是被指代,正式的称呼可能是“XX亲王”。按照现在英国和欧洲的惯例来说,女王的丈夫基本都被封为了“亲王”,如:英国女王的丈夫菲利普亲王,丹麦女王的丈夫亨里克亲王。

英国女王1947年结婚的时候,还不是女王,只是伊丽莎白公主,或者女王储(crown princess),像现在瑞典的长公主维多利亚一样,因为是王位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可以被尊称为crown princess。(菲利普亲王年轻时头发就往地中海方向发展了。。。)

女王于1952年登基,1953年举行登基仪式后正式称为英国女王,她的丈夫也正是被封为菲利普亲王。下图是年轻的女王头戴象征君权的王冠向民众挥手致意。

同样,丹麦女王的丈夫亨里克亲王原来是法国贵族后裔,于1967年与当时的丹麦女王储玛格丽特公主结婚。1972年玛格丽特登基称为丹麦女王,亨里克于是也随之成为亨里克亲王。

丹麦女王和亨里克亲王是一对逗比,两人非常相爱,相濡以沫度过了50多年,亨里克80多岁的时候突然开始作了:他对于自己这么多年一直是“王的男人”感到很不满,他也想要成为王好不好?但是议会也好,女王也好,都坚决不同意他的要求,不肯封他为“国王”——因为没有先例啊!

亨里克于是暴脾气了:我死了以后坚决不和你(丹麦女王)合葬~~~~

全世界都震惊了,但丹麦人很淡定,因为亨里克亲王隔三差五就闹着要当国王。

女王的丈夫能被封为国王只有一个条件——他本来就是国王。当年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二世在迎娶英格兰女王玛丽一世后,被英格兰议会拥立为英格兰国王。还有西班牙的疯女胡安娜,她继承了母亲卡斯蒂利亚的王位成为女王后,她的丈夫在议会支持下也成为卡斯蒂利亚的国王。这种情况叫“共主”或“共治”——地位平等的国王和女王在一起共同治理一个国家。否则,娶了女王就想当国王,哪有那么便宜的事?于是,亨里克亲王作天作地也没能如愿。

在现代社会,尽管欧洲的大多是君主立宪制,国王或女王并没有太多实权,但是制度就是制度,女王的丈夫只能是亲王,被尊称为“殿下”,而女王才可以被尊称为“陛下”——王的男人要想成为王,中间要跨越的岂止是一条鸿沟,简直是银河啊!

虽然亨里克亲王老了以后作天作地,但他和丹麦女王年轻的时候,真的是俊男美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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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安


女王丈夫的地位问题,同中国传统的观念有很多的冲突,有中国人解决不了的死结:

第一,在中国很明确,孩子是男人的,女人是为男人生孩子的,孩子的父亲不是国王而是母亲,孩子的继承权有问题,如何继承家业,女婿吗?唯一的女皇武则天就纠缠了很久,再找一个男的封为王夫,生下儿子还是那个男人的,和前面的儿子没有两样,倒不如前面的儿子,她先让儿子当皇帝,又让儿子当太子,又让儿子皇帝太作了。

第二 中国没有女王这样高大上的职位,虽历代都拥有同女王一样权力的女人但大都低调的坐在帘子后面,以孤儿寡母示人,以这家媳妇的地位,在这家主持工作,伊不是董事长,是CEO,这里有底线,不能将公司的资产弄到她娘家,敢挑战这个底线,后果很严重。

第三 僵化地制度和保守的取向使王夫无所适从,同时也限制了想成為王夫进取之路,王夫失去了做为一个男人的最基本权力,成为一个没人干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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