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如果行人闯红灯被撞,开车的人要不要赔偿?

O-O你们都是万恶的源泉


根据《道路交通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的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行人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法》在这里没有具体提及行人闯红灯是违法行为,但行人闯红灯明显是无视交通法规的,这样,就要视情节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具体减轻多少?没有具体数字,这就得根据交警现场根据双方责任进行判定。


有一点可以认定:机动车无违法行车,正常过绿灯,但由于行人闯红灯,机动车虽采取了紧急避让措施,但仍然致行人死亡的,并且有证据表明(监控摄像头、行车记录仪、过往行人证言证词等),机动车驾驶人无过错,驾驶人不负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但至少要拿出10%做为人道主义补偿。因为司机无过错,叫人道主义赔偿是错误的,因为赔偿是有过错的,补偿是出于对死者的同情、帮助等原因,由机动车主自愿掏腰包的来提供资助的。

关于10%的人道主义补偿,一直以来受到很多人的议论,既然是出于自愿,是不是可以不掏这笔钱。到目前为止,国家确实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强行叫你去补偿,你可以拒绝,但多年形成的条文任何人好像更改不了,你不给,法院也会判你给,这就是当今现实。国家也是讲道理的,叫你上交强险为了啥,就是出现人身、财产意外后叫你赔偿用的强制性保险规定。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中有一条无责赔付,所以,这笔保险金完全可以支付人道主义补偿了。

但是,行人虽然闯了红灯,但由于驾驶人没采取避让措施或措施不得当致行人死亡的,那就不是补偿金的事了,那得由交警来现场定责了。所以,斑马线前、路口当中,别管它有没有信号灯,就让行人先过,我们等一会又能怎么样呢?


打开车窗看景色


我是一个刚刚考过科目三的学员,下周应该就会拿驾照了,可是我却不敢开车了,就拿这个问题来说,别说别人,我也干过这种事,红灯的时候过了人行道,不过一般都是好多人一起扎堆过去的,也就是我们说俗称的“中国式过马路”,赔不赔偿法律上是不会有认定驾驶人有理的。其实驾驶人在车上操作的时候心里也是很揪心的,记得那是去年刚入冬的时候我在路的一边等过马路,那个路口没有红绿灯但是斑马线也是模模糊糊不对称,我的右手边离我小半个车位的位置有这么一辆小轿车,看着应该是一个男的在驾驶室里操作,一个女的在外面帮看着,结果就在我还没等到过马路的时候车子忽然后退撞到了我,力道倒是不算特别大,但是车里的人和外面的女人当时就懵了,都不敢动了,我看了看他们,也没说什么,因为我也知道车多人也多的时候操作车辆不容易,等我过了马路两个人赶紧下车聊了起来一副松了一口气的样子,我也就没看他们。当时我站的位置车里的后视镜完全看得到,本人180身高,身上还挺肉呼,不可能看不到,但当时车外的女人没有向我说让我让一下,车里也没有鸣笛示警,我正常在等过马路,作为练车学员我的位置足够驾驶人看到,他碰了我这其实已经是很危险的事了,简单的一个个人经历说给大家,马上要考科四领证了,祝我好运吧,希望大家都注意行车安全。


庆庆睡懒觉W


这个我也碰到过,那天我下班回家经过一个红绿灯时我正常绿灯行驶当时车速也就2 3十码,因对面有个陡坡所以车速很慢,我车头刚开下陡坡屁股后面一辆电瓶车闯红灯把我车后保险杠给撞了,一下车见一60来岁的大爷立马打电话报警,后来交警来了了解了下情况说人没事车也不严重就私下解决吧,那我说我是正常行驶没超速速度也很慢就被撞,那交警就说事故是电瓶车闯红灯的责任,让大爷赔修车钱。后来因为不是很严重我看那大爷也慌了我就说不用赔了不严重,但是以后别闯红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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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对方为非机动车且闯红灯,机动车方属于正常驾驶,但发生交通事故。

根据交通法规定: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交通法规定,若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或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当然具体事故责任还需要以交警判定为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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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的注意!行人闯红灯被撞,赔还是不赔?知道这点很重要。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相关规定,可能被大家都忽略了:“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所以,遇到行人,你最应该做的不是抢道先行,而是让行、避让。

日常生活中对闯红灯的情况一点都不陌生。尤其对于交通意识相对薄弱的行人电动车来说更甚。

江苏南京一位妈妈带女儿过马路,对还剩20多秒的红灯置之不理,看见驶来的汽车不避让反而往前冲。就为了那20多秒的抢行,母女双双住进了医院。

如此“淡定”闯红灯过马路,你见过没?

李师傅之所以被交警判全责,因为在过人行道的时候没有减去,虽然是绿灯。所以被判了全责。

有不少网友为李师傅打抱不平。认为不应该负全责,毕竟是行人闯红灯在先。

其实在我们考驾照的时候,就有考试题目里面有规定,遇到人行道和过红绿灯路口都要减去慢行。有不少网友认为关于行人闯红灯事故的责任划分不怎么合理。

其实无论多少金钱的补偿,也是无法挽回一条鲜活的生命,这一点确实无可厚非。不过对于司机而言,行人对于自己的生命都不负责任,为什么还需要他人替他买单呢?这也是绝大多数开车人所不能理解。

所谓法律以人为本,可能最大限度考虑到生命的重要性,才会有这些规定,所谓存在即合理。当然有好处也有坏处,例如,有网友表示,要是一些不懂事的小孩闯红灯,出事了,要是机动车不要负责,显示有违人性。

行人全责,车主也得赔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除了法律上明文的“ 即使行人负全责,机动车仍然要承担10%的责任”之外。交警多会再找出一些如”处理事故不当“等模糊的理由来再提高一下机动车方承担的责任比例,毕竟人命关天。

谁说遵守交通法规的司机撞了闯红灯的行人要负责任?有法律依据吗,有事实模型吗?从法律角度讲,只有无责任赔偿,无责机动车承担不超过10%的民事损害赔偿,这个属于照顾弱势方,不叫承担责任。从事实模型讲,成千上万起交通事故,没出现过无违法行为机动车承担责任的案例,欢迎提供案例。交通违法行为,有单方违法行为和相对违法行为。比如闯红灯,逆行,超速,酒驾,违章停车等,无论是否影响其他车辆或行人、是否发生交通事故,该行为都是违法的,这叫单方违法行为。相对违法行为,比如掉头、开关车门影响正常通行车辆通行;转弯车辆未避让直行车等等,掉头、开关车门、转弯等这些行为,行为本身不违法,一旦影响了其他车辆或行人,那么就变成了一种交通违法行为。所以判断机动车在碰撞闯红灯的行人案例中,不光要看机动车是否有单方违法行为,还要看机动车是否有相对违法行为。好多“遵守规则”机动车撞闯红灯行人的案例中,之所以机动车要承担责任,是因为虽然机动车没有单方违法行为,有相应的相对违法行为并在事故中起因果关系。

具体怎么赔?

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驾驶员没有投保交强险,那么车主需要自己赔偿责任范围内的金钱。二是驾驶员投保了交强险,那么先是由保险公司进行赔钱,不够部分再由驾驶员自己赔偿。三是驾驶员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那么基于次要责任的原因,基本是由保险公司来赔付就够了。

举个例子,假设驾驶员只保了交强险,把人撞死,赔偿总额算下来100万,责任为行人90%,驾驶员10%。 驾驶员投保了交强险,由交强险赔付(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100×0.1=10万元,若驾驶员未买交强险则由驾驶员自己赔付10万元。 交强险赔付达到限额,却还没有全部赔付完的,驾驶员买了商业险的由商业险继续赔付,没买商业险的自己拿钱赔付交强险不够的那部分。什么?还没赔完?不够自己拿呗。

如果年审过期出事故保险公司是不赔,机动车辆必须在年审有效期内出险了才可以获得赔偿。所以年检即将过期的车辆赶紧办理吧!

总结:人命最大。

既然制定了法律法规,我们就必须遵守,无论是行人还是司机。作为行人,我们是撞不过机动车的,所以遵守交规、躲避为上!

作为司机,你开的这堆钢铁有时候是杀人武器,所以,谨慎驾驶,即使遇到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也请减速慢行或让行!

无论责任划分怎样

请记住:人命关天,生命只有一次!

面对生命,你的有理到底能有多少理?

即使未来

我们不用承担一点点责任

但是,面对伤着、亡者

作为司机的你内心会平静吗?

长路漫漫,且行且珍惜。

所以无论是作为司机还是行人、非机动车,都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尤其是对于行人来说,切勿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去衡量和试探驾车司机的个人实力!因为对于赌博来说,“有赢,必有输”!


逗秋雨


应该要赔偿。

虽然行人不守交规闯红灯,有责任,但机动车在斑马线(路口)撞了人,说明驾驶人车速过快或未尽谨慎驾驶义务,机动车一方也有责任,起码会被划个主次责任(行人主责、机动车次责),划同等责任的也不在少数。机动车驾驶人有责任,机动车一方自然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即便在其他情况,像车辆正常行驶,行人突然窜出导致交通事故这种,机动车一方没有责任的,根据规定,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无论机动车一方有没有责任,车辆交强险都要首先赔偿,但赔偿有最高限额,并且机动车一方无责的,赔偿限额会低一点。如果机动车没有交强险的,那本应该由交强险承担的赔偿责任,由车主承担。

交强险赔偿完毕后,尚有损失没有得到偿付的,才由机动车一方按责任比例赔偿。机动车有三者责任商业险的,由商业险根据保险合同为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

所以,驾驶人(不一定就是车主)会不会赔偿,得根据具体情况。首先是交强险能否把伤者的所有损失赔偿完,如果能赔完,那驾驶人自然无需掏腰包;如果交强险赔偿之后,还有应该由机动车一方承担的损失没有得到赔付的,那就由商业险来承担,商业险能够把机动车一方应该赔偿的部分全部赔偿完毕的,那驾驶人也不用掏钱;如果商业险赔偿之后,还有剩余应该由机动车一方赔偿的损失,那就由驾驶人自掏腰包(如果是替人开车的,那就由雇主来赔偿)。


用户59239671925


行人闯红灯被撞,驾驶人肯定要承担责任,具体讲:

一是作为法律规定,保护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是最重要的价值取向;同时作为强弱形势明显的车和人关系,也应该保护弱势一方的人。

二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所以行人闯红灯显然是违法的行为。

三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这条规定是在一般规定的基础上对行车的特别规定。从这一条规定里可以看出,车辆在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无论他违法与否,车辆都应当停车让行。

四是综合法律的一般规定和特别规定来看,行人和车都有违法,但从对车的规定看,责任重于人。因为停车让行的规定并不以行人是否有违法行为为前提,即是说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车辆应无条件停车让行。因此,车辆对于这个事故至少应当负主要责任。同时,因为行人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所以行人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总而言之,驾驶人是肯定应当要对撞人的结果负责任的。


闲庭信步PU


要赔的。

  根据目前的法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而同样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简单点儿说,只有在行人、非机动车“碰瓷”的情况下机动车不需要负责,而哪怕是行人、非机动车理应负事故全责,机动车也需要承担10%的赔偿!也就是说,无论行人、非机动车是否有责任,机动车都需要赔钱!而官方的解释,为“出于保护弱者”。而如果机动车将闯红灯的行人撞死,那么机动车驾驶员则需要负次要责任。当然,如果你是酒驾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不过如果你仔细研究了这部《道交法》就会发现,无论是对于机动车的规定,还是对行人、非机动车的规定,其中出现频次最多的就是“应当”两个字。一般普通人会认为,“应当”所指的意思就是“必须”,但是在法律层面上“应当”则是一个非常含糊的、相对性的概念!当然,我们可以把这样的法律制定称为“人性化”。

  其实无论多少金钱的补偿,也是无法挽回一条鲜活的生命,这一点确实无可厚非。不过对于司机而言,行人对于自己的生命都不负责任,为什么还需要他人替他买单呢?这也是绝大多数开车人所不能理解。

  而问题是,如果出现了与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意外,又该怎么赔偿呢?这里需要分几种情况。

  1。如果司机没有投保交强险,那么车主需要自己赔偿责任范围内的所有钱;

  2。如果司机投保交强险,那么先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不够的部分再由司机自己赔偿,或者由所投保的商业险进行赔偿;

  3。如果司机只负责事故次要责任,那么基本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就够了。当然,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如果驾驶员由严重违法行为(比如酒驾、毒驾),商业保险是不赔的!

  所以无论是作为司机还是行人、非机动车,都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尤其是对于行人来说,切勿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去衡量和试探驾车司机的个人实力!因为对于赌博来说,“有赢,必有输”


行者3316


2003年,在国家提出科学发展观,其中在提出(以人为本)的基础上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前是以条例出现的,根据《交通安全法》,其中第三十八条,六十七条之规定,可以最终看出无论何种情况下,行人与机动车产生碰撞,机动车都要最少承担10%的责任,也就是按次要责任进行承担和赔偿的。自《交通法》颁布后,这两条规定其实际效果却最终产生了大家都熟知的所谓"碰瓷‘’这个我国独有行业的蓬勃兴起,同时也带动了相关产业的活力比如车载监视仪等,无形中增加了驾驶人的经济成本和负担,同时也是交通拥堵的一部分因素。目前,人大及交通立法部门正在视这种情况的存在进行完善,但最终什么结果未出台前,车与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付赔偿责任,除非足够有证据证明对方是‘碰瓷’。


贞观天下128321118


赔偿是肯定的,只是赔偿多少问题而已。

行人闯红灯被撞,开车的人要承担多大的责任?这就需要调取当时的监控和交警进行认证,并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为准。



如果说行人闯红灯,车主也违反交通规则,有车速过快或者其他交通违法行为。那么就可能判定车主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或者是次要责任,或者是同等责任。如果说车主有这三种责任之一,那么车主就当然应当对行人被撞予以赔偿了。

如果说行人闯红灯,车主没有违反交通规则。也就是说,车方无责任。那么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没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10%的赔偿责任。这也就是说,即使是车主没有一点过错,按照照顾行人一方的原则,也应当承担10%的赔偿责任。

总之,行人闯红灯固然有错,但是机动车应当礼让行人,不礼让行人就是不对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多少又应承担一些赔偿责任。这是体现到一人为本,行人优先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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