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3 男子一晚喝兩場酒 任性開車回家被通許民警查獲

映象網開封訊(記者 崔學慶 通訊員 米海永)常言道: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而尉氏縣男子耿某任性的一天晚上連喝兩場酒,兩次酒後開車,結果被交警查獲,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5月14日22時20分許,通許縣交警大隊民警在通許縣城幸福路與文教路交叉口卡點夜查酒駕時,將駕駛人耿某(男,36歲,尉氏縣人,在通許縣城居住)駕駛豫A牌照小型轎車攔停檢查。剛打開車窗,民警就聞到一股濃烈的酒氣,司機耿某臉色通紅,明顯是喝了酒。民警便對耿某進行經酒精呼吸測試儀測試,測試結果為232mg/100ml,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隨後,民警將其帶至醫院抽血,後經開封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鑑定所鑑定,其靜脈血液中乙醇含量高達366.45mg/100ml,屬醉酒駕駛機動車。

經查,當日20時許,耿某開車從鄭州辦事回通許後,一個人在縣城一家夜市上吃飯,喝了兩瓶啤酒。吃飯過程中,其朋友打電話讓其去南環路一家夜市吃飯,耿某開車欣然前往,又喝了四兩白酒。酒足飯飽後,喝高了的耿某心存僥倖,依然自己開車回家,結果被民警查獲。

目前,耿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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