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3 規避執行再次被請進“宮” 葉縣法院兩次實施司法拘留

映象網平頂山訊(記者 李學義 通訊員 孫園園)

失信被執行人拒不申報財產、也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5月22日,葉縣人民法院作出決定,對被執行人李某再次實施強制拘留措施。此前以虛假報告財產為由,對李某司法拘留了15日,但在拘留期滿後,李某仍拒不執行生效判決。

规避执行再次被请进“宫” 叶县法院两次实施司法拘留

規避執行再次被請進“宮” 葉縣法院兩次實施司法拘留強制措施

原告王某訴李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法院審理判決,李某償還原告王某借款10萬元。但李某遲遲不償還該借款,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調查發現,李某拒不申報財產,也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並多次違反限制高消費令,因此,葉縣法院決定予以拘傳,在執行幹警的不懈努力下,最終在漯河將其控制。到法院後,李某稱個人無履行能力為藉口拒不執行,情節嚴重,葉縣法院依法對其實施兩次司法拘留強制措施。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司法拘留的期限為十五日以下,但卻沒有限制拘留的次數,很多被執行人以為欠錢不還最多讓法院司法拘留15天,但人民法院是可以多次對其使用司法拘留的。葉縣人民法院將不斷強化對被執行人的懲戒力度,除了司法拘留,還有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入境等一系列措施,進一步擠壓失信被執行人“避債”的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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