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独生子女不能全额继承父母房产,怎样做才能全额继承呢?

总感觉看了


首先独生子女不能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指的是父母去世的时候,除了有子女之外,还有其他的法定继承人的情况,或者父母生前立有遗嘱将遗产赠与了其他人。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在生前订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确定由某一个人继承,所以如果父母在生前订立遗嘱,将房产赠予了其他人而没有赠与自己的子女,即便是独生子女,也没有办法继承父母的房产。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父母虽然生前没有订立遗嘱,但是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除了独生子女之外,父母还有其他的法定继承人,因此子女必须要跟其他的合法继承人来平均分割父母的财产,而不能有一人全额继承。

所以独生子女要想保证自己能够全额继承父母的遗产,只能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要求父母在生前订立遗嘱将所有的财产约定由自己一人继承,另外一种就是你可以考察一下父母去世之后,合法的继承人是否只有独生子女一个人,如果是这种情况,子女也可以全额继承父母的财产。


任律师工作室


这种问题下面的回答一定会有骂法律为什么不让独生子女无条件全额继承父母遗产,好像国家就一定要讹诈他们那点公证费或者想吞了他们的财产。我想说的是,这一切的困难基本上就是这部分人没有法律意识和常识造成的。

首先,父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的问题,在我看来合情合理合法,以我本人而言,现在是上有老下有小,父母为我读书、就业、购房、带小孩……费心费力,还花钱,要是我不幸挂了,谁要说父母不能分我的财产,我一定操他妈!父母亲不要是情分,要是本分,别他妈道德绑架!第二,关于公证遗嘱的问题。如果没有代位继承还好,有的话,如果其中有人对你遗嘱的可靠性提出疑问,打官司要不要花钱花精力,做鉴定要不要钱?学老外将遗嘱放律师处?律师费要不要?为什么就不能花点钱消除大部分障碍?第三,法定公证是不存在的,但在实际操作中,除非有证据证明公证行为有重大瑕疵,你还真就推翻不了它。举个实际的例子。我同事的哥哥去逝,黑心的媳妇哄着婆婆去公证处做了放弃遗产继承的公证,不久又找了一个老公。现在房屋征拆,不赡养婆婆,也不分钱。我同事问单位法律顾问的意见,回答是“法理上基本没赢的可能,只能从情理上迫使这媳妇拿钱出来。”可见公证的效用。


lightvisible


继承遗产,是大部分人生中都会经历的一程,但是为什么七大姑八大姨都会参合到自己家的遗产分割中呢?

待小律给大家讲解一下:

1、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去世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将依据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

第一继承顺序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第二继承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2、七大姑八大姨是怎么参与继承的?

根据继承法规定,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不能参与继承的。

举例来说,小明的父母未留遗嘱意外去世,因为有小明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小明的姨姨姑姑是没有继承权的。

七大姑八大姨参与继承其实是一种特定情况:

小明父母去世,生前没有遗嘱,且小明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有尚在人世的,那么小明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将作为其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小明父母的部分遗产。

也就是说,小明爸妈的部分遗产成了小明爷爷奶奶的财产。

而小明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未留遗嘱的情况下去世,小明的姨姨姑姑们,作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样有权继承其遗产。

由此,小明父母的遗产,经由小明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继承,成为了七大姑八大姨的可继承遗产。

3、法定继承合理吗?

之所以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分割遗产,是因为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遗嘱。

很多人看完上面的分析后都觉得这样的继承法有问题,小律且不从法理方面说,就从实践案例中经常发生的情况给大家讲讲:

例如,小明父亲因意外事故去世,留下年迈的爷爷奶奶,年幼的小明。如果小明的母亲是一个比较刻薄的儿媳妇,捏着小明父亲的遗产,她既不好好抚养年幼的小明,年迈的爷爷奶奶也无人照料。

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没有法定继承作为法律依据,小明和爷爷奶奶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

又或者是小明爷爷奶奶很强势,儿子去世后赶走儿媳妇,扣留全部遗产,小明的母亲又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

以上两种情况在实践中都有鲜活的案例。

继承法之所以这样规定就是为了能兼顾各方权益,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法可依。

4、如何避免七大姑八大姨分房产?

以上说的都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所以,只需被继承人生前写下遗嘱即可。

实践中最常用的就是自书合同,小律这里就给大家说怎么写一份合法的自书合同。

只需满足以下条件:

  • 遗嘱通篇是遗嘱人书写;

  • 落款有遗嘱人的签名;

  • 具体的立遗嘱日期。

自书遗嘱也不需要见证人,也不是必须公证。


律师说


学点法律知识,很有必要,点击“关注”本头条号:合胜法律网(官方头条号),带你了解更多好玩、实用的法律知识!如遇法律问题也可以随时联系我们(网页搜索联系方式),做你身边的法律顾问,你合法权益的护航者。


继承法规定,死者住房在有遗嘱前提,可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单独继承。无遗嘱前提,由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未将房产赠予子女,确实过世后其房产(遗产)等都有可能被亲属参与瓜分,无法令子女全额继承。

律师建议:

为人父母一般都疼爱自己的子女,若想自己的财产在百年以后顺利被子女继承,最保险的方式就是立下公证遗嘱。“现在老年人的兄弟姐妹多,一旦发生代位继承,而且兄弟姐妹见钱眼开的话,自己想留给子女的财产份额分分钟会被瓜分掉一些”。

小编认为,为人父母在年满50岁以后,最好就准备好立遗嘱。立了遗嘱发现子女不孝随时可更改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当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将房产之类赠予子女,“并附加条件,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权”。

“就算父母立了书面遗嘱,也要凭着公证书才可以来办理产权过户”。工作人员表示,已故父母的遗嘱一定要经过公证处的公证,再凭着继承公证书、父母的房产证原件、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继承人亲自到房管局办理,“或者凭法院的判决书,但是继承一般没法起诉,最佳办法只能是去做公证”。

遗产公证流程: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瑞祥聚


首先,提问者提的题目就是在故意制造矛盾,危言耸听,必须对他竖根中指╭∩╮鄙视一下。

按照正常的死亡顺序,独生子女是全额继承父母的遗产。

图中是非正常顺序,父亲死在奶奶前面,所以父亲的遗产自然需要分给奶奶的一部分。这还是只有奶奶呢,如果母亲改嫁后在意外去世,后父跟子女还有的分呢。

如果照有的人说的,死后全给子女。配偶,父母都没有份,那么夫妻都早逝的话,未成年子女,谁来照顾?如果没有父母的份,由子女,配偶来分,那么配偶再婚,还不是要带走一部分遗产?难道配偶再婚时,还要把婚前财产全部先转给子女,然后才能结婚?

况且,这根本就是个伪命题,就好像以前多子女的时候,父(母)死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前的上情况下,多子女就能全部继承父(母)的遗产,不需要分给母(父),老人似的。


Sunnykaka


为什么总是有人把简单的事情弄复杂呢?到底是智商受限还是就想卖弄自己聪明?还老是有人提什么七大姑八大姨,七大姑八大姨和这事根本没有直接关系,而且这事和独生子女也没有任何关系!

首先说重点,不管是不是独生子女,如果父母先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去世,才有可能会发生遗产不能完全继承的情况。这种情况并不多见!至少绝大多数人不会遇到,所以不必要总是用耸人听闻的语气来说这件事。

其次,如果父母先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去世,按照继承法,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权继承一部分遗产。事情仅此而已。至于七大姑八大姨,他们只是继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遗产,与之前的这件事已经没有关系了。

所以我们要做的事情很简单:如果你只打算把财产留给子女不留给父母,任何时候写一份简单的遗嘱说明即可,写在任何一张哪怕是破纸片上都行。非常简单!

再说一遍,这和是不是独生子女沒有关系!也和七大姑八大姨没有关系!只和你会不会早于父母去世有关。


笑看风云淡悠然天地间


题主的问题代表一种心态:作为独生子女,应该全额继承父母遗产!

按照惯常习俗,无兄弟姐妹的独生子女应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但现实中往往不能。这是为什么呢?

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去世后,若被继承人没有遗嘱,按照继承人的顺序继承遗产。

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就不能参与继承,而且同一顺序继承人等额继承。

《继承法》为何如此规定?

《继承法》作此规定,主要考虑的是家庭成员中亲情最重要者莫过于父母、配偶和子女。

这也是法律上的责任: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对配偶有夫妻义务,所以《继承法》将之均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同等的继承权。

......

现实中,为什么会出现独生子女与“七大姑八大姨”共同继承的问题?

原因是《继承法》中“转继承”的规定,如独生子女的父母先于其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去世,继承开始后财产分割前,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又去世,就可能产生“七大姑八大姨”与独生子女共同继承的问题。

按以上所述,法定继承情形下,独生子女显然难以全额继承父母财产。

.

那么,在遗嘱继承中是否可以做到全额继承?

有人说,只要有遗嘱,或者公证的遗嘱就可以全额继承。然而,并非如此!

遗嘱不能剥夺被抚养人的份额。如果被继承人的父母尚在,但遗嘱中并没有其父母的继承份额,或者还有其他抚养人的继承权被剥夺,那么该遗嘱就为无效遗嘱。

所以,独生子女要全额继承父母财产不仅需要父母的遗嘱,而且需要合法有效的遗嘱。

律师的见证遗嘱相对较好,专业、全程录像、证据严密,法定情节考虑全面。节前,我们的律师团队就为一名独生子女的病危父亲在医院做了见证遗嘱。



童律师会客室


遗嘱是可以变更的。如果继承人在取得遗嘱后,被继承人去世前,被继承人可以随时,随意变更自己的遗嘱内容。遗嘱分为:口头遗嘱,自书遗嘱,公证遗嘱。


齐洪建—小区论道


作为一名独生子女,父母去世后,继承房产不是顺理成章的事吗?然而,却有这样一个经典案例,刷爆朋友圈:一个独生女儿,父母相继去世后,去办理房屋过户,却发现不能继承房产。

房子不一定属于独生子女,传说中的七大姑八大姨也可来分房子?这是真是假,这是为什么?在房产继承中,立遗嘱有必要吗?究竟还有哪些律师知识?

解析:独生子女,不是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

按照法律规定:继承关系中,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就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果他们生前未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

也就是说,如果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未将房产赠予子女,那么在其过世后,房产(遗产)等都有可能被父母的兄弟姐妹参与分配,无法令子女全额继承。

支招:父母生前可立下财产遗嘱

独生子女要继承房产,需要怎么做呢?

在继承关系中,法律规定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对于中国人来说,总会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健康时,如果能立个公证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提前立好遗嘱,发现子女不孝随时可更改,按自己意愿重新分配。当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将房产赠予子女,附加“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权“的条件即可”。

资料提供参考,阅读!这是国家法律规定,本人无可非议,只有读懂!如有异议请见谅!


黄璇贞


那个图在一定条件下是对的,我刚办理过类似情况。首先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即男50%,女50%。如图,假如男方过世(以下一切前提是男方没有遗嘱),那么,女方50%是不变的,而男方的50%发生继承,继承者为第一继承人,即配偶子女和父母。女方除了固定的50%还继承了男方50%的一部分。比如子女有2个,父母健在,那么就是1个配偶+2个子女+父母2人,共计5个人平分这50%。如果男方去世之前父母任何一方已经去世,那么去世的不会有继承权。而如果男方去世后,房产问题没有及时处理,在这中间父母一方有去世,那么去世的一方有继承权。那么去世这一方的10%再产生继承,也就是转继承。比如男方的父亲是在他去世之后去世的,那么这10%相当于子女的叔叔姑姑和子女的奶奶再继承这10%,以此类推。所以房产问题最好是早解决,不然很麻烦。需要公证、放弃继承等等繁琐的程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