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0 中小板上市公司的减值问题,又在年报后被揪出来

中小板上市公司的减值问题,又在年报后被揪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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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转眼已进入2018年5月,2017年年报的披露也让不少公司暴露出了问题。

2018年4月25日,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铁塔”)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各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21,359.78万元,占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的156.49%,其中对二级全资子公司老挝开元矿业有限公司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23,012.27万元,占2016年度净利润的168.59%。

无独有偶,2018年4月26日,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康股份”)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对各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505.93万元,占2016年度净利润的82.45%。

这两家中小板上市公司应在2018年2月底审议的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却拖至4月份的年度董事会才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

纪律处分及监管措施

深交所认为,东方铁塔、睿康股份未在2018年2月底前将资产减值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7条、第11.11.3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7.6.3条的规定,对东方铁塔、睿康股份出具了监管函。

规则摘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7.6.3上市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年初至报告期末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二个交易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节以下简称“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一千万元的;

(二)对全部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二千万元的;

(三)对全部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占年初至报告期末扣除本次所计提减值准备后净利润(即净利润与本次所计提减值准备总额之和)绝对值的比例在100%以上。

上市公司在年度终了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达到前款标准之一的,应当在次年的二月底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个交易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信公提示

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达到《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7.6.3条标准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二个交易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在年度终了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时,达到7.6.3条标准的,还应当在次年的二月底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

而深交所对主板、创业板则在各自板块的备忘录《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中明确了,上市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在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板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在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在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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