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農村的老人年齡大了,到底該不該接受女兒的錢?

老張談三農


農村老人年紀大了,也沒有養老金,社會保障措施也欠缺,如果真的需要資金的話,女兒為什麼不能夠出一份力呢?

難道嫁出去的閨女就真的是和老母親“一刀兩斷”了麼?都說女兒是爸爸媽媽的貼心小棉襖,在父母最需要關懷的時候自然少不了女兒的身影,怎麼可以說該不該接受女兒的錢這一說法呢?

贍養老人是公民義務,無人可推卸!

任何一個執法懂法的人都應該知道,贍養老人是公民的基本義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來推卸這個義務,否則就是犯罪!

法律意義上來說,贍養是指子女在物質上和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子女作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所以,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都有義務贍養父母。

拒絕贍養老人,將受法律制裁!

在一些不肖子女眼中,不孝敬自己的父母是自家的家務事,其他人無法干涉,所以他們就肆無忌憚的逃避贍養父母的義務,並且做出有悖於人倫道理的事情,被群眾所恥笑!

其實很多人並不知道,如果子女做不到贍養父母,是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因此,那些不孝子女們注意了,如果真的不去對父母盡孝的話,是要被強制執行的!

女兒向年邁的父母盡孝,提供基本的養老資金,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事情!


糧油市場報


女兒也應該贍養老人,於情於理於法都沒有任何疑問!

問題的關鍵在於不少農村老人把一輩子的房產積蓄以至心血都耗在了兒子身上,養兒子就是為了養老送終!而女兒是外人,嫁出去以後就是潑出去的水,“養女一門親”這是不少農村人的共識。

在家鄉盛行一種風氣,就是有兒子的老人不能給女兒攤派撫養義務,女兒出多少錢,要隨女兒的心!否則鄰里街坊就會笑話這一家男孩不行,家要敗了!

我也是農村女兒,但從沒有把自己當外人,遇上事情不等父母和他們三個兄弟開口,我總是第一個出資出力,每月生活費以及平常吃喝穿戴不間斷供應,父母住院的費用好多次都是我先墊付。他們通常的情況是我出完了以後還差多少,就分攤開來。父母也早以習以為常,有什麼事總是先通知我

大家也許會說是我經濟寬餘!不是的,我在這裡拼盡答題以及各種兼職增加收入,就是為了他們更好地生活。

姐姐始終覺得,無論對兒子還是女兒,父母絕對做不到一碗水端平!對父母的付出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用不著和兄弟姊妹們相比得失和付出誰多誰少!計較太多,就失去了做人的樂趣!

對待父母如敬佛,一順百順事事順!


村姑說村事


相比於城市,農村老人沒有更多的保障,雖然如今國家的政策和補貼都非常好,農村老人也有了養老金,但長期生活在農村,很多條件都還沒有達到相當水平,所以,農村老人生活條件相對貧困。

在這樣的情況下,很多老人都必須依靠兒女照顧,這也是非常正常的。而做為兒女也應當盡孝,贍養老人。所以,接受兒女的錢理所當然。

百善孝為先,這是中華民族的傳統和美德,不論農村還是城市都概莫能外。父母用盡一生辛勞將兒女養大成人,很多父母早已沒有了養兒防老的觀念,但做為兒女絕對不可以就此淡薄了親情,少了敬孝的義務和愛心。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父母的愛是無私的,是不求回報的。但哪個兒女能看到年邁的父母漸漸老去,失去生活的來源和能力而袖手旁觀呢?物質上的給予是最基本的,精神上的慰藉其實更會讓老人感到曖心。都說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其實父母最害怕的是孤獨和冷漠。倘若沒有基本的生活依靠,又缺乏情親的慰藉,老人的內心世界是何等的淒涼。

人們都調侃說,這年月錢能解決的事就一定不是大事。其實想想也有道理。唯有親情、愛和真誠是拿錢都買不到的。如果父母此時還能笑納你的錢,能與你相伴,能與你同在藍天下享受陽光,你應當慶幸,慶幸這來之不易幸福和親情,更應該好好珍惜,這樣的幸福與日不多,而且永不再來。“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讓我們少些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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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還用問嗎?農村老人年齡大了,絕對應該接受女兒的錢財。

常言說得好,“生兒育女防備老。”老人辛辛苦苦把兒女養活大了,真是太不容易了。到老了,接受女兒的回饋,這也是天經地義的。就像銀行存款,也是該收取利息的時候了。

並且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在父母沒有生活能力的時候,子女有支付撫養費的義務。所以說,農村老人在年老的時候,子女給父母錢財。不僅是道義上的責任,而且是法律上所規定的義務。

不可否認,現在有些子女,為了自己的快活而不顧老人的死活。更有甚者,不但不支付老人的撫養費、不給老人們錢財,而且虐待遺棄老人,這是於法律所不允許的。

“烏鴉尚有反哺義,羊羔也有跪乳恩”。年輕的子女應當多照顧老人,多為老人著想,給父母老人錢財也是應該的,不要斤斤計較。大體上能做到父母給付子女的愛的一半也就夠了。



當然有些老人心疼自己的兒女,到老了,生活困難了,卻不願意接受兒女們的錢財,寧願自己遭罪,也不想讓兒女們作難。這種想法雖然偉大,但是也大可不比。

老人們操勞一輩子,子女孝敬也是應該的,坦然地接受兒女們的錢財,幸福的享受晚年生活吧。


法重情深


作為老人,女兒的錢,當然要接受了,也是自己養大的,自己老的時候,沒有能力再掙錢了,女兒盡點孝有什麼不可呢?

作為女兒,這種事情肯定是要主動的,不然老人也不會向你開嘴,但他心裡肯定是很寒的。我們那裡,女兒每年都會老母親錢花,有能力的一年到頭給個幾千塊,沒有能力的一年到頭也會給個幾百塊的。逢年過節的,還會買些東西來看老人,就是這樣。

沒有女兒只有兒子的老人,只要他有侄女,在我們那裡,侄女也是會給老人買點東西,或者一年到頭給個幾百塊錢的,不然人家就會說,這家小孩不懂事,名聲不好什麼的。

還有,可能是我們那裡是農村吧,女兒往往會比兒子更加孝順一點,至少我看到的現象是這樣的。買米買面買衣服,打掃衛生什麼的,經常都是女兒過來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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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的老人年齡大了,到底該不該接受女兒的錢?

我覺得應該,不止是女兒,只要是兒女的都應該贍養父母。父母從小把兒女養長大那麼現在父母沒有勞動的能力了這個時候兒女就應該贍養父母。

贍養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事,是子女不容推卸的義務,應該是我們主動贍養。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扶助是法定義務。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可以分為物質贍養和精神贍養兩方面,子女的贍養義務是不需要任何前提條件的法定義務。一般來說,父母在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時,有權要求成年子女向其支付贍養費,成年子女應當履行給付義務。

希望我們能夠主動地承擔起來贍養父母的義務,不要在父母實在是沒辦法的情況下讓她們主動提出來。父母養我們長大實為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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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還有人問這種問題,說明重男輕女的舊思想還很嚴重啊。

兒子是爹孃養大的,女兒也一樣,農村老人年紀大了,沒有了賺錢的能力,一不偷二不搶,憑什麼就不能接受女兒孝敬自己的錢了?以前農村老人子女多,養老的重任還能多指望一下兒子。八零後九零後很多是獨生子女,有些地方計劃生育沒那麼嚴還能有一兩個兄弟姐妹,大環境如此,只有一個女兒的農村家庭,如果不依靠女兒,父母年紀大了該怎麼辦?

我有幾個姑姑,她們每年過年都會給爺爺奶奶一些錢,大姑家庭條件稍微好點,已經連續二三十年如此了,老人生病,大姑還會額外給醫藥費。沒人覺得這種行為不合適,爺爺奶奶也欣然接受。

為人子女,孝順父母天經地義,父母年紀大了,接受女兒的錢也理所應當。父慈、子孝,是天理人倫,社會應該大力宣揚這種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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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的老人年齡大了,到底該不該接受女兒的錢?

人生在世,無非就是活一個“義”字,活一個“恩”字。有情有義的人,才算是過好這一輩子的人。無情無義,和動物界又大同小異的呢?

話說回來,農村老人年紀大幹不動了,有沒有養老儲備和自養能力的,不靠兒女靠誰?自己有兒有女的老人,要是靠外人贍養,自己的親生兒女的脊樑骨子還不被人在後面給指點戳壞了。

俗話說“養兒防老積穀防飢”,農村老輩人一生就是幾個兒女的,在以前的古舊思想意識裡,無非就是求個多子多福,老有所養的目的,至於光宗耀祖啥的,算是順帶捎帶的想法吧,主要還是養老問題。

狹義的說法吧“養兒防老”指的是自己的兒子,其實實話實說,在以前農村人就是這麼想的,不指望自己閨女養老的。君不見“嫁出去的女兒是潑出去的水”麼?覆水難收啊,一般也收不回來,不指望的,一年半載月兒四十的回來看看就行了。農村老人主要還是靠兒子養活的。

那麼農村老人可以向自己女兒要錢養老嗎?答案是肯定的。“羊羔跪乳烏鴉反哺”,動物尚且如此,而況是人乎?做女兒的也是農村老人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在老人幹不動沒錢花的時候,是該女兒付出的時候了。

其實不能說是付出的,應該是回報才對。一世為人不容易,全靠爹媽養育恩。如果不是借母親的懷抱出生來到世上,怎麼會知道這個人間如此多嬌呢?

老人花自己女兒的錢應該是心安理得理直氣壯的。但是我想如果不是日子太難過的話,做父母的是不會主動要的。世界上唯一不求付出要收回利息的就是自己的父母了,他們才是這個世界最大公無私的人。要尊敬父母,在適當的時候幫扶他們一把,這裡面有打斷骨頭連著筋的血脈關係。血濃於水的看我們知道。

所以,農村的老人年齡大了,到底該不該接受女兒的錢?這個提問有瑕疵的,應該說是女兒該不該給自己父母錢?誰是天,誰是地?是誰孕育了誰?懂了這個道理,不用世界上的道德和法律,做兒女的會主動的孝順父母的。多少錢都不是事兒。


農村老俗話


農村老人年齡大了,該不該接受女兒的錢?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想法,做為農村人以身體勞動吃飯。現在老了沒了老動能力也就意味著,沒飯吃農村老人是有政府給的一個月百八十元錢。可這錢連零藥錢都不夠,那不接受女兒的錢就得接受兒子的錢假如沒兒子或是不孝子,難道等餓死嗎?其實不論老人以前對兒子或是女兒,有偏心即使沒幫助也沒給你家產也不是不給及不接受的理由。生兒育女為的就是,老來的照顧。所以無論關係怎樣,老人對於兒女來講都不是乞討著而是被尊重者優待者。



敖漢人的生活


自古以來,父母養育兒女,兒女反哺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事。老人年齡大了,沒有了生活來源,女兒為了父母的生活給父母前是應該的。那為什麼要問這個問題呢?

很多生活在農村的人都知道,在農村人們心中,“養兒防老”,認為兒子是養老的主體。姑娘在很多農村人的心中抱有的觀念就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雖然我們不提倡這種思想觀念,但這種觀念確實存在。所以女兒給老人錢總是不那麼正大光明。

再有農村婦女不像城裡人的婚後女人,有自己的工作,賺自己的工資。自己有獨立的經濟能力。尤其在農村,在家庭經濟不富裕的情況下,再有和婆家的老人一起居住。總往家裡送錢,容易引起婆家和丈夫的不滿。在農村很多家庭糾紛是由於丈夫不滿妻子太顧著孃家引起的。



以前這些農村老思想都是不可取的,農村老人晚年不像城裡的老人有退休金,所以很多農村老人晚年生活悽慘,真遇到這種問題,夫妻之間多多溝通,多多協商,畢竟都有父母,都應該儘自己的努力來照顧好農村老人的晚年生活。並且隨著農村生活越來越富裕,農村人傳統的老思想也會逐漸轉變。希望這種現象越來越少,不在成為問題。

農村是否存在這種思想?歡迎大家討論。更多精彩,歡迎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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