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包拯的官衔相当于现代的什么职位,真能对包拯拦轿喊冤吗?

用户5361646156


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要先弄懂宋朝的官制。

在宋代,通常是官、职和差遣分离的。也就是说封你一个官,但是让你做其他的事情,而为了鼓励你,又给你个虚衔,就是所谓的“职”。于是,我们看到很多人官职的品级不高,但是负责的工作却很重大,也拥有较高的虚衔。包拯就是这样。

包拯担任的官职一直不高,如给事中、右谏议大夫等官职品级只有五品;死后追赠的礼部尚书官职也只有三品。而包拯最著名的虚衔“龙图阁直学士”则是三品。

不过,与包拯不高的品级相比,包拯实际工作的权限就大的惊人了。

比如我们最熟悉的开封府尹,包拯其实并没有真的做过开封府尹,而是“权知开封府”,意思就是负责开封事物。

宋代开封府尹一般都是太子或皇帝直接担任。包拯能“权知开封府”,可见皇帝对他的信任。而包拯负责的这个开封府的工作,就相当于北京市长,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另外,包拯生前负责的最高级工作就是枢密副使。这个工作相当于现在的军委副主席。可见包拯位高权重啊。


孙博士侃历史


首先我们来看包拯当过的官:

景祐四年(1037年)包拯才赴京听选,获授天长(今属安徽)知县。首先我们来看宋代知县的职责是什么,宋代称“知(主持)某县事”,简称“知县”,知县掌一县治理,决讼断辟,劝农赈贫,讨猾除奸,兴养立教。凡贡士、读法、养老、祀神,靡所不综。县丞、主簿,分掌粮马、征税、户籍、缉捕诸职。典史掌稽检狱囚。 无丞、簿,兼领其事。管理全县的行政,有的还兼管军事,官秩多是七品。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县长兼县委书记,但是不同知县还有听讼断案的职责,相当于今天的法院院长。所以当时包知县拦轿喊冤是有用的。

庆历元年(1041年),包拯调任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府。知府相当于市长兼法院院长。

庆历三年(1043年),入京任殿中丞。后经御史中丞王拱辰举荐,于十一月被任命为监察御史里行, 改任监察御史。监察御史掌管监察百官、巡视郡县、纠正刑狱、肃整朝仪等事务。相当于今天国家监察委和检察院。

庆历八年(1048年)五月二日,包拯调任河北路(治今河北大名)转运使,转运使当时主要负责为中央收缴赋税,宋代后来成为一路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现在的省长。

至和二年(1055年)十二月,包拯因担保推荐官员失误获罪,贬官兵部员外郎、知池州(今安徽池州)。嘉祐元年(1056年)八月,复职刑部郎中、知江宁府。 同年十二月,被召任权知开封府,迁升右司郎中。这就是小说文学作品里面的包龙图打坐开封府。后权御史中丞职领转运使、提点刑狱考课院。这里相当于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国家监察委主任。

嘉祐六年(1061年)三月,升任给事中,正式担任三司使。数日后,拜枢密副使。不久,调任礼部侍郎,相当于今天外交部副部长兼军委副主席。


不问天涯明月


包拯做的不是开封府尹,而是权知开封府事,开封府尹一般都是太子做的,官至从三品。包拯虽然没有做府尹,但是相当于一个代理,全权处理各种事务,所以权利上几乎差不多。虽然只是一个从三品,但是实权直逼一品。开封作为宋朝时期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就相当于现在的北京,所以单论官职包拯就相当于如今的北京市长。



再看包拯的仕途生涯,最开始时,相当于一个人大代表,通过努力,一直到了开封府,相当于代理北京市长,兼市委书记,兼纪委书记,兼检察院长,兼政法委书记,兼社科院院士,兼法官,另外,还是龙图阁学士,相当于皇室顾问。


京城的地方最高领导人,一般都是国家二把手级别的,包拯最高做过枢秘副使,相当于军委副主席。所以,包拯的官职很大,他的权利和各种名号以及能力,是同级别的同僚们不能相提并论的。



平民百姓对包拯拦路喊冤,重点是突出其嫉恶如仇,断案如神的人物特点和能力,并非体现其官职大小。作为历史上有名的断案专家,包拯可审人间也可管地狱,可谓名副其实。


历史密探


好的。



包拯公元999年生于庐州(今安徽合肥肥东),刚出生的包拯就是异常的黑,当时他的父母看到,感觉这个孩子异于常人,将来可能会跟别人不一样。包拯小时候也是十分的刻苦,苦读圣贤书,自身正气凛然,眼睛里容不得沙子,经常帮人打抱不平。长大后他也是顺利考上宋仁宗时期的进士。但是朝廷连续封了两个官职,他都因为离家远辞去,家中老父母需要人赡养,他就一直在家赡养父母,一直到父母老婆,守丧完成才正式走入官场。

走入官场后,由于他奉公守法,为官清廉,得到了百姓的爱戴,也得到了当时皇帝的赏识,皇帝直言“大宋需要这样敢说真话的人”。从此朝廷上多了一个为民请命,两袖清风的包黑炭。



包拯做过官比较著名的有开封府尹,枢密副使,礼部侍郎,死后追封礼部尚书。开封府尹相当于现在的北京市委书记,枢密副使和礼部侍郎都相当于副部级。所以他的官职不可谓不大,而且以前的官职比较少,每个官员所拥有的权利不是现在能比的。

包拯一生为官清廉,而且经常出巡到外为民申冤,当然会出现有含冤之人拦轿,请求包青天为他申冤。而且包拯听到他们的冤情,都认真分析,仔细勘察,最后往往都能还他们一个公道。这也是民间人们爱戴包拯,亲切称包拯为包青天的原因。



据说包拯死后,后世将他敬若神明,认为他是文曲星下凡,并在死后,成为了地狱第五任阎罗王。现在包拯的家乡还有个很多人对他敬拜,一入肥东地界,你们就会看到一个包拯像树立在环形路的中间,他代表着公正廉明。


桃花庵里桃谷六仙


包拯担任的重要官职有权知开封府尹,御史中丞,三司使,枢密副使等。而龙图阁直学士,并没有实权,仅仅是一种荣誉象征。其中最重要的职位是枢密副使,这个职位不是一般人可以做的只有立下盖世大功或者名望特别高的人可以担任,已经相当于副宰相这个级别,属于大宋的最高决策层面。不过,包拯是晚年最后时期才担任这个显赫的职位,没有发挥多大作用就去世了。

包拯还担任权知开封府尹,这是包拯最出名的职位,相当于代理开封市市长。开封府尹必须亲王才能担任,属于二品,权知开封府尹是三品。现在开封府有一块石碑,碑上面镌刻了历任开封府尹和权知开封府尹的所有名单,但是就是唯独找不到包拯的名字。就是因为大家都缅怀这个清官,每次来都忍不住摩挲一下他的名字,天长日久就把石碑上这块摩掉了。包拯担任权知开封府尹时间不长(1年多),其任内判案记录,史书上仅仅有一件。不过,想必包拯一定做了很多为民申冤的好事情,民间故事未必全是虚构。

包拯还做过三司使。三司使相当于大宋的财政部长官,一听就是肥的流油。包拯对三司使弹劾过三次,每次都可以把三司使弹劾下台,这是包拯最大的功绩。

包拯弹劾三司使的时候,当时他担任的是御史中丞,是言官的首领。连续三个三司使有问题被包拯弹劾掉了,皇帝就问包拯,你认为谁做比较好?包拯推荐了几个人选,皇帝都不满意。最后,皇帝说,还是你做吧。包拯考量再三,接受了任命做了三司使。

注意,这就是包拯坦荡的地方。很多朋友劝他,说你连续弹劾三司使,让他们丢了官,如果你现在做这个三司使,就会惹来闲言碎语,以为你是为了私利才弹劾,必然有损你的名誉。包拯不惧自己的名誉受损,一切以国家为重,慨然担当,这本身就是一种风骨。

至于拦轿喊冤,并无史书记录包拯遇见过。也没有必要。包拯担任权知开封府尹的时候,改革了弊端,规定平民也可以直接向他申诉,用不着拦轿。


怀疑探索者


包公属于官二代,不过他在基层锻炼了好些年,当许多地方的县长、市长,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按现在的话讲,包拯他老爸做过工部下属相当于环保司的司长职务,包拯在晚年的时候做到外交部的副部长及总参部副部长等职务。

虽说包拯非常刚直、清廉,铁面无私、英明神武。最主要是敢于替老百姓申冤。但以包公的履历来讲,他为官清正廉明主要是指他不讲排场,亲民的工作作风。包括它的谦洁奉公,他对贪污腐败问题的深恶痛绝,不管苍蝇老虎一起打。

但现实中真正的包拯,因为他的职位为当地一把手,当然不会有很多的时间来处理冤、假、错案了。按他所担当的职务来说,也只有在刑部很短的时间里,他是在公安及检查机关工作。如果按正常来讲,以包拯所处的职位,更多的是发布方向性、指令性的政府工作指导意见,而不是亲自参与到细节的事务处理。当然普通小老百姓的冤情、案情,他会指令具体行政公务部门处理。

所以说很多的传奇故事类事情,应该是民间的小说、戏剧臆想的故事片断,当然也不可能发生拦轿喊冤,如果发生不仅会有安保人员拦阻,同样真的发生,也会影响当地主管官员仕途发展的,这样情况是很难发生的,呵呵呵呵。


历史黑白灰


包拯于天圣五年(1027年)考中进士,按照宋朝制度,考中进士就可以当官了,但包拯是个孝子,时年二十八岁的他愣是在家侍奉父母,一直等到三十六岁父母都亡故后才正式出仕。

进士当官,一般是知县,包拯也不例外,他最开始担任的是天长县(今安徽天长县)知县。两年后,包拯因政绩升任知州,因为清正廉洁,他的名气逐渐大了起来,受到上司重视和世人称赞。

此后包拯在仕途混迹数十年,一直不改其清正廉洁之本性,如在端州任职时,从没拿过一方砚台(端砚是贡品,之前的州官往往贪污大量端砚向朝中权贵行贿)。包拯还经常对朝政不足发表建议,受到皇帝赏识,所以他的仕途基本上平调或者是升迁,只有一次因荐人不当受到牵连被贬职,随后又升回来了。

至嘉祐六年(1061年)三月,包拯升任给事中,原先的代理三司使变成正式的三司使,这是包拯最高的官职之一。 不久,包拯被任命为枢密副使,这也是他最大的官职之一。

嘉祐七年(1062年)五月二十四日,包拯病逝,终年六十四岁。宋仁宗亲临吊唁,并为其辍朝一日,追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

包拯最高的官职是三司使和枢密副使,最出名的官职则是权知开封府和龙图阁直学士,我们逐一分析。

三司使是北宋最高财政长官,管理盐铁﹑户部﹑度支三司,总管国家财政,被称为"计相",地位略低于参知政事(副宰相),放到今天,类似于财政部长,略低于副总理。枢密副使则是枢密院二把手,相当于现在的军委副主席,也是略低于参知政事。

龙图阁学士是个虚衔,没有职权,只是为了表示皇帝给予恩宠而已,此位为从三品,相当于副局级待遇。

受影视剧等的影响,包拯最为人熟知的是开封府尹这个职位,然而他并没有做过开封府尹,他当的是权知开封府,代理的,而且只当了一年零三个月。

开封府尹起源于五代,比起之前的京兆尹,它的意义要重大的多,因为在五代和宋初担任开封府尹的人,大多为事实上的储君,如周世宗、宋太宗、宋真宗在登基即位前都曾当过开封府尹。

权知开封府尹是从三品,应该相当于今天的代理北京市长,但是权力要大一些,因为他还能管管军事和司法。

包拯在权知开封府尹上任职时间短,所以戏曲或者小说、评书中所说的打龙袍、铡美案等等都是虚构的,至于拦轿喊冤,别说以包拯任职的时间来算概率太小,就是他长期任职,也不可能发生,因为不符合制度。

古代对于百姓喊冤都是有制度的,这就是所谓的登闻鼓。上古时期就有“击鼓以达上闻”的做法,不过那时的击鼓并非鸣冤之用,而是为了纳谏而设立。后来到了魏晋时期,击鼓衍生出鸣冤之用,是为登闻鼓,登闻鼓也首见于《晋书》。

晋朝以后,登闻鼓成为制度,之后的登闻鼓,鸣冤的作用远大于谏言。

宋朝的登闻鼓放置在宣德门南街之西,有专门的鼓司受理百姓冤情。在宋真宗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五月,鼓司更名为登闻鼓院,隶属于谏院(谏院的谏官是连皇帝都敢骂的)。

按照制度,所有申冤的诉状一律先经登闻鼓院,若是冤情涉及军机密事或者告发京城官僚,登闻鼓院须依例实封,不得拆阅,随后上呈。

到了宋仁宗时期,又设立登闻检院,与之前的登闻鼓院合称鼓检院,此后鼓院负责收状子,检院负责审状子,然后封号上呈皇帝,皇帝再做决断。

简而言之,宋朝对于百姓鸣冤有一整套的制度规定,这套制度跟权开封府尹包拯唯一的关系就是——当皇帝给他下令的时候,他才出面,不然,跟他无关,不在他的职权以内。

与此规定相适应的是严禁百姓越级上诉,必须投状子给登闻鼓院,而不能直接去拦皇帝的车驾(也只有皇帝才能直接协调)。半路拦截皇帝御驾叫邀车驾,民间也叫告御状。

据《唐律》规定:百姓拦截车驾后,有司必须立即受理,不及时受理受罚;而拦截车驾的百姓也不会好过,毕竟冲撞了皇帝,暗律杖责六十。如果告御状的人告假状,则要杖责八十。

《大明律》则规定:越级上诉者笞五十。而告御状不属实者,杖一百,属实者免罪。

综上所述,包拯是不可能遇到拦轿喊冤的。


平沙趣说历史


说起清官,人们首先想到的必然是北宋的“开封府包青天”。包拯虽然为官35年,但他在开封府只任职了一年左右,时间非常短暂。可是就在这开封府的短暂任期内,却流传下许多关于他断案如神、铁面无私的传奇故事。

那么包拯的官衔相当于现在的什么职位呢?我们不妨来梳理一下“包青天”的宦海生涯。

1027年,28岁的包拯中进士,担任了他的第一个官职——大理评事。这里的大理不是云南大理,而是中央机构大理寺,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法院。评事是低级官员,主要职责是协助法官断案。包拯是正儿八经的科班出身。

没过多久,包拯调任和州监税,但因父母抱病,就辞官回老家泸州了。1037年,处理好双亲丧事的包拯担任天长知县。1041年,升任瑞州知府(肇庆市市委书记、市长)。1043年再次入京为官,担任监察御史(八品官,相当于中纪委副科)。后出使辽国,又在各省担任转运使(权力和省长差不多)。

在地方摸爬滚打10多年后,包拯于1056年担任权知开封府(代理北京市委书记、市长)。按宋代制度,因为开封府是首都,所以其最高长官只能由太子或亲王担任,但只是虚职,而包拯担任的权知开封府是实职,官品正三品。

包拯任职开封府期间,老百姓拦轿子伸冤这种影视作品里常见的剧情是不存在的。因为根本就没有这个必要。

旧制度,老百姓来开封府告状,必须先把诉状书交给“牌司”,牌司审议通过后,才能立案,进入诉讼程序。在这个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问题。包拯任职期间,废除了牌司这一道程序,老百姓可以直接把诉状书呈给包拯审阅,大大简化了立案流程。

而包拯为官时清廉公正、刚正不阿,所以才会有“包青天”的美誉。

在开封府任职一年多后,包拯先后升任权知御史中丞(代理中纪委书记)、三司使(财政部部长)、枢密副使(军委副主席)等职。1062年,包拯去世。


石头说历史


包拯,在民间流传中,堪称是正义的化身,不仅断案如神,而且铁面无私,不徇私情,不畏强权,其铡刀之下既有自己的亲侄子,也有当朝的驸马。

百姓心目中的包拯,一个“法”字大于天,有冤必伸,是真正的青天大老爷。电视剧中有人为了陈述冤情,甚至当街拦下了包拯的轿子!

然而,抛开民间小说和电视剧不说,历史上的包拯确实是一个刚正不阿的人,但并非是一个断案入神之人,类似于电视剧中当街拦住包拯陈述冤情的事情是不太可能发生的。

在文学作品中,包拯是以开封府尹的身份出现的!

但实际上,包拯从来都没有做过开封府尹,因为包拯不够资格。

北宋年间,都城就在开封,因此开封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开封府的最高行政长官就是开封府尹,就类似于现在北京市长兼市委书记。

然而,在北宋时期,开封府尹不是什么人都能担任的,一般情况下只有亲王才有资格担任,比如说赵光义还是晋王时就担任过开封府尹。


开封府尹不常设,北宋年间前后也就四个亲王担任过开封府尹。而平常的话,开封府的长官一般是皇太子兼任,叫做判开封府事。(判也就是高职低用)

如果亲王和皇太子也没有兼任开封府长官的话,那就只能有其他人来担任,叫做权知开封府事,包拯便是其中最有名的一个。(权就是低职高用)

也就是说,权知开封府事,属于代理性质的,也就是相当于现在的北京市代理市长兼代理市委书记。

权知开封府事虽说是代理性质的,但实际上就是就是开封府的一把手,属于正三品,已经相当于现在正部级官员。

以包拯权知开封府事的身份,一般情况下普通百姓见都难见到,更不用说拦路喊冤了!

而且,包拯在权知开封府事这个职位上也只待了一年多的时间,后来陆续升迁为右谏议大夫、权任御史中丞、三司使,枢密副使。其中枢密副使位高权重,相当于现在军委副主席的级别。


小镇月明


  

  包拯一生当中担任职务很多,从县令、监察御史、到权知开封府、御史中丞,最后官做到三司使、枢密副使。

  在这些官职之中,最为有名的当然是权知开封府。所谓“权”就是代理,“知”就是管辖,也可以理解为担任。即开封府代理知府。在宋朝,开封又被成为汴京,乃是一国首都。因此,权知开封府就是代理首都市长。

  开封府知府是个从二品官。权知一般来说要低一级,三品左右。包拯除了差事之外,还有一个职衔很出名,即龙图阁大学士,故包拯也经常被人成为包龙图。其实,在历史上根本就没有龙图阁大学士,只有龙图阁直学士。

  在宋朝每个皇帝去世之后,都会设立一个阁,来存放这个皇帝生前的一些图书、诏令等等。最早的阁是天章阁,是存放宋太祖遗物的地方。其次便是龙图阁,是存放宋太宗遗物的地方。

  宋朝皇帝经常会册封某位大臣为某某阁直学士,这个直学士,就是在这个阁中上班,看书,写史。到后来也就成为一种荣誉职衔。

  一般来说,龙图阁直学士是正三品官员,与权知开封府品阶一致。

  在宋朝正三品已经是省部级高官,与明清不同。

  二品已经是宰相级别。像包拯一生担任的最高官职枢密副使,便是进入了宰执班子序列。在宋朝,文官魁首为丞相,俗称宰相。宰相之下有参知政事,俗称副相。武官魁首为枢密使,级别等同宰相,但班列要低一格。枢密副使是枢密院的副长官。

  文武两套班子合起来称为宰执大臣。

  因此,包拯一生最后进入了宋朝中枢机构,算是风光无限。不过,在民间小说中,经常说包公是包相爷,这是不符合历史的。只有出任正宰相,敕封“平章事”,或者带“同平章事”职衔,才能被称为宰相。

  在包拯活跃的宋仁宗时期,早期赫赫有名的宰相是吕夷简,后来是大词人晏殊,还有富弼、文彦博等。包拯是没有资格被称为相爷的。

至于在历史上能否出现小说、电视剧当中,向包拯拦轿喊冤这种情节,应该说,几乎不可能。

首先,包拯担任开封府知府的时间很短,也就一年多。在任期间史书只是一笔带过,其实没有什么出彩之处。后来,包拯最为历史称道的,是出任御史中丞,连续弹劾了三任三司使,并且最终自己出任三司使。

也就是说,包拯负责的,并非帮助百姓审案,而是纠察官员风纪。

另外,在宋朝的各种告状制度很完善,各衙门各有所思。即便是百姓到开封府告状,基本上也不会见到包拯。就像如今,小民有冤,也几乎不会直接找北京市长告状。

像其他朋友提到的登闻鼓,也是宋朝的一个创举。有冤百姓可以击鼓鸣冤,相关司法官员自然会受理。总体来说,宋朝是一个法制建设颇为健全的封建王朝,在历朝来说,君民重法几乎无人可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