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禹州一男子致人重伤潜逃十八年后投案自首

18年前的2000年3月份的一天下午,禹州市小吕乡西南王村,因纠纷,王某顺将同村妇女王某砍致重伤后潜逃。

案件发生后,禹州市公安局小吕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积极对王某实施抓捕,先后多次到长葛、神垕等地蹲点守候,但始终未将王某抓获归案。

民警始终没有放弃对王某顺的抓捕。2017年以来,小吕派出所民警调整工作思路,将工作重点放到做家属思想工作和争取投案自首上来。通过多次与王某顺亲属沟通,讲明法律政策,指出投案自首的好处。2018年6月4日下午,深受逃亡之苦的王某顺最终选择在村干部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禹州一男子致人重伤潜逃十八年后投案自首

站在禹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队的门口,尽管还是嫌疑人的身份,担惊受怕十八年的王某顺心里没有了忐忑,反而多了份坦然——终于可以放下包袱,大大方方的站在人前了。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十八年的潜逃没有减轻自己的罪责,今天的投案自首,才让有家难回的日子结束了。

十八年的徘徊也没有缩短回家的路,今天的投案自首,至少在这条路的起点上向前迈出了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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