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美国精英都是聪明人,明知人人持枪对精英更不利,为何禁枪法案议会通不过?

盆覆子



所以至今美国人还是坚信当初失去自卫的武器是犹太民族的悲剧原因之一。没有了枪杆子,赤手空拳,你拿什么去反抗全副武装的暴徒?你拿什么去反抗暴政?所以从一开始,美国的建国者就坚决认为,这种权利,不是任何人给予人民的一种恩赐,而是一种天赋人权。这种公民权利必须以宪法背书的形式得到强有力的保证。


那么些年来,美国无论发生多少枪击案(包括校园枪击案),美国人民却几乎很少有类似中国式王力宏们的呼吁,美国人更不会去支持禁枪的动议,即令当初奥巴马的确有类似的一点想法,很快就不了了之。因为在美国人民眼里心里,枪不是一种工具,而是一种权利。公民拥有枪,是保障自由捍卫权利的实质性行为,是以宪法为确认背书的国家行为。较之于小概率的枪击案带来的对个体生命的危险和危害,暴政带给整个社会的危险和危害更深重更令人恐怖。两权相害取其轻。


西方国家有一个源自古希腊和罗马的悠久的传统观念:自由是天赋人权,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普罗大众任何一个地方的任何一个住宅,未经事先征得主人的同意,“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国王的军队不能进”。西方人一直极端强调保护个人隐私、私人财产、私人土地。而且强调法律是保障个人自由保护国民权利的核心和第一要务。由此也诞生了更进一步更完善的《宪法第二修正案》和第N个修正案。法律对于私人财产的保护是绝对真理。在美国,一旦私人财产和私人土地受到侵犯,主人在事先提出警告无果的情况下是可以有权开枪的,而且打死无罪,甚而至于一不小心还会被媒体叙述成捍卫法律的个人英雄。所以强拆这类事情在美国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退一步讲,中国古人在说到门和锁时,有句俗语“防小人不防君子”。事实上好人和君子无需防,坏人和小人防不胜防。即使家家户户有门和锁,

坏人一样可以轻而易举登堂入室。但国人不会因为好人和君子无需防,不会因为坏人可以撬锁入室就取消门和锁。因为一旦君子和好人失去了防备的盔甲,小人和坏人却依然可以有一万个途径获得他们需要的撬锁工具。



美国之所以不可能禁枪,是因为宪法规定“美国人民有推翻暴政的自由”。 1776年7月4日,在北美洲十三个殖民地的代表举行的第二届大陆会议上,通过了由托马斯·杰弗逊起草的《独立宣言》。这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文献之一,每一个字都闪耀着自由和人权思想的光辉。



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就像中国道路上的的双黄线一样(以严格的交规而言),是法律规定不能逾越的铜墙,无关乎利益纠葛,只关乎个体生命,更关乎自由民权,这才是美国不可能禁枪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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