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7 公安類、司法警察類專業招生辦法出臺!

26日,《福建省2018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類、司法警察類專業招生辦法》 出臺。

其中所稱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包括: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中國刑事警察學院

鐵道警察學院

南京森林警察學院

福建警察學院等5所公安院校。

福建警察學院司法警察類專業招生參照本辦法執行。

公安类、司法警察类专业招生办法出台!

報名和招生條件

(一)報名條件

已報名參加福建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且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類專業: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忠於祖國、忠於人民,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

5.熱愛公安事業,志願從事公安工作;

6.高中畢業;

7.年齡為十六週歲以上、二十二週歲以下(1996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間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質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政治條件;

9.身體、心理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體檢標準。

10.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鐵道警察學院、南京森林警察學院和福建警察學院公安類專業,限戶籍在福建省範圍內的考生報考。其中,福建警察學院公安類專業實行面向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生源定向招生,公安類專業招生計劃按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分別編制,考生必須具有該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戶籍,且在該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報名並參加高考。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鐵道警察學院、南京森林警察學院和福建警察學院公安類、司法警察類專業招生計劃。

2018年公安部屬院校在福建省招生計劃表

公安类、司法警察类专业招生办法出台!
公安类、司法警察类专业招生办法出台!公安类、司法警察类专业招生办法出台!

2018年福建警察學院公安類、司法警察類專業招生計劃表

一、公安類專業招生計劃598人

公安类、司法警察类专业招生办法出台!

二、司法警察類專業招生計劃80人

公安类、司法警察类专业招生办法出台!

(二)招生條件

1.政治條件。凡報考5所公安院校公安類專業的考生,除按《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規定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標準進行考核外,還須經公安機關政治考察合格。

對於報考5所公安院校公安類專業考生政治考察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執行,由考生戶籍地或居住地的縣級公安機關為主負責,具體由縣級公安機關政工部門組織協調落實,並統一使用《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政治考察表》(見附件3,以下簡稱《政治考察表》)。《政治考察表》可向戶籍地或居住地(報考地)的公安機關派出所索取(從公安內網廳政治部網頁“通知通報”欄下載),也可自行從福建公安公眾服務網(www.fjgat.gov.cn)下載。

2.從事公安工作適應性。主要從報考動機、言語表達、身體協調性等方面,辨識考生是否適合從事公安工作(《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面試表》見附件4)。

3.身體條件。報考5所公安院校公安類專業的考生除執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身體健康狀況標準外,參照執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須參加現場體檢及審核合格(《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體檢表》見附件5)。同時,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身高:男性170釐米及以上(其中報考福建警察學院的男性考生身高168釐米及以上),女性160釐米及以上;體重:男性體重指數(單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間,女性在17.1至25.7之間;視力:單側裸眼視力4.8及以上;色覺:無色盲、色弱。面部無明顯疤痕,無羅圈腿,無駝背,無各種殘疾。

(2)體能測評成績合格(《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體能測評表》見附件6)。

4.成績條件。高考文化考試成績符合省招生委員會有關規定。

招生辦法

(一)宣傳與組織報考

1.各市、縣(區)公安機關和招生院校要積極向考生做好宣傳工作,各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有關中學應予協助,向考生講解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類專業招生的有關規定,指導符合條件的考生報考。

2.考生應在本科提前批中填報公安院校公安類、司法警察類專業志願,具體辦法由省教育考試院制定。

3.對志願報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類專業的考生,招生人員和政治考察單位可到考生所在地和有關中學,瞭解考生政治思想表現及其他有關情況。

(二)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和政審

報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並接受公安機關的政治考察。參加面試的考生需攜帶准考證、身份證(或戶籍證明)、《政治考察表》和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相片4張,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填報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類專業志願但在規定時間內未按時參加面試者,作放棄志願處理。

1.面試對象

報考公安院校公安類、司法警察類專業第一志願的線上考生,分別按文、理和男、女招生計劃數的1︰3比例,其中福建警察學院公安類專業按面向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的文、理和男、女招生計劃數的1︰3比例,確定面試考生名單,省教育考試院於7月1日上午10:00前在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www.eeafj.cn)公佈參加面試考生名單。

2.面試時間、地點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鐵道警察學院和南京森林警察學院面試時間:7月2日-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福建警察學院面試時間:7月2日-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7月2日安排福州、泉州、寧德、平潭綜合實驗區考生面試,7月3日安排廈門、漳州、莆田考生面試,7月4日安排三明、南平、龍巖考生面試。

面試地點:均在福建警察學院(福州市倉山區首山路59號)。以上面試時間、地點除因特殊情況調整外,不再另行通知。

3.面試程序和方法

招生面試工作按面試、體檢、體能測評順序進行。每位考生只能安排一次面試,不重複面試。具體方法如下:

面試、體檢、體能測評依照上述從事公安工作適應性、身體條件要求,對考生的報考動機、言語表達、身體協調性等方面以及健康狀況、耐力、速度等身體素質進行檢查測評,並當場公佈結果。面試、體檢不合格者,均不安排參加下一環節檢查測評。考生對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結果如有疑義,應當場向投訴組提出,由投訴組進行復議,並將複議結果告知考生,複議結果為最終結論。當場未提出的,事後不得再提出複議。

4.政審

報考公安院校公安類專業的考生須認真如實填寫《政治考察表》中的“考生基本信息”“考生經歷”“家庭成員信息”“主要社會關係信息”欄目後,到戶籍地或居住地(報考地)的公安機關派出所進行政治考察。公安機關派出所應遴選政治堅定、作風過硬、公道正派、敢於擔當、熟悉業務、經驗豐富的人民警察,本著服務考生原則,通過網上核查、檔案審查、走訪調查等方式,認真、及時開展政治考察工作,研究提出政治考察意見,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並經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後,將《政治考察表》密封交給考生,由考生自行送往縣級公安機關政工部門審核;縣級公安機關應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審核意見,並經領導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密封后將《政治考察表》交給考生帶到面試點;省級公安機關對政治考察情況進行分析,綜合作出政治考察結論。

異地參加高考考生的政治考察工作,由考生現居住地(報考地)公安機關向考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發函,請其協助、配合做好考生政治考察工作。異地參加高考並有報考公安院校公安類、司法警察類意願的考生應適當提前開始辦理政治考察手續。

5.面試費用

參加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的考生須按物價部門規定交納面試費100元。考生參加面試的路費和食宿等費用自理。

6.面試工作由省公安廳和公安院校具體組織實施,招生監察部門負責監督,報考公安院校經面試合格的全部考生名單應及時(7月6日12時前)一次性報送省教育考試院。

(三)錄取

1.報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類、司法警察類專業的考生,參加普通高等院校統一招生考試,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錄取。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除治安學、禁毒學、警犬技術專業外)執行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中國刑事警察學院治安學、禁毒學、警犬技術專業,鐵道警察學院,南京森林警察學院和福建警察學院執行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

2.報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類、司法警察類專業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在考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和政審均合格的基礎上,梯度志願分別按文、理和男、女招生計劃數的1︰1.2比例投檔(其中福建警察學院公安類專業按面向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的文、理和男、女招生計劃數1︰1.2的比例),院校審檔後擇優錄取。

3.投檔未被錄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負責對考生的解釋以及遺留問題的處理。

4.錄取結束後,省教育考試院向省公安廳提供各公安院校錄取公安類專業考生名單。

《福建省2018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類、司法警察類專業招生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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