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江蘇警官學院原黨委委員、副院長倪興餘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

日前,經中共江蘇省委批准,中共江蘇省紀委對江蘇警官學院原黨委委員、副院長倪興餘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倪興餘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消費卡,違規任職取酬;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此外,審查中還發現倪興餘其他涉嫌犯罪的線索。

倪興餘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黨員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知止、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常委會會議批准,決定給予倪興餘開除黨籍處分,鑑於其已退休,不再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倪興餘簡歷

倪興餘,男,漢族,1959年2月出生,江蘇靖江人,中央黨校大學學歷,1975年10月參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揚州市公安局政治處科員、團工委副書記、政治處副主任、治安科科長等職。1993年6月任揚州市公安局副局長;2007年3月任淮安市市長助理、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08年11月任淮安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14年6月任鎮江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15年9月任江蘇警官學院黨委委員、副院長;2016年9月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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