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 荣誉称号

11月17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的决定》,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被授予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受到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表彰。

据悉,评选表彰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是根据中央文明委工作安排进行的,按照逐级推荐、层层审核、征求意见、媒体公示等评选程序,旨在推出一批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职工素质较高、业务工作一流、社会形象良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

自2007年以来,长沙市天心区法院从“市文明单位”“市文明标兵单位”“省文明单位”“省文明标兵单位”一步一个脚印走来,十年如一日着力履行文明建设社会责任,主推司法诚信建设工作,发挥理论指导、舆论引领、社会联动、实践惩治的“四轮”驱动效应,常态化开展弘扬诚信、严惩失信活动。去年12月,该院在长沙市黄兴路商业步行街开展失信黑榜发布活动,在中心广场、悦方广场LED显示屏滚动播放52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集中兑现3079万元执行款,活动受到社会广泛肯定与关注。同时,该院着力引领诚信文明风尚,在全省法院首创为失信被执行人定制失信彩铃、短信、标签,所有被定制了失信彩铃、短信、标签的失信被执行人,只有在履行了法律义务后,才能由法院决定取消。此举效果良好,一名被执行人连夜赶回长沙与申请执行人协调执结。为了严惩虚假诉讼,该院从2013年起,启动“弘扬诚信,防治虚假诉讼”专项活动,撤销了一批虚假案件,处罚了一批虚假诉讼涉案单位和自然人。

天心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与文明的深度融合,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正正义”的目标,坚持公正司法,倡导全民诚信,传承精神文明,弘扬社会美德,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让诚信建设成为文明天心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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