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3 道教人物—十殿閻羅

十殿閻羅(或十殿閻王、十殿閻君、十代冥王、地府十王等),即十位閻羅王。十殿閻羅在漢字文化圈裡的佛、道和民間信仰,是統治陰曹地府的主宰,下轄城隍土地、府縣境主、文武判官、日夜遊巡、陰陽諸司、牛頭馬面、黑白無常、夜叉鬼卒等諸部鬼吏,負責審判陰魂,給予受報投入六道輪迴。

名號與職司

今據《玉曆寶鈔》(又稱《玉曆寶鈔》)所載,十殿閻王各有其主專職,掌管八重大地獄(民間訛傳“十八層地獄”)。[唯《玉曆》所載與道教典籍略有出入,道教典籍常為八殿平等王、九殿都市王,《玉曆》則反之。

民間傳說,地府是天庭下轄負責管理人間事務,共有十殿掌管不同事務。一旦人死後第七天,將來到地府第一殿接受審判,如此每逢做七、百日、對年、三年之期,依序送往地府各殿受審,民間謂為“過王官”、“參詳十王”。[3]民間相傳,此時若無繼嗣為其作功德、積冥福,在生時又無種下善因,將審定其生前罪業,打入地獄受報;所以,陽世的親屬每隔七日為亡者辦法事、修功德,謂之“七七齋”或“七七追薦”。[4] 有傳說指目連尊者暨治下四大判官負責計算死者“七七日內,所修佛事檀施”之功德。

依佛教而言,人死後離魂被稱為“中陰身”,在七七四十九天內必定入輪迴轉世,不能逗留。佛教傳六道輪迴有天、修羅、人、鬼、地獄、傍生。“天道”是大善少惡業者,方可無轉生。“人道”是少善少惡者。“鬼道”是犯重貪惡業者。“地獄道”是犯重嗔惡業者。“傍生道”是犯愚痴重業者。“修羅道”有如天之善者,確有大嗔業,故不得為天道,而生為修羅,在世可享如天之福,善業盡,則墮入地獄。

做七是為了鬼道眾生而作,鬼道是因貪惡業而生,故鬼道多貧苦飢餓,人間子孫若積福迴向,則可使鬼道眾生稍得福報,飽餐幾頓,暫免飢餓之苦。地府神職乃是由有善業的鬼道眾生,不受飢餓之苦,但還是有其他方面苦厄,善惡業是不能相抵的,都必須受報,因此雖有善業,但還是要轉世為鬼道眾生,直到惡業盡。若轉世為其餘五道,無法收受作七積福,不過積福本身也是為自己積福。輪迴轉世是由業力所決定,其為天地大道自發而成,公正無私,非一人所能執掌。

地獄道並非由閻羅王所掌,閻羅王不具有審判眾生,入輪迴之能,此乃人間誤傳。地獄道是地獄眾生自身業力所化囚牢,共可分四大類八重大地獄、近邊地獄、寒冰地獄、孤獨地獄,依不同惡業而受不同苦刑,直到業盡為止。其中“無間地獄”是最痛苦的地獄,且刑期直到世界毀滅為止皆不可脫出,被謠傳是永不得超生。犯五逆罪必定下至無間地獄,殺父、殺母、破和合僧、殺阿羅漢、出佛身血,此為“五逆”。

各地民間傳說是融合佛教和道教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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