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0 严查!这些车辆严禁在县城区道路行驶

为优化和改善县辖区域大气环境,进一步加强县城区道路交通精细化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连日来,我县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县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根据《通告》,外环路以内(不含外环路)县城区所有道路区域范围全天24小时禁止黄牌货车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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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这些车辆严禁在县城区道路行驶

光明街(含本路)以东、振兴路(含本路)以南、建设街(含本路)以西、晨光路(不含本路)以北道路区域范围全天24小时禁止轻型货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农用运输车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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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环路以内(不含外环路)县城区所有道路区域范围全天24小时禁止黄标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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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强调,运送农副产品、生产、建设、生活必需品等各类货运车辆,确需进入禁行道路的,须到交警部门办理通行证件,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运输建筑材料、生活垃圾等散装和流体货物的车辆经过主城区时,必须进行封闭、对车身清理、牌照放大后要清晰可见,不得遗撒、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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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关 英

复审:张德桥

终审:于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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