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2 「“利劍”行動」麒麟警方偵辦假冒“白象牌”偽劣食鹽360餘噸等涉食藥案首曝光

「“利劍”行動」麒麟警方偵辦假冒“白象牌”偽劣食鹽360餘噸等涉食藥案首曝光

「“利劍”行動」麒麟警方偵辦假冒“白象牌”偽劣食鹽360餘噸等涉食藥案首曝光

近年來,在打假治劣“利劍”行動中,麒麟警方主動作為、重拳出擊,不斷加大案偵工作力度,持續保持對食品藥品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全力保障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利剑”行动」麒麟警方侦办假冒“白象牌”伪劣食盐360余吨等涉食药案首曝光

6月15日,經過前期大量調查取證工作,麒麟警方偵破的省廳督辦案件——生產、銷售偽劣產品“3.15專案”正式移送起訴。案件的成功告破,及時摧毀了1個生產、銷售偽劣食鹽犯罪團伙,馬某福等7人被依法起訴,涉案總價值300餘萬元,查獲並追回假冒“白象牌”偽劣食鹽360餘噸。

「“利剑”行动」麒麟警方侦办假冒“白象牌”伪劣食盐360余吨等涉食药案首曝光

3月13日,一女子拽著一男子來到文華派出所報案,該女子保某稱:3月9日,向該男子李某文購買了30噸“白象牌”食鹽,後在銷售過程中發現該批“白象牌”食鹽是假鹽。

接報後,由麒麟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隊、文華派出所組成專案組對案件展開調查,並在位於麒麟區某酒店旁倉庫內,查獲李某文銷售給保某的“白象牌”加碘精製食鹽13噸,曲靖市鹽務管理局工作人員當場對查獲的“白象牌”食鹽進行隨機抽樣取證,後經雲南省鹽業有限公司鑑定,該批“白象牌”精製食鹽系假冒商品。

「“利剑”行动」麒麟警方侦办假冒“白象牌”伪劣食盐360余吨等涉食药案首曝光

隨著專案民警的深入調查,一個食鹽製假、售假網絡逐漸浮出水面,李某文銷售給保某的該批“白象牌”食鹽是通過聯繫其同學鄒某購買,而鄒某又是通過馬某福購得假鹽。2018年3月15日,專案組民警在昆明市盤龍區將馬某福抓獲,並在昆明大板橋某KTV附近一個倉庫內查獲了70餘噸以翻包好的“白象牌”加碘精製食鹽(500克包裝)。隨後,專案組民警先後抓獲生產假鹽的犯罪嫌疑人馬某興、馬某界。

經查,2017年12月2日,馬某福受生意夥伴彭某邀約做“翻包鹽”生意,並由馬某福負責聯繫銷路。同時,找來馬某順、馬某興、馬某界3名工人,在昆明大板橋某KTV附近租用一個倉庫,購進翻包的機器後,開始了“白象牌加碘精製食鹽”的翻包、銷售,其翻包用的食鹽則是由彭某聯繫購買的四川樂山聯峰鹽化有限責任公司580元一噸的嘉州牌散裝鹽,散裝鹽經過翻包搖身一變“白象牌”精製食鹽,並以3000元到3300元一噸不等價格賣出,從中謀取暴利。

「“利剑”行动」麒麟警方侦办假冒“白象牌”伪劣食盐360余吨等涉食药案首曝光

至此,形成馬某福負責銷售、馬某順等人負責生產的製售假鹽體系。自2018年1月份至查獲之日,馬某福將翻包的“白象牌”精製食鹽以低價賣給曲靖的鄒某以及昆明、宜良、景洪、保山昌寧等地,共計360餘噸。曲靖的鄒某則夥同李某文、胡某將購買的翻包“白象牌”精製食鹽銷往曲靖麒麟區、宣威市、富源縣、羅平等地。

「“利剑”行动」麒麟警方侦办假冒“白象牌”伪劣食盐360余吨等涉食药案首曝光

目前,犯罪嫌疑人馬某福(男、40歲、昆明市尋甸縣人)、馬某興(男、27歲、昆明市尋甸縣人),馬某界(男、25歲、昆明市尋甸縣人)、鄒某(男、32歲、曲靖羅平縣人)、李某文(男、34歲、曲靖市羅平縣人)、胡某(男、34歲、曲靖市羅平縣人)6人因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犯罪嫌疑人馬某順(男、45歲、昆明市尋甸縣人)因涉嫌非法經營罪已被麒麟公安分局依法移送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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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行动」麒麟警方侦办假冒“白象牌”伪劣食盐360余吨等涉食药案首曝光「“利剑”行动」麒麟警方侦办假冒“白象牌”伪劣食盐360余吨等涉食药案首曝光
「“利剑”行动」麒麟警方侦办假冒“白象牌”伪劣食盐360余吨等涉食药案首曝光

近年麒麟警方破獲的食藥案件:

一、2016年5月21日,犯罪嫌疑人劉某因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麒麟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017年6月27日,犯罪嫌疑人劉某被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40萬。2015年,劉某在未取得食品生產相關許可證的情況下,在麒麟區文華街道代河六組廢舊金屬市場商鋪內,非法對味精、黃酒等十餘中調味料商標和生產日期進行更改後銷售,涉案金額達30餘萬元。

「“利剑”行动」麒麟警方侦办假冒“白象牌”伪劣食盐360余吨等涉食药案首曝光

二、2016年5月21日,犯罪嫌疑人單某因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麒麟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017年2月26日依法移送起訴。2013年11月至2016年3月期間,犯罪嫌疑人單某銷售不合格的醋、味精、醬油等9種產品,涉案金額達36.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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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7年6月28日,犯罪嫌疑人陳某因涉嫌銷售假藥被麒麟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017年11月28日依法移送起訴。2017年3月,犯罪嫌疑人陳某在明知是假藥的情況下,從他人手中購買30盒假冒雲南白藥創可貼在其經營的百貨店內銷售,並非法獲利60元。

四、2017年6月28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銷售假藥被麒麟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017年11月28日依法移送起訴。2017年3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明知是假藥的情況下,從他人手中購買400盒假冒雲南白藥創可貼在其經營的百貨批發部內銷售,並非法獲利450元。

敬請大家在接到12340對全市社會公眾安全感和滿意度隨機調查電話時,耐心配合,並給予公正的評價,謝謝!

發佈: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新聞辦

提供:治安大隊、南寧派出所

審核:張軍

聲明:歡迎媒體轉載,請轉載時註明來源:麒麟警方(微信號:qljf110),以便我們相互促進和提高。麒麟警方願與您一道為共同維護麒麟的平安與和諧,唱響最強音,傳遞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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