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5 桑植:制定審查調查工作“程序清單”

桑植:制定審查調查工作“程序清單”

“有的鄉鎮紀委在移送案卷時,總是發現漏項要退回補充完善。”

“有些新任職的紀檢監察干部,不清楚一個案子辦下來需要走哪些程序”……

桑植:制定审查调查工作“程序清单”

近日,桑植縣紀委監委針對部分紀檢監察干部在履職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制定了審查調查工作“程序清單”--《依紀依法開展審查調查工作細則》,分別對問題線索管理及處置、談話函詢、初步核實、立案審查、安全工作等審查調查工作每個階段、每個環節的操作實務進行詳細要點說明,明確具體的程序性要求。

“《工作細則》共分6個大項63個子項,其中的每一個子項我們都以‘是否’的問題形式出現,比如初步核實階段就有‘是否填寫初核審批表,是否制定初步核實工作方案並按程序報批’等內容,給執紀執法人員提供了一個‘程序清單’,也是我們開展日常工作檢查的一個依據。” 據縣紀委監委案管室負責人介紹,《工作細則》根據《監察法》《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等黨紀法規制定,囊括了一個案件辦理過程中的各個程序要點,結合之前印發的《紀檢監察案件查辦基本程序和方法》等工具書,旨在方便紀檢監察干部在審查調查工作實踐中對照標準要點,一項一項嚴格按程序規範操作,從而提高工作質量和規範化水平。

“今年是我們的‘三化建設’年(標準化配備、規範化操作、法治化運行),制定《工作細則》是其中既定的規定動作,主要是為了提升紀檢監察干部實戰能力和工作水平,確保依紀依法開展好審查調查這項政治性極強的工作。”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張小慶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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