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湖北3岁男童商场扶梯摔下身亡,父母找商场索赔,你觉得责任该怎么划分?

天蝎座男孩


我觉得商场和家长双方都有责任,不能单独由任何一方承担。



作为一个已去儿子的家长,我本不想伤口撤盐,但还是要说一句公道话。首先我觉得家长自身也有一定责任,按照常理, 3岁小孩上下电梯,家长应尽好看护之责,或用手抓住小孩,或将双手抱住小孩上下电梯,不能由小孩自己单独行动。电梯之处本来就是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地方,近年电梯安全事故屡有发生且见诸报端,作为家长对电梯的安全风险应有所了解和认识,应有防患于未然的准备;如果思想有安全意识或准备了,此次安全悲剧一定可以避免。不能等出了安全事故之后再来痛定思痛或追究谁的责任,不仅于事无补,也就悔之晚矣,这时说什么都没有用了。



同时,商场也有一定责任,如果在电梯边没有设置好安全防护栏,没有悬挂警示牌或电梯本身存在安全隐患,那么商场就应对小孩坠楼事件承担较大的责任,必须得向家长一个说法及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之责;而如果有安全防护栏或安全警示牌,则责任就要轻得多。



总之,这个问题我觉得双方都有责任,失去小孩的家长一方千万别把怨恨都泄到商场身上;同时商场也不能以自己安全防护措施到位而对失子家长的利益诉求置之不理。这都是不对的,不利于事态的平息,只会加剧双方矛盾,应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搞好谈判,或通过法律途径,让事件尽快得到圆满解决。


开伟观察



炎炎夏日,人们逛商场是有多重目的的:蹭凉、休闲、购物、带孩子游玩等。

这母子三人逛商场,自然也是多重目的于一身。所以,母亲和姐姐在沙发上歇着,让三岁小孩在电梯上上去下来,尽情玩耍。可是,让人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小孩一个不小心,翻下电梯,摔至楼下,不治身亡。

家长向商场索赔,这在现在已经是见多不怪了,因为在商场发生了事,不找他们赔偿,还能找谁呢?

但是,找人家赔偿,总得有个说词呀!电梯是载人上下的,其运转正常,这个是没有问题的;而电梯的扶手,踏板没有损坏,不会使人坠落的,这个商场似乎也没有责任。孩子的掉落是翻扶手而滑落下的,似乎显得电梯扶手太低,但这是按国家的标准做的,似乎也没有什么问题。那谁应该对这件事负责呢?孩子自己和他的家长。

三岁小孩做为幼儿阶段,事事处处应该有人陪护,预防危险的事情发生。而做为孩子的母亲,应该知道孩子在电梯上玩耍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却不管不说,远离孩子,任由他一个人自由玩乐。而她与女儿却坐在一旁的沙发上,安然休息。因为无人照顾和劝阻,致幼儿翻下楼梯致其伤亡,责任应该基本全担。

做为商场,也有管理不到的地方。孩子在滚动电梯上长时间的玩耍,工作人员是应该能够看到并有效制止的。但并没有人上前劝阻,应负管理不到的责任。

总的来说,我觉得家长应负百分之九十的责任,而商场呢,至少也要负百分之十的责任吧。


石韮花开放的季节


湖北孝感3岁男孩从商场电梯上摔下死亡,家人找商家索赔,究竟是谁的责任无需你我多言,自有法庭经过审理来判断。

看了网友的情绪化言语心中感觉人间的冷与暖,前天下午发生的悲剧,孩子的家人正处伤心欲绝,身心崩溃之中,过份悲伤难免有失常态,有失理性,遗憾的是部份网友不但不给予同情理解,反而在其父母伤口上撒盐,话语之刻薄,指责之强悍,这一行为太过冷血,也极不厚道。

孩子的母亲千不该万不该,千不好万不好,孩子是母亲十月怀胎所生,是母亲的心头肉,对自己没有照看好孩子而导至儿子意外身亡,后悔的去替换孩子去死的心很正常,自己的粗心大意必换来自己的悔恨终身,在痛苦中慢慢煎熬。

我们要换位思考,孩子的家人向商家索赔是情理之事,再多的钱也换不来孩子的宝贵生命……



老伙计610322


看了视频,商场真的倒了八辈子血霉了,遇上这样的家长,家长还有脸索赔180万?你们害死了孩子,也害了商场,建议商场要求家长赔偿,赔偿商场因为小孩坠亡而导致客流量减少的损失,以及商场人员看到小孩子坠亡而遭受的精神损失费!

害死孩子的不是商场,而是陪他出来的家长和姐姐!

如果我没猜错,家长要求商场赔偿的理由肯定是以下几个:


1、商场的伏梯存在安全隐患,能随便让小孩子爬上去,爬上去之后又不自动停止;

2、商场扶梯旁边没有防止坠楼的围栏,商场没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3、商场没有安全人员巡逻,任由小孩子爬到扶梯,而且没有人阻止,导致小孩坠楼

反正家长就是一个理由,我人是在你商场出的事,反正就是你的错,你就要赔!

我弱我有理?这是什么逻辑

我想帮商场反驳这个家长:

1、谁把孩子带出来又没有看管好,自己跑去按摩的?

2、当时谁在孩子的身边,谁更有可能防止事故的发生?

3、你觉得扶梯有问题,那你去告扶梯的生产产家啊?有哪个商场的扶梯不是这样的,难道因为你一个小孩子的顽皮,要让全部商场、全部扶梯的产家整改吗?

4、整个商场那么大,怎么可能每时每刻、每个地方都有人巡逻?

5、事故发生在一瞬间,你作为在孩子身边的家长都不能阻止,还要求我们商场的工作人员阻止?

所以,这个事件的责任,我觉得是在家长和姐姐身上,正是由于你们的不负责任、你们的疏于监管,导致小孩的坠亡,现在又赖上商场,真是让人感到恶心。

愿小孩下辈子能投胎一副好的人家,不要再遇上这么不负责任的家人了!


李钦宇律师


虽然孩子意外身亡,家属悲痛欲绝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这不是张口讹人的理由,给你180万,能换回孩子的一条命吗?

看了几遍视频,很明显,孩子出现意外的主要责任在孩子的监护人。

1,3岁的孩子正是需要监护人看管照顾的时候,做家长的不能让孩子离开视线,不说寸步不离,也应该做到能够随时保护孩子的安全。

2,3岁男童独自玩耍商场扶梯,几位家长却坐在按摩椅上休息。先不说有没有安全提示,这是基本的常识,这是明显的不负责任,3岁的孩子能单独乘坐电梯吗?

3,出了问题就要讹诈,就要找地方赔偿,这种“我弱我有理”的歪风邪气应该受到谴责。倘若此次索赔成功,估计还会有后来者。

4,如果商场方面确实存在安全疏漏,或者该事故是由于电梯的质量问题引起的,那就另当别论了。这就需要等待专业的事故鉴定出来,再做责任划分。(仅就视频来看,这种概率很小)

最后,如果商场没有责任,一分钱赔偿都不该给,当然,商场可以自主选择给予对方适当的人道赔偿。

再说一句题外话,如果孩子家长因此得到巨额赔偿,他们还能反省自己的错误吗?


夜雨如书


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出,孩子出现意外的主要原因是家长没有尽到监护责任,真正的受害者是不幸的孩子,因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当然在这件事情中,商场是有部分责任的,但为什么商场要向造成悲剧的主要责任人进行赔偿呢?

为什么家长作为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却反而要以受害者的身份,理直气壮地向商场进行天价索赔?

最后,有谁又来追究家长的责任?

在国外,因为家长疏于看管,造成孩子意外伤亡的情况发生后,孩子的父母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也就是说如果在国外,这时候孩子的家长应该已经被警察带走了。

我们可以理解父母丧子的痛苦,但这不能成为你犯错的和逃避责任的借口,作为这起事件的主要责任人,请反思自己的行为,恶果是你们造成的。

请善待每一个生命,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在类似事件后家长不用赔钱,建议坐几年牢怎么样?

为人父母者,责任重大,请远离手机,照顾好孩子。


远方老师在美国


三水三心观点:

可以多角度分析,理解家长的心情,但应依法依规处理

三水三心分析:

据媒体报道,8月9日13时许,湖北孝感市保丽国际广场内发生一起男童坠楼事件后抢救无效,坠楼男童已确认死亡。

男童坠楼,对于家庭来说,无疑是一场悲剧!希望家长节哀顺变!

一个如花的生命瞬间逝去,如果真的有天堂,希望孩子在天堂里过得快乐幸福!

事情已经出了,再怎么后悔,也无济于事——这个世界,后悔药,还没有也永远不可能生产出来!

那么,就只剩下一件事,那就是责任与赔偿!


一,从情感的角度来说,家长提出赔偿,可以理解

每一个孩子的出生,都会承载着各种幸福快乐与希望。而逛一次商场,却母子阴阳相隔,作为母亲,作为家人,其悲痛欲绝乃至在一段时间内丧失理性和基本的责任判断,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所以,基于人性关怀的角度,三水三心对一些网友的冷漠言论,感到不可思议!多年前,三水三新处理一起学生自杀事件的时候,最开初,都次受到家长及其亲属的无端责难乃至辱骂,都尽力克制,因为,丧子之痛,作为一个有情感的人,是需要首先理解的!

也就是说,人之所以为人,就是有悲悯情怀的——不然,为何见到狼吃羊的时候,你的内心总会有一点波动,用纯粹的自然的眼光看,那就只是实物链而已啊!

二,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家长提出赔偿,不应该支持

理解,可以从情感上。但处理问题,却需要在法治轨道上。依照《侵权责任法》,商场作为公共服务场所,依据该法的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那么,在这一事件上,商场是都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呢?三水三心没有见到该商场的具体的报道,没有也不可能还没有权利去实地调查,但据三水三心多次逛商场的经验来看,如果要商场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商场必须要有“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表现,也就是说:

电梯有安全隐患导致顾客摔倒(比如,某地商场踏板陷落,导致顾客摔伤摔死)!

电梯没有按时保修保养,导致顾客摔伤等!

商场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梯,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等。

从目前看起来,在这些问题上,商场都没有问题,那也就是说,没有问题就不应该承担责任,不承担责任就不应该赔偿!

有些冷冰冰,不近人情!但事实如此啊!

那么,如果商场没有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难道,应该由孩子来承担责任?

法律的规定,并非如此!按照《侵权责任法》第九条规定: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媒体报道,通过查看监控,在孩子出事的时候,孩子的父母,正在旁边的按摩椅处休息(见下图)——

要知道,几乎所有的电梯处,都有类似“未成年人请在成人的陪同下乘坐电梯”或者“老人小孩无人陪同请勿独自乘坐电梯”等等类似的提示语(见下图)!

但监护人在旁边休息,却让一个三岁的孩子独自爬上电梯——这究竟是商场“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还是“监护人没尽到监护义务”?

或许有人会说,商场应该阻止孩子独自乘坐电梯!

想想,也没有错——以后公共场所,来一个老人小孩,商场就安排一个人跟着——因为出了电梯,还有各种楼梯可能摔倒,还有玻璃可能划伤,甚至还有许许多多描述不尽的危险存在!

我想,羊毛出在羊身上,以三水三心的工资,是逛不起商场的了!

三,从教育学的角度来看,孩子有游戏的权利,家长有制止的义务

三水三心是教育工作者,分析事情总还喜欢从教育的角度来思考:爱玩是孩子的天性,游戏是孩子的权利!这是每一个人特别是成年人有特别是父母应该知道的一个常识!

所以,即使孩子爬上电梯请注意,那不是孩子的错——他有权利到一切他认为好玩的地方去玩,即使那时不安全的!

但监护人有义务制止孩子,到一切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玩!

所以,从教育学的角度来看,监护人,才是这起事件的责任人——没有尽到监护的义务啊!想一想青岛海边双胞胎溺亡的悲剧吧,不管母亲有多么的悲痛,但确实就是她没有照顾好自己的孩子,而让孩子——那一对可爱的姐妹花——走向了万劫不复之地,再也不能醒来!

总之,家长悲痛欲绝乃至向商场提出天价索赔,都可以理解,毕竟,十月怀胎,三年养育,付出若干的心血,却在花儿还没开放的时候就提前凋谢,但任何事情,都应该在法治的轨道上来解决,不能赢为所谓的“同情弱者”,而无视公平与正义。


三水三心




现代社会,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人们外出逛街、购物、旅游的机会比过去成倍增加,与此同时,有关公共场合安全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引起人们的关注。象题目中所提到的类似事件,我们都非常痛心和惋惜,家人一定更是悲痛欲绝。

但是,感情归感情,理性是理性。针对题主所说,笔者认为,在商场的基本设施正常的情况下,发生问题,应该主要是监护人的责任。观点如下:

第一,带孩子(尤其是幼童)外出到公共场合,监护人负有至高无上的责任,可以说是责无旁贷,义不容辞。有些问题的发生,往往就是监护人责任心没有到位的原因,比如:看手机、与人聊天、远距离看护或专注其他事情等。



第二,监护人要具备基本的生活常识和在外知识。比如:乘用车辆、电梯、游船、娱乐设施、处于人群密集区或动物放养区等,对应该注意的事项和可能潜在的危险,应当有基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办法,比如:抱着孩子、牵着孩子的手、有效限制活动范围等,绝不能粗心大意,任其自玩。

第三,近些年发生的一些公共安全事件,有的确因举办方责任造成的,这个必须由举办方承担,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有些情况,比如:在有警示牌警告的地方擅自下水游泳,在大型动物放养区游玩擅自下车,违章跨跳交通护栏,在禁烟区私自抽烟被善意提醒等,如此种种,发生了问题与举办方或对方当事人真没多少直接关系,提出责任划分和索赔要求,心情尚可理解,但确实太牵强,也没有几分道理,更不利于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恐龙之想


虽然孩子是因为从扶梯上摔下来而死亡了。但是这前因后果什么都没有搞清楚的情况下,就开始狮子大张口,漫天要价,试问这180万怎么来的?难道孩子的命180万就值180万?

8月9日,湖北一商场内,一个男童跟父母和姐姐逛商场,结果从三楼向上的扶梯上掉了下来身亡。


这件事情我想应该这么看。

孩子身边跟着父母和姐姐,有监护在身边和没有监护人在身边,这个职责就完全不一样。孩子在身边作为父母的一定要行驶自己的监护权,不管自己多么忙多么放松,对于孩子的管理一定不能疏忽。因此,这件事来看父母的责任远远要大于商场方面。


作为商场方面,如果是因为电梯故障、突发状况或者是安全提示不到位导致孩子伤亡了,那么这个追究商场的责任,无可厚非。


可是这件事情本身都没有公告出事件发生的过程来,就这么草率的盲目的狮子大张口要180万,这岂不是太可笑了?难道是想用孩子的命来赚钱吗?


如果是商家的错,那就由商家付主要责任。如果是父母的错误,希望你们自己承担,别把自己的懈怠推给别人。让别人来背锅。


老王侦查记


8月9日下午,湖北孝感一3岁男童在商场玩扶梯时三楼扶梯坠至负一楼,经120抢救无效身亡,事发时男童父母和姐姐正在不远处按摩椅休息。男童家属索赔180万元。

3岁男童坠落身亡最该遭到问责的是男童父母,3岁男童的父母没有尽到应有的监护责任,让这个才3岁的孩子在商场随意乱走,这么大的孩子家长应该不离左右的,这是作为家长应该知道的常识。

但这对男童父母可真会享受也真敢享受啊!居然这么淡定地在按摩椅休息。这种大意和疏忽是致命的,这类悲剧时常发生,却总叫不醒那些缺乏安全意识的家长。

从法律意义上说,应该追究男童父母的责任,男童之死是其父母的看护不力所造成的。和商场无关,但如今男童家属向商场索赔180万元。估计索赔180万元的成功可能性不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