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假如瑞典政府道歉了,那國內那些支持瑞典警察的人還會說什麼?

易焱堂


國內一些腦殘說中國遊客違法,它們認為瑞典警察這樣子處理已是法外開恩,而大使館聯繫了事發所在地警察局負責人,警察局負責人告訴大使館人員中國遊客沒有違法,而瑞典警察也沒有違法,看清楚了,瑞典警察局負責人也認定中國遊客沒有違法,這也是中國大使一直強調中國遊客沒有任何違法行為的原因。

那麼接下來再說說瑞典警察有沒有違法,瑞典警方及檢察方堅稱瑞典警察執法合規,而中國大使舉例,2011年11月,瑞典發生了一件類似案件,受害人是一瑞典公民,最終肇事警察被認定瀆職,大使要求把他的話告訴瑞典公眾。

最後對於那些還是認為瑞典警察的執法原本就應該是這樣的腦殘人士,以下是引用廣東一位檢察官的文章。

瑞典的《警察條例》(Polisförordning ),其中第10條表達了類似的意思:警察與公眾接觸時,應當考慮到當時的情況,行為應當儘可能體貼,以儘量剋制的行為方式,激發人的信心。(大意)

這一點,我們國家沒有寫在《警察法》《檢察官法》裡,因為樸素的善良觀念本就應該深刻於執法者的內心;

這一點,瑞典寫在法律裡了,但他們真的做到了嗎?

這件事情大使館說的很對,中國遊客遇到困難應該第一時間聯繫大使館,事件發生地就是大使館所在地,大使館掌握的資源要解決中國遊客的困難輕而易舉,可惜的是中國遊客估計在國內喝過毒雞湯,以為西方人真的遍地是聖母,處處充滿人性關懷。最後就是駐瑞典大使館己連續發佈三次安全提醒,可惜這三個中國遊客最終還是去這是非之地體驗了一把。


風清揚72


這個問題本身帶有偏見!

首先,我們不是不愛國,不愛自己的同胞,而是就事論事,要有理智地去看待問題。就像是我們自己的孩子跟同學打架,明明是自己孩子的問題,如果我們一味地偏袒護短他,只會助長他犯錯甚至是犯罪的囂張氣焰,最後他就根本不會去改正自己的問題,只會在犯錯的路上越走越遠。

同樣的道理,國家就好比家長,這3個遊客好比孩子,到底有沒有錯,讓事實去說話。而不是不問青紅皂白,一味指責對方,不能給國人一種假象,好像我們現在中國強大了,有底氣了,我們在外國犯錯不用悔改,唱個國歌,撒個潑,就讓國家與同胞聲援就行了。

其次,我是中國人,我絕對站在中國道義面前,但是我們不能聽不了不同的聲音,現在網絡暴力殺人也不鮮見。情況沒有搞清楚之前,就拿起愛國、正義、人權、道義的大棒棒打一切。前不久剛出現了,13歲男孩泳池裡疑似冒犯女醫生被打,家長大鬧後女醫生自殺。就是因為我們網絡上的一些暴民,一邊倒的譴責女醫生,才把她逼死了。

最後,網絡是好個地方,都有權利發表自己的言論,但前提要有理性,偏聽則暗,兼聽則明!


窗外的白楊


好苦惱,好睏惑!

支持曾先生一家嗎?於理不容!譴責他們的拙劣表現呢?又好像於情不容!好歹也是同胞吧!

哎……

但有一點,這次切不可助長曾氏一家的行為,否則打滾撒潑、捶胸哭鬧將會成為國人的出行標配,然後在世界各地如雨後春筍般地遍地開花,蔚然成風!

畢竟我們人多,體量大啊…………

這一次,雖然事情發生在曾先生一家,但也是對我們每一個國民自身文明素質的一次大拷問!是對我們每一個國民道德修養的一次大測試!是對我們每一位國民在未來強國夢真後心理承載力的一次大檢閱!

從今天起,就讓我們和那些惡習、陋習徹底說拜拜吧!

在此次瑞典酒店事件中,之所以網友齊聲譴責曾家的呼聲高過了支持同情的,說明了我們廣大人民群眾對於這種非理性、喪失人格操行、有損國家民族形象和尊嚴的行為深惡痛絕!我們國人的整體素質越來越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越來越強!

我們的國民第一次擺脫了一些主流大媒體的導向束縛,學會了用自己的眼光去感知、判斷、處理現代社會生活中出現的一系列新問題、新變化、新現象!

對此,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感到欣慰!凡事能先從自身找原因,充分說明了我們國家民族大有希望啊!當然每個人對此有不同的看法,很正常!這更說明我們的社會輿論環境越來越多元化!


我們堅決捍衛國家的利益和尊嚴,我們堅定支持每一個在海外身陷困境的同胞,我們公民的合法權益也必需得到應有的尊重和保障!

我們也鄭告那些有著這樣那樣不好習慣的,有如曾氏一般的朋友,無論在何時何地:請您一定文明舉止,切不可妄自菲薄!做一個文明的人、高尚的人、純粹的的人,一個脫離了低級趣味的人!

無論在國內或國外!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做一個和國家繁榮富強相匹配的文明人!

感謝我們的外交部門第一次在國內輿論不佔優勢的情況下,依然為自己同胞在異國他鄉遭遇的不平等待遇站臺!感謝我們的駐地大使第一次以人權為由向西方當事國質詢和施壓!




這一切充分說明了我們祖國的強大、自信和從容!曾經那個忍氣吞聲、任人宰割的時代一去不返了!

這一切歸功於我們每一箇中華兒女的辛苦努力;歸功於我們國家四十年來改革開放取得的巨大成就;歸功於我們黨的英明領導;歸功於時代賦予我們的偉大使命和責任!


所以無論此次的調查和處理結果如何,也無論誰對誰錯,我想曾氏一家的事件都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衷心祝願我們國家在物質文明進步的同時,我們國民的精神文明也不斷髮展和提高!讓我們的同胞無論在什麼地方,都以身為中國人而感到無比榮耀!


我們善待每一位來華訪問、投資、留學、旅遊、工作的朋友,同樣我們也是每一位懷有愛國情懷的在海外留學、旅遊、工作的同胞堅強後盾!

當然我們國民文明素質的提升,不可能一蹴而就,它還需要一個過程,一個艱難而漫長的積累過程!這個過程,需要我們每一位同胞去參與,我們要像愛護自己的眼睛一樣愛護祖國的榮譽和尊嚴!


此間春來早


我估計瑞典道歉的可能性很小,一旦道歉,便承認自己侵犯了人權,中國就可以記入瑞典的人權汙點,以後瑞典再拿人權攻擊中國時,中國就會用事實反駁他們。有一幫人為瑞典造勢,不承認侵犯了人權。其實,判斷瑞警是否侵犯了人權,只憑一點就可以認定。如果瑞典國能拿出這樣一條法律規定,即“警察有權把無違法行為的人丟入墳地。”那瑞典國是依法辦事,沒有侵犯人權。如果瑞典國拿不出這條法律,便是侵犯了人權。因為警察沒有法律依據,就是違法。

答噴蟲之一

人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到你口裡,似乎你有權利決定公民人權的權力,你算是個什麼東西?曾先生大吵大鬧,你就可以剝奪他們的人權。人權的核心是生存權,警察把曾先生三口扔到毫無安全設施的墳地,一旦遇上壞人,便孤立無援,只有等死。瑞典壞人這麼多,警察也不作為,這就是對公民人權的踐踏!!!

特別公告

凡噴蟲貼的牛皮癬一律撕掉!!!











朵朵佬爺


如果瑞典方真的道歉了,說明我們國家強大了,這是可喜的。

所以,到那時候就該好好處理像曾先生這類人了。

我們不是外交官,所以對於國家行為不予置評,但還是支持。個人認為,可能是國家的外交手段,來爭取和保障我國人(非特質曾先生一家)在國外的最大利益。

但這些都不能證明曾先生的所作所為是對的。個人認為,從視頻中看不出瑞典警察有任何粗暴的行為。至於說扔在了墳地,扯到了人權,對於這種自己不把自己當人的人講什麼人權?另外說室外溫度10°C以下是吧,威脅到生命安全……那姑且認為9°C吧。作為一個南方人(據說曾先生一家為北方人)在衣物足夠的情況下都不認為9°C能對自己的生命造成威脅。以上言論不是因為瑞典警察,只是恰巧事件發生在瑞典。我倒是希望國內的警察也能如此執法,把我們的社會治安條例真正的落實。

最後扯一扯瑞典反華。既然瑞典反華,該抵制抵制,這是作為每一箇中國人應該做的。但這和這件事沒半毛錢關係,非要把這件事扯到反華上,豈不是讓人笑話。


1盞青燈


誰還支持警察了?我還沒見過有這樣的評論。瑞典警方處理太敷衍!至遊客生命安全不顧。很多人側重點是在於那段視頻裡巨嬰式的抗議!個人觀點不同,有的人在意警方態度,有的人覺得自身問題本來就不小,自身有錯還先去怪別人,說白了就是這些人還要臉。

說活該,警察就應該這麼做的網友們,那不是恨鐵不成鋼的態度?

怎麼就站在別國那邊了?

關起門來先管好自己,真正要抗議的拜託大使館,要不各位可以買張機票去當面抗議,在網上吵翻天頂什麼用?

倘若這一家人被酒店拒絕了,站直了走出去,再尋求使館幫助,而不是被人抬出去,那麼現在還會吵這些?

個人觀點,認同點贊,反對舉報,別bb


滿山猴子我腚最紅233


我就不相信瑞典政府會道歉,因為瑞典警察又沒有做錯什麼。

中國人不要護短,也不要有被害妄想症。姓曾一家上了全世界的新聞,成了全球的風雲人物,但是確實實實在在地給中國人還有中國政府丟臉,還成功地騙了中國大使館為他出面。這只是會變成了國間的一次外交事件。

而這一切的始作俑者,都是姓曾的一家人,特別是那個姓曾的年輕人。在當地,不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不遵守當地的公共秩序。有些人想法很可笑,說警察把他們扔到墓地。

我就問你,是警察把他們禁錮在墓地嗎?他們不會自己重新找個好點的賓館休息,沒有車可以交叫個出租車過去的嗎?沒有,沒有任何人限制他們的自由。而且他們在碰瓷,碰瓷瑞典,也是碰瓷中國。

中國人的臉面,都被他們丟光了!而這個後果,卻要全體中國人來承受。


武大東湖


瑞典警察不道歉,也是默認做錯了。如果是對的,還不馬上公佈真相?!

國人是為曾先生的撒潑感到羞愧。這是大部分人的想法。中國人的形象就是如“難民”般嗎?顯然不是,警察的做法就如驅趕難民。

問題就在這裡,我們堂堂中國人,出國旅行如何得體榮光?成為國人思考的問題。如果瑞典警察道歉,曾先生的屈辱相,也是不會變高大的啊。

另一個問題就是規則與執行的問題。我們指責同胞不守規矩,是因為這樣的行為舉止,使人感到心悶,以扮可憐搏同情分的無規則做法,是與現代人的生活法則是有衝突。這是曾先生丟人的所在。

即使是警察道歉,國人對曾先生的同情分會增加,但是對他的處理方法是不能認同的!


閒適人家


瑞典政府道歉也好,不道歉也罷,曾姓一家人的撒潑無賴言行是確確實實的存在的,並在網上流傳之廣;也實實在在的丟了自家人臉面,損害了國家形象,連累了國家;這是網民指責曾姓人家的主要依據。


濤聲依舊253741021


不會有這種假如。首先警察不會道歉,道歉說明自己執法不當,要受處分或丟工作,領導和上級也保不了她們。而其它部門更不可能道歉,因為與己無關。政府道歉則是想都別想,因為檢察官已有定論,政府道錯謙是會被趕下臺的。只有在警察違法或犯罪情形下,並經司法程序確認,才可能發生。但是,現在檢察官的調查結論已公開,警察屬於規範標準化執法,沒有不當更無違法犯罪,因此,道歉的可能性已經不存在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