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长治:“黑教练车”上路教学,学员也受罚!


长治:“黑教练车”上路教学,学员也受罚!

近日,黎城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309国道巡逻查违法,在董壁村一空旷地带发现一辆小车走走停停,存在异常情况。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并对其进行检查。

发现该车驾驶员是一位年轻女性,看到民警检查,神色慌张,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这位叫李某某的驾驶员吞吞吐吐地声称,自己还没有考取驾驶证,正在学习中……

长治:“黑教练车”上路教学,学员也受罚!

这时,坐在副驾驶的男子称自己是该车的教练员,他正在给学员教练技术。民警发现,该车没有任何标志,非教练车;再在网上查询,该车根本就没有到相关部门进行自学驾考车辆备案,这位自称教练员的李某也不具备教练资格。

当时在李某所谓的教练场地等待练车的学员就有5名之多。没想到,学员开车没行驶多远就被交警查获了。

长治:“黑教练车”上路教学,学员也受罚!

民警向李某指出,私自改装私家车进行营利性教学、教练是违法的,必须立即停止,并督促其对已安装的副刹拆除,恢复车辆原貌,同时对李某和在场的学员进行严厉的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驾驶员李某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对“教练员”李某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将驾驶证和车辆暂扣。


编审:黄丽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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