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5 开头惊艳到诡异,这可能是写爱情最露骨的小说

开头惊艳到诡异,这可能是写爱情最露骨的小说


01

70岁时,一向不被大众所喜欢和熟悉的女作家杜拉斯写了一部类似回忆录的小说,题目叫做《情人》。

开头惊艳到诡异,这可能是写爱情最露骨的小说

《情人》/【法】玛格丽特·杜拉斯、王道乾

说是类似,因为里面的内容和情节有作者个人真实经历的投影,但又不限于此。

我们都知道,凡是回忆都难免个人主观的烙印,更何况出自一个体察心那样敏感的女作家之手。

小说里的“我”只是真实作者的一部分,再加上适当的艺术夸张和加工。

而作者本人也并不避讳这一点,因此,在《情人》这部小说里,我们看到了相当多的叙述主体的转换,从小说一开始的“我”,到后面的第三人称“她”,整部小说呈现出多视角的模式,从而令其中的内容也有一种循环往复的美感。

这样的多角度叙述,再加上内容本身的吸引力,《情人》一问世,就卖出了25万册的销量,并且被迅速翻译成各国文字,流传到了世界各地。

第二年,杜拉斯凭借《情人》,获得了法国文学奖的最高荣誉——龚古尔文学奖

龚古尔文学奖是法国龚古尔兄弟设立的,奖金数目是50法郎。

虽然只是区区之数,但背后的含义却是极为显著的。

首先,龚古尔兄弟本身就是自然主义的作家,因此,几乎所有获得该奖的文学作品,都有着极其浓烈的自然主义风格。

何为自然主义?

百度词条的解释是:自然主义(Le Naturalisme)是文学艺术创作中的一种倾向。作为创作方法,自然主义一方面排斥浪漫主义的想象、夸张、抒情等主观因素,另一方面轻视现实主义对现实生活的典型概括,而追求绝对的客观性,崇尚单纯地描摹自然,着重对现实生活的表面现象作记录式的写照,并企图以自然规律特别是生物学规律解释人和人类社会。

所以,《情人》这部小说,既不是浪漫主义的想象和抒情,也不是现实主义的简单陈述。

我觉得,它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是不掩饰、不矫揉造作、纯粹出乎内心的作品。

第二,是龚古尔文学奖庞大的市场号召力。

在获得该奖后,《情人》的销量瞬间上升到100万册,成为了当之无愧的爆款,并且这种热情,一直延续到了现在。

杜拉斯正是凭借这部《情人》,才真正跻身为当代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

王小波评价她:“杜拉斯是现代小说的巅峰。”

安妮宝贝更是崇尚杜拉斯,早年的旅程中,时常携带这部《情人》。因为“外国小说没意思,除了杜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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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小说的开头,实在是太美了。

它这样写:“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语言语音的韵律,伴随着“年轻”与“摧残”的悖论,只是这短短的开头,就像一块幕布,向我们徐徐展开回忆与现实交织的画面。

故事的主线很简单,一个贫穷的白人女孩,与一个富有的中国男人之间的一段情。

我不能简单地将之称呼为“爱情”。

白人女孩,即使再贫穷,依旧带有白种人高高在上的姿态。

她的家庭出身,她的家庭教育,令她不能也羞于承认,她对他的好感。

于是,一切只能归咎于“欲望”。

她用她的身体,换取男人对她的“欲望”,并且借此,获得金钱,用于给予她的家庭。

然而,小说的很大篇幅,却并不是讲述她与这个中国男人的情爱纠缠。

事实上,“我”更多的是讲述了那个并不如意的原生家庭。

早逝的父亲,冷静、疯狂、偏爱长子的母亲,凶狠的长兄,唯一给予她温暖却早逝的小哥哥。

“我”之所以会长成这个样子,一张十几岁就苍老的脸,一副心事重重又渴望情爱的姿态,辨别不出爱情的能力,过早承担家庭财务压力的负担,如此种种,皆是“母亲”有意或者无意中,加诸给她的压力。

小说里的时空是交错的。

我们既看到了“我”和“我”的情人是如何分离,也看到了“我”后面的一系列人生片段。

结婚、生子、再离婚、再婚。

以及伴随着时间的年轮,大哥和母亲的命运轨迹。

那时候,“我”已经有了足够的能力独立,离开了他们,远离他们,仅仅作为一个旁观者,冷静地看着亲人们,陆续走上早已经既定的命运。

也许是因为在写这部小说时,杜拉斯的母亲和兄长都已离世,她可以不再顾忌地将她对母亲的爱和怨,对大哥的恨,对小哥和自己的怜悯,对自己年轻时,与中国人的这段看起来类似“卖身”的感情,更加真实地剖析。

不再掩饰,也不再解释。

只是忠于自己的内心,让所有的过往和心路历程,都流淌在指尖,最终成为文字。

“《情人》是一本由不得自己写出而又舍我而去的书,它离开我的双手被造出来,此后它就是它了。”

杜拉斯这样形容她的这本书。

出自于她,又独立于她。

就是如此奇特。

开头惊艳到诡异,这可能是写爱情最露骨的小说

03

母亲后来回到了法国,再也没有回到过湄公河。

“我”也一样。

但那里的群山,那里大森林上空黄黄绿绿的天宇,还有那个黄皮肤的中国男人,也许一直留在“我”的心里。

杜拉斯这个笔名,据说是来自她父亲故乡的一条河。

她的父亲离开得太早,因此,杜拉斯从未在家里受到过异性长辈的宠爱与呵护,以及由此带来的安全感。

因此,当她遇见那个比她大了十几岁,富裕的、深深迷恋她的中国男人,不管是出于生计上的考虑也好,生理或者心理上的慰藉也好,从某种不能言说的角度而言,他同样对她产生了吸引力。

有一个细节,在她看到他的第一眼里,她对他的印象就是“风度翩翩”。

但年少的她并不想承认这一点。

所以,她只是简单地将他称呼为“情人”。

不是爱人、不是恋人,只是情人。

不是爱,只是欲望。

她这样认为着。

但她又依旧焦虑不堪。

“我自以为我在写作,但事实上我从来就不曾写过;我以为在爱,但我从来也不曾爱过;我什么也没有做,不过是站在那紧闭的门前等待罢了。”

多年以后,小说的结尾,她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一瞬间,就从那带有中国口音的声音里,认出了是年少时湄公河畔的中国情人。

他在电话里说,“和过去一样,他依然爱她,他根本不能不爱她,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

小说到此就结束了。

这个结尾,与开头连成了一个神奇的闭合圈,将“我”圈在里面。

所谓的“情人”,他只是一个媒介,一面镜子,用来照射出“我”真正的面目。

穿过漫长的岁月,走了好长好长的路,才终于将原生家庭的阴影留在身后的“我”,也许在接到这个隔了多年的电话后,才能坦然地承认,没错,这就是一段爱情

是金钱的交易,也是身体的纠缠。

“在他的欲念中,她一定属于统治地位久久不变。情之所系,无边无际的温柔宠爱,肉欲可怕的阴暗深渊,仍然牵连未断。”

是欲望,也是爱情。

因此,这本书的题目,除了叫做《情人》以外,还有另一个流传并不广的译名,叫做《悠悠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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