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9 蒙山縣依法組織實施強制執行 拆除被徵收土地上的房屋

蒙山縣依法組織實施強制執行 拆除被徵收土地上的房屋


11月28日,蒙山縣人民政府依法組織對西河鎮龍蟠村垌尾三組李某戶的房屋實施強制拆除,拆除建築面積380平方米。拆除後,將加快蒙山縣工業園區段大道擴寬市政配套設施項目建設。

蒙山縣依法組織實施強制執行 拆除被徵收土地上的房屋

施工現場

這是蒙山縣首例徵收集體土地涉及房屋強制執行案件。村民李某戶位於國道321線公路邊緣東面的磚瓦結構的房屋,佔地面積188.17平方米,列入蒙山縣2017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設用地徵地範圍。李某所建房屋由於未取得合法用地批准手續,在徵地過程中,李某戶不滿貨幣補償政策,提出超出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範圍的要求,縣房屋徵收辦、縣園區徵地工作組、縣自然資源局工作人員與其戶進行多次宣傳解釋、協商後,李某戶仍不主動自行拆除房屋交出土地。2019年4月縣自然資源局依法對李某戶作出責令限期交出土地決定書後,該戶不服責令限期交地決定,向縣人民法院起訴,經過一審、二審訴訟,法院裁定駁回其訴訟請求。2019年10月30日,縣自然資源局依法催告該戶履行交地義務,但該戶仍拒絕履行,故縣自然資源局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19年11月19日縣人民法院經審查裁定準予強制執行,並由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蒙山縣依法組織實施強制執行 拆除被徵收土地上的房屋

施工現場

徵地拆遷涉及被徵地群眾的切身利益,在徵拆過程中,政府做到依法依規維護被徵地群眾的合法利益;但對蠻不講理,漫天要價的“釘子戶”,將依法強制執行,維護法律的尊嚴。


總 編:鍾德獻

副 總 編:潘 雪

編 輯:黃琳茹 莫天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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