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在桂林盜竊超市洗髮水!獲刑8個月


男子多次在桂林盜竊超市洗髮水!獲刑8個月


梧州市蒙山縣一男子流竄至荔浦市,在超市多次盜竊洗髮水等洗浴產品,最終被警方抓獲。今年3月,荔浦市檢察機關指控該男子犯盜竊罪,向法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犯盜竊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同時責令其退賠被害人損失。

現年42歲的尹某是蒙山縣蒙山鎮一農民。2019年10月15日,尹某從蒙山縣乘車來到荔浦市杜莫鎮。當日13時40分許,尹某進入杜莫鎮一超市內,趁超市工作人員不注意,尹某將貨架上的4瓶海飛絲、3瓶飄柔洗髮水藏在衣服內盜走。

發覺從超市偷東西很容易,尹某僥倖的心理膨脹起來。隨後他乘車從杜莫鎮來到荔城鎮。在荔城鎮一超市,尹某趁超市工作人員不注意,使用上述作案方式,將貨架上的5瓶阿道夫洗髮水盜走。一小時後,尹某再次來到這家超市,使用同樣作案方式,將超市貨架上的5瓶櫻雪舒眠沐浴露盜走。

同年10月22日,尹某再次來到杜莫鎮原先盜竊的那家超市內,使用同樣的作案方式將超市貨架上的3瓶海飛絲、3瓶飄柔洗髮水盜走。當日,尹某再次來到荔城鎮原先盜竊的那家超市內欲實施盜竊,不過這次被超市保安發現。尹某撒腿就跑,當跑至濱江河邊時,被保安抓住。隨後,民警趕到現場,將尹某帶至公安機關調查。

經查,尹某所盜竊的洗髮水、沐浴露價值人民幣共1398.55元。另查明,尹某因犯窩藏贓物罪,2006年6月8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因犯販賣毒品罪,2017年6月6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2017年12月5日刑滿釋放。

法院審理後認為,尹某多次盜竊他人財物,構成盜竊罪。尹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並願意接受處罰,因此可以從輕處罰;尹某刑罰執行完畢5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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