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長出庭控審蒙山首例涉疫案件


兩長出庭控審蒙山首例涉疫案件

4月16日下午,由蒙山縣人民檢察院向蒙山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的蒙山縣首例涉疫詐騙案件,利用遠程視頻系統開庭審理。蒙山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郭梓勤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訴,蒙山縣人民法院院長張獻民擔任審判長,兩長同庭辦案,依法履責。

兩長出庭控審蒙山首例涉疫案件

對該起發生在疫情防控期間的詐騙案件,郭梓勤檢察長高度重視,指派刑事檢察部門的檢察官第一時間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向偵查機關提出了有針對性的建議,在案件報捕後24小時內從嚴從快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嫌疑人韓某的決定。

兩長出庭控審蒙山首例涉疫案件

作為起訴案件承辦人,郭梓勤檢察長全程參與辦案,認真審閱卷宗材料,研判案情。在提審韓某的過程中,通過對其進行法治教育及告知其認罪認罰的法律規定,韓某表示自願認罪認罰,並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籤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檢察院認為,韓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間虛構事實,利用網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2020年4月3日依法提起公訴並建議法院適用簡易程序。


兩長出庭控審蒙山首例涉疫案件

經法院審理後查明,被告人韓某於2020年2月9日至14日,在沒有醫用防疫口罩貨源的情況下,通過微信群發佈有口罩銷售的虛假信息,誘騙多名被害人向其轉賬購買口罩,共計騙取口罩款25322元。被告人韓某在全國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災害期間,假借銷售用於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用品名義,多次實施詐騙行為,詐騙公民財產,且有犯罪前科,依法應從重處罰,當庭判處被告人韓某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韓某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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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第一檢察部

審核 | 黎榮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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