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中國移動將號碼級別(月最低消費)合約用來限制攜號轉網合理嗎?

暉色心情


應邀回答本行業問題。

老實說,現在移動的也好,其他運營商的也好,大部分的以最低消費來限制攜號轉網是完全合理的。

工信部制定的攜號轉網規則裡就包括了合約期之內的號碼不可以攜號轉網。

當前中國攜號轉網的條件如下:

  • 手機號碼必須完成身份證實名認證,企業名義辦理的手機卡必須轉入個人名下才可以辦理轉網;

  • 手機號碼不能欠費;

  • 手機號碼不能在合約期之內,合約期內需要解除合約限制;

  • 虛擬運營商業務、衛星業務、物聯網號段不參與攜號轉網;

  • 120天內只能攜號轉網一次

其中這種有最低消費的業務,基本都是在合約期之內的,是不能辦理攜號轉網的,這個完全的符合國家規定,沒有任何的異議。

其實現在的這些有最低消費的業務,絕大部分都是運營商為了營銷搞出來的活動。

現在這些有所謂的最低消費的業務,一般都是下邊的情況。

  • 參加了運營商的存話費送手機活動;

  • 參加了運營商的家庭融合計劃,獲得了比單寬帶便宜的多的寬帶,很多也是贈送的;

  • 辦理了營銷型的套餐,比如某些原價199的,打折後29、49元等。

  • 辦理了運營商的靚號。

  • 參加了運營商的承諾最低消費送手機活動。

我們可以看看上邊的這些涉及到了最低消費的這些業務,我們可以發現,這些裡邊大部分都是參雜了運營商的營銷。

至於靚號,綁定最低消費其實也是沒有什麼毛病的,主要還是在於什麼是靚號,到底需要綁定多長時間,這塊還是有一些可以商榷的地方的。

不過,靚號的低消,大部分也是在辦理的時候就簽訂的所謂靚號協議,用戶事先也都知道會是這個結果,這也是個人的選擇。

其實就靚號本身而言,這裡邊是存在很大的空白地帶在裡邊的,一方面國家同意靚號商人的存在,也有法院拍賣靚號,另外一方面卻不讓運營商收取選號費,這裡邊本身就是矛盾的。

如果認為靚號應該和其他號碼一樣,就應該宣佈這些行為都是非法的,需要被禁止。而運營商不能收取選號費,綁定最低消費也就不奇怪了。畢竟現在運營商需要繳納號碼佔用費給國家的,運營商的電話號碼本身也是有維護成本的。

最低消費的很多業務,對用戶也是有利的。

其實這裡可以敞開了說一些話,就是其實對於所謂的最低消費,大家也都知道是怎麼一回事兒。

如果用戶不認為自己是佔到了便宜的,誰也不會辦理。誰會多花錢,還被運營商綁定?

那些拿到了手機的,得到了運營商送的或者是低價獲得的寬帶的,或者辦理到了優惠的套餐的,如果不是覺得很合適,會去辦理嗎?

現在網上很多針對最低消費影響了攜號轉網的聲音,其實這背後本身就是運營商弱勢的結果,換一個行業,簽訂了合同,最後你覺得不合理就可以不執行了嗎?

如果這個最低消費的問題會因為某些網上的輿論而被取消了,那麼直接的後果就是運營商也沒有必要進行什麼營銷了,那些拉新的優惠套餐也不會有了,也不會有什麼送手機了,也不會有什麼送寬帶了,反正什麼付出也沒有什麼結果,最終吃虧的只能是普通用戶。

當然了,現在運營商贈送一些附加業務就不能轉網,和上邊說的不是一回事,這個還是非常不合理的。

現在部分運營商,設置了一些門檻,或者是突擊的給用戶開通了一些七七八八的贈送業務,沒有得到用戶的許可,就不可以攜號轉網了,這個則是完全不合理的。這塊應該對運營商加以限制,就是免費的,不收錢的業務,辦理也必須得到用戶的許可,這個才是比較合理的。

總而言之,最低消費不可以攜號轉網,這個完全是合理的,也是符合國家的規定的。而一些最低消費的本身,對絕大部分用戶也是非常有利的,佔了便宜就得接受限制,這個也沒有什麼毛病。

以上個人淺見,歡迎批評指正。喜歡的可以關注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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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一小兵


移動客服電話騷擾推套餐,不厭其煩,上月偷改我套餐,我發現後兩天跑了幾個營業廳不告訴是什麼人改的,還不給往回改,說只能是偷改的人才有權改,好容易查到了偷改的營業廳非常氣憤。現在還在投訴處理,已經投訴到了工信部,等處理完了,立馬攜號轉網,移動不拿你當客戶,拿你當傻子當韭菜割,專業團隊設計的一個個的套路用在普通用戶的身上。


用戶4348652848782


感謝您的閱讀!

據工信部數據,攜號轉網近半轉入電信移動轉出最多。這可能讓移動著急了?

之前有移動給用戶發短信,限制攜號轉網的時間為2099年12月31日,意思是你只有到2100年才能攜號轉網。

其實,如果你現在打開移動APP,你會發現在移動的套餐服務中,語音服務的失效時間為2099年12月31日,而類似於國內長途,GPRS.服務都要到2099年。因此,移動使用各種套餐,都事有一定的時間限制,這種限制就是到2099年12月31日。

但是,中國移動真的會有這種限制嗎?這種說法是不準確的。我們要知道隨著今年在11月底完成了攜號轉網向全國進行攜號轉網,因此如果你想要攜號轉網的話,如果移動運營商給你進行了限制,那麼這種情況可以立即進行投訴,因為現在工信部規定:

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得干涉用戶自主選擇。工信部已監督電信運營商重點整改,並將持續監督檢查,保障用戶體驗。

所以,除非特殊情況,比如說,移動的170(虛擬號段),157,188(已經可以攜號轉網),當然,物聯網號段、虛商號段、衛星用號段,這些號段暫時不能攜號轉網。

因此,未來攜號轉網的限制幾乎不存在,大家不用擔心自己不能進行攜號轉網了。如果真的出現限制,請到工信部進行投訴。


LeoGo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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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移動將號碼級別(月最低消費)合約用來限制攜號轉網合理嗎?

題主問題的核心中國移動將號碼級別調成最低消費合約,來限制攜號轉網合理嗎?這個是不合理的,其實我們都知道攜號轉網對於消費者來說是福音,但是對於運營商來說誰都不捨得讓自己的用戶流失,關鍵在於通過各種各樣的方式來阻止我們。不過我們認清楚現在的狀況,那就是攜號轉網新規定,在人民日報的微博中,我們看到了這樣的一句話,運營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來拒絕消費者申請攜號轉網,而且只要用戶提出申請就可以辦理,所以題主的情況不用擔心。


解決辦法:如果和移動客服溝通解決不了的話,我們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當然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工信部,不過對於靚號的問題目前三大運營商都是沒有辦法解決的,如果你是靚號的話,或者是比較特的號碼段的話,也只能吃啞巴虧啦!

攜號轉網不容易,雖然人民日報說了方法和方式,以及教會了我們不要被運營商誤導,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是我們很常見的情況的:

  • 筆者最近也遭到了攜號轉網的一些限制,比如我們通過攜號轉網代碼發送到了相對應的運營商,但是給出的短信是你有業務未到期,筆者對此肯定是不甘心的,最後和客服溝通之後,客服問了為什麼攜號轉網,筆者簡單的編了一個理由,給出的答覆是有些業務需要到營業廳去辦理取消,取消了之後,發現全市只有一個可以辦理的網點,門庭若市的感覺。

  • 所以也是一直拖到現在,因為本身需要上班,而營業廳的時間相對規律,所基本上成功的幾率很低,因為需要時間,雖然有明文規定,但是現在看來即便是可以辦理,也需要一定的時間。



總結:

當然比如同事聯通卡去辦理的時候,說是有些業務沒有到期,如果你執意辦理的話,需要交納違約金,這樣的事情層出不窮,所以對於攜號轉網,每個過程都是一個坎,要想通過正坎的話,確實需要時間和精力,筆者本身是認為移動的寬帶速度太低,所以想用電信的試試,反正都是套餐送寬帶,但是電信的寬帶相對穩定,但是現在來看,筆者已經取消了轉網的念頭啦!


回答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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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數碼隨時答


謝謝您的問題。中國移動合約機限制攜號轉網是不對的,應該有解決辦法。

合約機的約束。合約機就是用戶和運營商通過簽訂協議,用戶每月繳納一定的金額就可以使用手機,但是手機號碼必須固定,而且還有年限要求,合約機一般都是20年時限。


合約機對攜號轉網的約束。按照中國移動現在的政策,按照合同法,合約週期不超過20年。合約期超過20年的老客戶,調整為不超過20年。對於合約新客戶,按照20年新協議執行。合約用戶不滿意之處在於,中國移動事先沒有告知與攜號專網的有關、合約履行的時候也沒有給予必要提示。用戶在獲得中國移動條優惠條件時,並不知道享受優惠期間不能攜號轉網。

合約機攜號轉網很麻煩。首先用戶是有權利終止合約進行攜號轉網的,中國移動給出的方式也沒有問題。第一,如客戶靚號協議到期,可以攜號轉網。第二,如果沒有到期,按照合約中的解約條款執行。第三,如果沒有到期,也沒有解約條款,按照合同法執行。對於第2點和第3點,解除協議後可以攜號轉網。不過用戶想要終止未結束的合約,在執行過程中並不容易,肯定會面臨障礙,享受的話費肯定是要交回去的。從工信部公佈的數據看,中國移動,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的攜號轉網意向數據分別為58%、26%和16%,側面也說明了問題。

歡迎關注,批評指正。


追科技的風箏


記得在去年的時候,我就說過,攜號轉網執行之前,如果你想攜號轉網,那麼從現在起,你不要參加任何運營商的活動,哪怕是免費贈送的,也不要參加。那是因為各運營商在利用最後一次機會“挽留”用戶。凡是參加了攜號轉網的用戶,均屬於合約範疇內,一旦合約在前,那麼你的攜號轉網將無法實現。因為你和運營商之間有協議在前。

以下是常見的合約形式,如果你打算一直用該網絡的話,可以忽略。如果你打算攜號轉網,那麼在合約到期後千萬不要再次接受運營商的各種活動推薦,或者在你合約到期之前又續約。那麼你就無法攜號轉網。

第一、參加存費送費的活動

第二、參加存費送業務的活動(送語音、送流量、送短信、送ISP等等)

第三、各種營銷:發送XXX到XXX免費領取多少多少(流量)

第四、買手機,每月返還XXX話費,相當於手機百拿

第五、一分錢不要,免費領手機,只需要每月支付XXX話費

以上是目前使用最多的招數來“挽留”用戶不要攜號轉網。

攜號轉網之前,要麼就是強制違約退訂、退掉所有的一切活動。“淨身出戶”這樣才能成功攜號轉網。

如果其他網友看到了,希望對想攜號轉網的您來說,有所幫助。


捌零回憶錄


不太理解題主所說的移動“號碼級別(月最低消費)”是什麼,但是根據經驗看,有月最低消費(不是套餐費用)的通信產品應該有兩個可能,一是靚號,例如尾號為3連號、4連號。二是“承諾消費送流量/語音”,就是每個月除了基本套餐費外,最少消費一定費用就贈送給你一些流量或者語音。

無論是哪種,用合約來限制用戶攜號轉網都是不合理的,都不符合工信部對攜號轉網要求。

第一種:用“靚號合約”限制用戶辦理攜號轉網

靚號用戶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在入網時簽了“靚號合約”,合約裡規定了在網時間。如果運營商能夠提供這份合約,那麼用戶可以辦理攜號轉網,但需要交一筆“違約金”。第二種靚號是通過運營商內部拿到的號碼(多數沒有最低消費),這種靚號沒有協議,跟普通號碼一樣,即時辦理攜號轉網也不用交“違約金”。

但實際情況是各運營商對靚號的攜號轉網都嚴防死守,甚至不惜違反工信部規定給各下屬分公司設定考核指標。因為靚號對運營商利潤和營收的影響太大了。

第二種:用“承諾消費送流量/語音”合約限制用戶攜號轉網

這種“承諾低消”類產品在三家運營商中都有,而且是主推的產品,因為可以大幅拉動ARPU。在攜號轉網實施前,這類產品都是屬於“單產品”,也就是說可以隨時定製,隨時取消,次月生效。

為了防止用戶攜號轉網,移動把這類產品重新包裝成“合約”類產品。所謂“合約”跟合同類似,約定一個在網時間(多數是幾年),並且規定在“合約”生效時不允許辦理離網或者攜號轉網。

這是移動標準“套路”之一。在辦理時不告訴你這是合約,只告訴你這個東西很划算、很便宜。等你真要攜號轉網時,告訴你這是合約,工信部要求合約用戶不能攜號轉網。

根據工信部對攜號轉網的要求,以上兩種合約,如果運營商跟用戶有協議(紙質或電子版),而且能夠提供協議原件,那麼用戶確實在解除協議前是不能辦理攜號轉網的。但是運營商需要提供解除協議的服務,協議解除後用戶可以自由辦理攜號轉網。


茗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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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移動將號碼級別合約用來限制攜號轉網合理嗎?其實對於攜號轉網業務來說,不論是對於用戶和運營商來說都是非常不錯的一個業務,但是攜號轉網從各個方面來說都是要比用戶更加有利一些,那麼用戶最低的消費來進行限制攜號轉網,那麼下面和大家一起來說一說。

用戶攜號轉網所需要的一些必要的條件,若是能夠符合可以進行攜號轉網

其實對於攜號轉網業務的辦理來說,其實一定是需要在運營商中的營業廳出示用戶的真實的信息登記來說,這是用戶能夠進行攜號轉網業務的必要條件。

還有就是用戶和運營商簽約合約期套餐的問題,這個也是比較重要的一個問題,其實對於合約套餐來說,大家一定需要多加註意,因為若是用戶和三大運營商中籤訂合約套餐的話,那麼就無法進行攜號轉網,必須要等合約期到期之後,才能夠進行轉網操作。

自己手機卡賬戶下一定需要把所欠的資金給補齊,比如說在異地想要註銷手機卡的話, 但是不能夠進行異地註銷的話,那麼還是有必要在註銷之前,將自己的賬戶所欠費的資金補齊。

再者就是攜號轉網業務辦理的手機號碼,想要進行轉網的話,那麼必須要在此手機號碼入網滿120個工作日的情況下進行處理的,若是沒有滿足這個條件的話, 那麼還是無法進行攜號轉網。

運營商所限制的每個月用戶最低的消費標準,對於用戶來說是否合理

對於運營商所限制的最低的消費標準來說,很多用戶都是覺得這樣的消費並不是非常的合理的,因為可能自己每個月都沒有使用那麼多的話費,還需要繳納那麼多的費用,這對於用戶來說明顯是不夠合理的。

所以說從這方面來說,用戶所每個月繳納的最低的消費標準來說, 其實並不是合理的,因為用戶根本不需要使用這麼多的資費,但是繳納這麼多的資費,這明顯就是不夠合理的一種套餐。

但是我們看待事物是需要從不同的角度來進行看的,任何事情也是需要一分為二的進行分析,所以說有利就有弊,這點我們應該從客觀的進行對待。

而對於運營商的每個月限制用戶的最低的消費標準,這對於運營商來說確實是有一定的優勢之處的,因為用戶能夠使用這款套餐也是比較久的時間,能夠為其創造更多的效益。


最後,對於說中國移動限制用戶所每個月必須進行消費的套餐來說,在這裡給大家做一個總結,其實對於用戶來說,個人認為並不是非常的合適的,因為用戶每個月是無法消費這麼多的費用的,那麼大家還有什麼不同的看法,可以在下方留言,咱們一起探討!


帆辰科技


攜號轉網在全國範圍內上線後,不少用戶通過線上線下渠道欲想辦理攜號轉網業務。運營商針對性對用戶採取了挽留措施,其中還有一些在攜號轉網中發現企業或人為設置系統障礙、違規增設攜入攜出條件,一些協議期限過長的,解約賠付標準過高等問題。

工信部明確規定,運營商不得阻撓用戶攜轉。其實運營商的挽留措施可以理解,但一些具有強制性性質的合約顯然也是令消費者反感的。

就如按照月最低消費合約用來限制攜號轉網的這些行為顯然就不合理。相反的是,可能還有適得其反的效果。

《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第九條:電信業務經營者在提供攜號轉網服務過程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 (一)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止、拖延向用戶提供攜號轉網服務;
  • (二)用戶提出攜號轉網申請後,干擾用戶自由選擇;
  • (三)擅自擴大在網期限協議範圍,將無在網期限限制的協議有效期和營銷活動期默認為在網約定期限,限制用戶攜號轉。

靚號攜轉難的問題,有相應的解決方案。

其實這種低消限制的問題,多出現於一些手機靚號身上。目前三大運營商給出的方案是預存至少兩年的話費,每月承諾一定的最低消費額。

目前而言,中國移動所給的方案是:如客戶靚號協議已到期,可自由攜出;如客戶靚號協議未到期,且協議中明確的解約條款,按條款執行;如客戶靚號協議未到期,且協議中未明確的解約條款,根據合同法的相關條款,解除協議後即可辦理攜轉。

事實上,針對攜轉難的問題,工信部已監督電信運營商重點整改。並將持續監督檢查,保障用戶體驗和順利完成攜轉。


IT小眾


攜號轉網,剛才打二個運營客服了解一下,想把中國移動保號套餐轉到中國電信,電信客服聽說轉網,說只有最低59元套餐100分鐘語音5G流量,轉到電信還有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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