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 「一带一路」叶海林: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认知风险及其防范

叶海林: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认知风险及其防范

作者:叶海林,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来源:摘自《世界经济与政治》2019年第10期;国际研究学部

「一带一路」叶海林: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认知风险及其防范

叶海林

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一带一路”倡议推行以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早期成果,同时也遭遇了来自各个方面的挑战,如何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倡议实施过程中可能遭遇的风险成为“一带一路”相关研究的重要内容。中国的战略认知水平及行动能力,包括能否制定得当的目标预期、采取与目的相适应的行动策略、正确判断倡议推进过程中外部力量的反馈、客观评估倡议的阶段性实施效果,将决定“一带一路”倡议现阶段以及未来较长一段时间的实施效果。“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中国与其他参与方的互动符合多方在不完全信息下进行的重复非合作博弈特征。作者以此为分析框架,对中国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过程中的判断和行为进行系统性研究,从实施主体的预期与目标、实施主体采取的手段与策略、实施主体对反馈信号的阅读与判断三个环节,对中国引领“一带一路”倡议的主观认识与判断方面的可能风险进行分析,并对风险的整体水平做出评估。

本文力图以中国自身为分析主体,对“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过程进行系统性的动态分析,着重分析中国在推进“一带一路”过程中各个实施环节的判断和认识,试图建立多方基于不完全信息情况下重复参与非合作博弈的分阶段分析框架,从参与主体的预期与目标、参与主体采取的手段与行为、实施主体对信号的阅读与判断等三个环节对“一带一路”的主观认识方面的可能风险进行分析,并对风险的主要来源和整体水平做出判断与评估。

一、不完全信息下重复非合作博弈的分析框架

鉴于“一带一路”倡议推进中与战略博弈过程存在的相似性,将战略研究中常用的博弈论分析范式应用到理解“一带一路”倡议各参与方特别是主要参与方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博弈根据参与者的数量、策略、收益、过程、信息结构以及参与者的能力与理性程度等层次,可以被分成诸多类型。

本文将“一带一路”倡议下参与者的行为过程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首先是战略目标的确定,继而是战略行为的推进和手段的实施,然后是对其他博弈方的反应进行研判。根据其他博弈方的反应,对战略手段以及必要时对战略目标进行修订。然后,进入下一个战略博弈循环,直至目标达成。本文试图将“一带一路”倡议参与者的行为过程与不同的博弈类型相对应,以便借助不同的博弈类型之间的差异分析“一带一路”倡议实践过程中中国作为主导者可能面临的策略风险。

二、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倡议过程中的认知风险

(一)“一带一路”倡议目标设定过程中的认知和判断风险

中国政府于2015年公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简称《愿景与行动》)提出了灵活而多元的目标,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提供了分阶段实现收获的可能性,但也不可避免地会导致风险。

第一,“一带一路”倡议目标存在多重性。这一风险主要指由于倡议提出的目标 涵盖各个领域,不同领域中的目标既可能相互促进,也有可能相互干扰,彼此牵制。第二,“一带一路”不同实施对象目标可能相互冲突。“一带一路”倡议目前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宣布支持,数十个国家成为参与伙伴。中国与参与伙伴虽然在发展方向和总体原则上具有广泛共识,但参与伙伴之间的差异之大是“一带一路”倡议共有的发展理念难以弥合的。第三,“一带一路”目标与满足实现目标的条件之间出现异化。多重目标带来的挑战并不只是战略目标排序时可能出现的资源错配,也可能造成另外一种风险,即某个可能只是并行但无必然关联的目标被误判为实现其他目标的必要条件,从而出现目标与实现目标的条件之间的异化。

(二)“一带一路”倡议的落实手段与行为中的风险

对于中国对外战略来说,经济目标和外交目标之间的关系正在变得复杂,这种复杂性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过程中也在不同方向得到了不同程度的体现。首先是不同实施主体行为不协调的风险。“一带一路”倡议不仅涉及中国中央政府的相关责任部门,也成为中国几乎所有省级地方政府肩负的重要任务。其次是个案方式和整体手段关联性不足。“一带一路”倡议的诸项目之间彼此并不存在共生关系,也往往不产生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正面溢出效果。最后是经济利益缺乏安全手段支撑。六年来,越来越多的“一带一路”倡议相关项目签署合作协议,或者从协商阶段进入施工阶段,保证“一带一路”项目以及中国资本、人员安全的压力随之增大。

(三)倡议实施过程中信号传递与信号反馈研判中的风险

在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的类似过程中,中国需要警惕如下三种可能出现的风险。第一,应激反应与长期信号传递断层。“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具有创新性的对外合作实践,遭遇各种意外事件是非常正常的。中国在进行相应阐述时必须考虑对具体个案进行说明时所使用的话语表达方式是否与中国围绕“一带一路”倡议所释放的长期对外信号存在逻辑自洽。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话语不对称,并不是博弈论中常用的信息不对称概念,而是指中国与其他参与伙伴之间在概念表达以及理念说明的叙述方式上存在的差异可能导致误判。第二,信号传递过程中的话语不对称。第三,信号反馈判断不准确。接收对手或者伙伴做出的反馈信号时,如何避免出现误判,考验的并不仅仅是中国的信息收集能力,还有中国对外界质疑声音的判断力。

三、结论

中国的认知和判断以及所采取的相应行动既关乎“一带一路”倡议的成败,也影响到中国经济发展和对外战略调整的前景。

在中国看来,“一带一路”倡议不是用来修改国际规则的,也不是用来改变国际秩序的。中国不打算凭借日益壮大的经济实力挑战现有的国际秩序。对于中国来说,对外战略中的经济要素已经不仅是外交工作需要为之服务的对象,同时也成为维护国家利益、对外贯彻意志的工具。但这绝不意味着中国以经济建设为核心的内外工作总体思路出现了变化,调整的只是外交与经济手段的配合方式和经济手段的应用方式而已。这意味着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中国对外战略的风险厌恶偏好将会一直存在,对稳定的外部环境有着近乎本能的追求。

首先,稳定的外部环境只是实现中国对外目标的一个客观条件,而不是也不应该是目标本身。中国加深与其他国家的联系与合作,固然需要维护基本外部环境的稳定,但基本稳定和绝对稳定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追求基本稳定更不意味着要将无争议 状态作为对外工作的任务。

其次,引领“一带一路”倡议的落实本身就是中国发展道路上一个充满风险和不确定因素、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历史进程。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中国越是希望在发展的道路上排除风险因素的干扰,越应该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和富有创造性的思维去主导“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进程。

最后,“一带一路”倡议关系到中国经济发展的转型和对外战略的调整,可能影响中国在国际体系中的定位,其实践注定是一个长期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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