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如果认定证据不足是补充侦查还是疑罪从无?

魅亚胜


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起诉时,依法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退回原移送的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诉讼活动。它是在原有的侦查工作的基础上退回原侦查机关进行补充收集证据的一种侦查活动。诚然,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正确及时进行退回补充侦查,对于公检法三机关查清犯罪的任务,防止和纠正在诉讼过程中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错误和疏漏,保证不枉不纵、不错不漏,准确适用国家法律,保证案件质量,保障公诉活动顺利进行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软及115620979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如果认为证据不足,可以要求检察院补充移送证据,检察院经自己补充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后,将补充的证据提交给法院,法院审理后,如果仍认为证据不足,会做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做出无罪判决。

因为一些案件证据是可以补充到位的,一些证据补充不到位,如果简单的认为证据不足,不给公安检察院补充提供证据的机会,直接依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做出判决,在缺失证据能补充的情况下,公安检察院会重新侦查调取,后续程序会重新启动,浪费司法资源,所以一般都要求补充提供证据,确不能提供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达不到证据充分的要求,则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


刑律说法


目前的情况是 肯定会退回补充侦查!疑罪从无!意味着很多办案人员要吃官司!还有面临国家赔偿的诉讼!当然如果案件实在是冤案假案 我想现在法院不敢硬判!现在的审委会!很严谨!因为案件会终身和他们挂钩!一但错判!将来有可能吃官司!相信会越来越公正


木光格


退回补充侦查,如果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依然会强行开庭判刑,因为如果你没有罪那么公检法就都有问题了,你觉得国家机关会有错吗?最多你可以上诉,不要问为什么,因为本人亲身经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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