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老人把房子平均分给儿子和女儿,儿媳生气说以后老了不伺候,你怎么看?

活捉一只小仙女儿


您好。陈群律师为您解答,希望帮到您。

您的问题是:

老人把房子平均分给儿子和女儿。儿媳生气说以后老了不伺候。你怎么看?

看题目里的说明,老人在儿子结婚的时候已经给他们买了110平方的大房子、13万元的汽车,还承担了孙儿孙女出生的全部费用,他们上学接送的也都承担起来。儿子儿媳婚后买学区房老两口又出了¥50,000。

让儿子女儿平分的是老两口自己住的90平方的房子。

照这么说,女儿得到只有45平方。

儿子已经得了很多了,老两口第一次考虑女儿,儿媳妇就发毛、就炸了。

这个儿媳妇也太过分了。

父母对儿子女儿要同等对待,儿子女儿对父母财产的权利也是同等的,成年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也是同等。不能以老年父母有没有给自己财产、给多少财产为衡量标准。

更不能以父母给财产少了,或者父母把部分财产给了女儿就威胁不赡养,这是违法的行为、不道德的行为。

父母有权独立决定自己财产的处理,子女不能以任何理由去干涉。

幸亏这对老父母及时醒悟,知道给女儿一点财产,如果全给了儿子儿媳,那还说不定儿媳妇将来是什么样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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