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9 京漢實業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為控股子公司華東建設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風險提示:

本次擔保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實際擔保總餘額為203,337.68萬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為105.51%。其中,由於襄陽國益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金環綠色纖維有限公司融資提供了擔保,公司全資子公司湖北金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合併報表外的襄陽國益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提供反擔保的餘額為10,000萬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為5.19%。

公司無其他對合並報表外單位提供擔保情況,無逾期擔保情況,無涉及訴訟的擔保金額及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的損失金額。

一、擔保情況概述

京漢實業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漢股份”或“公司”)、田漢、李萬通、王維東於2020年1月17日與江蘇海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安農商行”)簽訂了《最高額保證合同》,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華東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東建設”)與海安農商行簽署的《流動資金循環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所形成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額度為2,500萬元。

二、審議情況

2019年3月26日、2019年4月17日,公司分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和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預計為下屬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控股子公司之間提供互保額度的議案》,授權本公司董事會在公司擔保餘額人民幣100億元的限額內,且在各子公司分別額度內,由本公司或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控股子公司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以及包括但不限於非公開發行債務融資計劃類產品債務融資等多種形式融資計劃提供擔保(包括超過本公司淨資產50%以後的借款擔保),其中為公司其他業務子公司年度擔保額度為人民幣26億元,授權華東建設預計擔保金額為6億元,因本次擔保事項為續貸擔保,故本次擔保前為華東建設提供的擔保餘額為8,500萬元,本次擔保後公司為華東建設的擔保額度剩餘51,500萬元。

三、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名稱:南通華東建設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01月12日

住所:江蘇省南通市海安開發區迎賓路8號

法定代表人:李萬通

註冊資本:19,348萬元整

主營業務範圍:建築、機電、市政公用、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金屬門窗、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建築業勞務分包;建築裝修裝飾、起重設備安裝、建築機電安裝、防水防腐保溫、電子與智能化、城市及道路照明、建築幕牆、鋼結構、消防設施、地基與基礎、橋樑、隧道、環保工程專業承包;建築工程設計;建築材料銷售;建築機械、房屋租賃服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股權結構:公司全資子公司京漢置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其51%的股權,江蘇金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權。

華東建設不是失信被執行人,2018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率為66.86%。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財務指標:

單位:元

注:以上2018年數據已經審計。

四、保證合同的主要內容

債權人:江蘇海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證人:京漢實業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田漢

李萬通

王維東

1、被擔保最高債權額:2,500萬元。

2、擔保方式: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若保證人為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各保證人之間對債務人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擔保期限:主合同項下的每一筆具體授信業務的保證期間單獨計算,為自具體授信業務約定的債務人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五、董事會意見

本次擔保有利於公司控股子公司華東建設在快速發展過程中順利獲得融資資源,有利於子公司業務發展,且該公司目前經營狀況良好,銀行信用記錄良好,不存在逾期不能償還銀行借款的風險,財務風險處於可控範圍內。

田漢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李萬通為華東建設法定代表人,王維東為江蘇金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京漢股份、田漢、李萬通、王維東之間對華東建設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公平公正,擔保風險可控。

公司向其提供擔保不會影響到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擔保。

六、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七、備查文件

1、京漢股份與海安農商行簽署的《最高額保證合同》。

京漢實業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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