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男方家不太信任男方談一年的女朋友,準備買房給男方,首付,月供,裝修都男方出,這種做法不近人情麼?

文學痞子


這種做法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有一點月供,按正常來說這個房子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而一旦有了月供,男方的所獲得的工資等等都要投入進去,賺的多還好,賺的少就要花到女方的錢(也就是生活上需要女生消費),簡單點來說就是花了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來還你的這套房子(也就是婚前財產)。
說句誇大的,一旦男女雙方離婚,女方幫著一起還了月供,卻什麼也得不到。

看女方吧,女方不介意什麼問題沒有;男方賺的錢多完全可以自己償還且還有餘錢,這也根本不是什麼問題。

但女方介意且又要花到女方的錢,就要考慮加上人家的名字,不願意那就隨緣或者看誰先妥協吧。


煙臺嘉保信裝飾裝修


看到你這個問題,我想作為女方分享一下我的觀點。

首先,在結婚之前,對於自己的結婚對象不是很信任,這是很正常的事情。

畢竟你跟一個人,即便戀愛了三年五年,也不一定真正地瞭解他/她。

這時候,對自己的婚前財產進行一些保護,也是有一定道理了。

退一步講,如果兩個人真的是因為感情而走到一起,那麼對方的婚前財產,確實你也不應該算計。

但是,針對這個問題,我認為,分以下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男方家自己首付,自己裝修,以後月供由男方父母負責。

這種情況,我認為。作為女方,不應該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因為畢竟是男方相當於全款買的房子,無可厚非,財產是男方的,自己自然無權干涉。

第二種情況:男方家首付,自己裝修,以後月供由男方負責。

我想著重強調一下這種情況。

男方的首付,裝修款,確實屬於婚前財產。

但在婚後,男方的工資收入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如果用男方的工資還貸款,女方在家用上多付出,那憑什麼不加女方的名字?

不加女方的名字,不就是男方在算計嗎?

試想一下,如果一個女孩子,自己在婚前貸款買了房,男方還會自願不加名字,然後婚後在家用上多付出嗎?

無論是哪一方,都不應該以還不太信任對方為由,私自首付,以此來算計彼此。

試想一下,一個與你同甘共苦,一起經歷了風風雨雨的人。有一天突然和你因為感情不合,而選擇分道揚鑣。他卻告訴你:房子是他還貸的,與你無關。

想想他還貸,你付出家用的日子。彼此不會因此而撕破臉皮嗎?與其到最後吵吵鬧鬧,不如提前寫好名字,未雨綢繆。

當然,我並不是希望哪一對夫妻分手,相比離婚,我更希望每一對真心相愛的人,都能夠長長久久。

人心都是肉長的,步入婚姻的殿堂,本就應該互相理解與包容,少一些算計,這樣才能幸福。





陳秋一一


我其實不理解婚姻法的就是這點,既然夫妻收入都算夫妻共有財產,那麼男方婚前買房婚後還月供,難道不是佔有夫妻財產嗎?所以婚後有房貸的房子難道不該加上女方名?除非他全額付款了,不然婚後月供了多久也要折成房子份額算夫妻財產才合理吧?所以我其實提議男方婚前首付房,應該折算成婚後佔有的比例,比如佔30%,剩下70%按婚姻存續期以及每個月還貸折算房子份額。這樣真要離婚房產就按份額劃分。否則對女方太不公平,相當於包了個小白臉,在家不帶孩子,月底沒錢家用,離婚還拿了房子。


白白141204230


有月供,就談不上個人財產了。全款可以呀。婚後的任何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另外,如果買房子為了結婚,那麼不如讓女方也出一一半首付,南方買傢俱和裝修,這樣又有誠意又加了名字,彼此都有安全感,都不吃虧。至於彩禮,這個就不好說了,如果女方獅子開大口,那就沒有談的必要了,如果象徵性的五萬八萬的,隨便給給。不建議在沒有談妥前先買房子。


Bronson2003


要麼你就全款全裝,乾乾淨淨清清爽爽,你這種是自己的錢拿去買房,女方的錢拿來消費,是隨時做好一腳踢了人家並讓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準備,夠精明的啊,明明想佔盡便宜還要給女方扣一個這女人不值得信任的帽子,你說你不太信任女方,你又配得上人家信任你麼?


忐忐忑忑110


又像又挖謀財女的祖墳了。談了幾年就想別人給你買房?這不要臉貪財的思維到中國這麼理直氣壯。要臉就跟人結婚一起買呀。男的沒錯,給自己買房天經地義。與別人一談就要房才可恥。不想跟男的還貸就分。


白雲254262615


這種做法很正常啊,房子是男方婚前買的個人財產,那關於房子的一切開銷由男方搞定也是應該的。結婚不是扶貧,女方沒義務為男方的私人財產勞力傷財!


6裴雯9


看具體情況吧,男方為什麼不信任女方家,是有過什麼衝突嗎?如果是因為之前的事才不信任,那就要想想到底之前的事情有沒有錯,如果有錯,那也不能怪男方,只能說自食其果,如果沒錯,那就說清楚,男方有錯還自以為是,擺出大方原諒的姿態,女方委曲求全,這也太沒自尊了!!所以感情出問題根結所在很重要


風籽


讓他買好了,女方啥都不用幹就能住新房還不好啊。但是不被父母祝福的婚姻要謹慎,嫁過去也會很辛苦。除非這女的能讓男的事事都聽自己的,不然到時候被掃地出門就得不償失了


話題依然


1.女方實力允許,也買一套,自己月供

2.女方一定要彩禮

3.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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