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8 关于规范网络传播秩序的通知


关于规范网络传播秩序的通知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全国多个地区出现以来,备受社会关注。同时出现了个别网民在网络平台编造、散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不实信息,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一、凡网传信息都要仔细甄别,对未经证实和来源不明的网上消息不得转发、传播,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二、对已发布或转发的不实信息要快速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和对网络信息管理不到位等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等部门将严厉打击并依法追究管理者、发布者、转发者的相关法律责任。

四、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网络空间是法治空间,广大网民一定要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五、鼓励广大网民积极发布转发正能量信息,宣传疫情防治知识及有效防范措施,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疫情,合理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来源:中共黑河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黑河市公安局

监制:罗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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