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0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文物保护执法检查

连日来,市人大常委会就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情况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小华、刘万年,副市长张文珍参加检查或出席汇报会。

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文物保护“一法一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深入梅列、三元、永安、将乐、泰宁、明溪、大田等地,重点对文物安全、文物保护管理和经费投入、文物利用和文物市场监管,以及文物管理体制与机构设置等方面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认为,市政府认真贯彻实施文物保护“一法一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宣传教育逐步深入,保护意识逐步增强,执法能力逐步提升,文物保护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同时,检查组也提出文物保护形势不容乐观,任务依然繁重,存在问题需要切实加以解决。

检查组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更加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及时研究处理新形势下文物保护工作遇到的问题。要进一步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安全措施,增加资金投入,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动我市文物保护事业更加健康有序发展。(三明日报记者 曾凤清 李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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