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古代朝廷是如何解決光棍過多的問題的?

小小嫻


在古代,成批的美女被選拔進宮獻給皇上, 一旦被看中,就可以飛上枝頭變鳳凰。因此很多人都願意進宮。



有錢有權的人也是妻妾成群,那麼必然會有一些社會底層人娶不到老婆,淪為光棍。

在現代,人們都認為光棍就是整天遊手好閒的老流氓。而這一詞在古代,也有流氓、閒漢的意思。

可想而知這人們對光棍的評價是比較低的,當今社會也一直為調節男女平衡、減少光棍而努力。那麼古代朝廷是如何解決光棍過多的問題的?

封建社會,皇帝隻手遮天,每年被選進宮的宮女自然不會少。皇帝是不會虧了自己的,那麼就先從一些有權的有錢的人下手,羊毛出在羊身上。

一、限制官員納妾數量:漢代有“卿大夫一妻二妾”的說法,而普通人是不被允許納妾的。古代是比較注重香火問題的,如果普通人年過四十還沒有孩子,才可以納一個妾。

讀者很有可能受到一些電視劇和小說的影響,認為親王、郡王也是妻妾成群。其實親王、郡王的數量也是受到嚴格限制的,到了明代,親王最多隻能納10個妾,郡王就更慘了,最多隻能納4個妾。


讓這些有權有錢人限制娶妾數量,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光棍過多的問題。但是皇帝心想,這治標不治本,男女失調的問題,還得從女性這邊下手。

二、限制女子出嫁年齡:漢惠帝曾經頒佈一個法令:“女子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意思是十五歲以上三十歲以下還沒有嫁的女子,要交五倍的人頭稅。

很多社會底層的家庭,本來養個女兒就是指望她能換點彩禮錢,補貼家用。現在這樣的法令一頒佈,更是想要早早的把女兒塞給別人,生怕嫁不出去砸在手裡。

在古時女子出嫁都非常早,現在規定成年年齡是18歲,這個年齡放到古代都基本是孩子的爹媽了。

三、程朱理學之前是提倡寡婦再嫁的:封建社會,寡婦再嫁肯定要讓人戳脊梁骨的。但是現實又有很多光棍,按照一個蘿蔔一個坑的說法,坑多蘿蔔少,寡婦也很搶手。

但是程朱理學十分束縛人們的思想,他提倡存天理滅人慾。有人就寡婦再嫁這個問題問過程頤,程頤斷然道:

“絕對不能。有人怕凍死餓死,才用飢寒作藉口。餓死事小,失節事大。”



四、一妻多夫:可能有讀者會疑問在封建社會,男尊女卑的世界還會出現這種情況嗎?當然有,而且還出現過兄弟共妻的情況。

一般出現這種情況的家庭大多都非常的貧困,男方娶不起媳婦,女方出不起嫁妝。

兄弟共妻好歹肥水不流外人田,在古代雖然這種情況很少,但是古代人的思想還是能夠接受這種情況的。

一妻多夫才是最讓人難堪的。幾個莊稼漢,湊點錢娶一個貧苦的女性,輪流同房,這也是實在沒有辦法的辦法。

五、女性作為戰利品:兩國交戰,勝利一方以女性和金錢作為戰利品。一般女性被俘虜下場都比較慘,多數淪為娼妓,但是也有一部分的女性會嫁給當地的人。

這些方法比較強制,在古代就減少光棍問題確實有了一定的作用。而現在男女失調也是非常嚴重的問題,男性過多甚至比古代更加嚴重。

但是由於制度和人們思想等等方面的不同,古代那些舊制度自然是不能用在當今。我們也慶幸生活在一個男女平等的時代,如今更加註重的是自由平等的婚戀。
如果再成為光棍,可就要從自身上找一找原因了。


史之策


辦法當然是有的,主要有以下幾個辦法:

限制權貴和富商納妾

古代能納很多妾的,一般都是權貴和富商,普通百姓也就一兩個、兩三個。當社會面臨嚴重的光棍危機,女子數量不夠時,就會限制限制權貴納妾,同時禁止富商和普通百姓。

例如漢朝就曾規定“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庶人一夫一婦”,三公級別的高官,或者功勳卓著的功臣,最多可納8個妾。士人可以納妾一個,普通人(農、工、商)不準納妾。

強制低齡女子出嫁

古代女子一般過了16歲才會出嫁,遇到光棍危機時,朝廷會通過行政命令的方式,讓16歲以下的女子趕快嫁人。

如漢惠帝曾下詔“女子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無算。”,強制要求15歲的女子出嫁,否則課以重稅。

北魏在周武帝的建德三年曾下詔說:“自今以後,難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把女子出嫁的年齡降低到13歲。

南朝劉宋也是把女子的婚齡降為15歲,並且動用刑律強迫女子早婚。“女年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北齊後主高緯更是恐怖,他下令:“括雜戶女,年二十以下,十四以上未嫁者,悉集省,隱匿者,家長處死刑”《北史?齊本紀下》。北周宇文邕在建德三年下令:“自今以後,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爰及鯀寡,所在軍民,以時嫁娶。”

官方幫忙張羅

如果女子到了嫁人的年齡,卻沒有出嫁,官方會強制給她找一個丈夫。

晉武帝曾通令全國“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就是讓當地官員給女子找婆家。

明清兩朝時,朝廷會把犯人的妻女單獨拎出來,發給邊防軍的軍人們當老婆。

鼓勵寡婦再嫁

寡婦在古代不是很受歡迎,而且古代也有要求女子守節的規定,所謂“一女不侍二夫”,傳統上朝廷是鼓勵寡婦守節的,不過遇到光棍危機,也就管不了那麼多。朝廷會鼓勵寡婦再嫁。

朝廷也會在法律制度上,為寡婦再嫁提供便利。


袁衛宇


很多人表示現代的光棍實在是太多了,如果能回到古代,自己不光能娶上老婆,說不定還可以來個三妻四妾。只能說有這樣想法的朋友們,你們太天真了,古代的光棍比我們現代可要高出無數倍,那麼在古代光棍過剩的情況下,朝廷又是如何解決光棍們過多的問題呢?

在解決光棍過多的問題之前,我們先了解一下為何古代的光棍比現代還要多。

我們要知道重男輕女的現象是從古代流傳下來的,也就是說在很多電視劇當中,我們所看到的女孩子被自己的父母嫌棄,而到了古代或許不就是嫌棄了,而是在她們剛出生的時候,直接被掐死。

為什麼古代給自己的女兒起名叫招弟、再招、又招、絕招呢?就是一次又一次的希望被破滅而已。

正是因為這樣的奇怪的現象,所以古代的女性在比例上跟我們現代人相差無數倍。

原本女性的數量就少,再加一些女性的特殊行業,又會讓一部分女性跟結婚生子沒有什麼關係了。

同時古代的三妻四妾更是把女性全部集中到了少數人的身邊,於是又是一大波女性跟普通人的結婚生子無緣了。

所以說真正可以結婚生子的女性已經少之又少了,所以大量的光棍就出現了,不是他們不想結婚,而是男女的比例已經嚴重失調。

可以說大量的光棍沒有老婆,無聊之下他們就開始各種生事了。

畢竟古代人一直講究傳宗接代,可是現在連老婆都沒有的人,可以說人生當中最大的不孝已經產生了,在這樣的情況下,還有什麼事是這些光棍們不敢幹的呢。

於是朝廷為了解決這些光棍們的問題,就開始弄出很多措施,主要目的也是為了天下太平。

首先是降低女孩子的出嫁年齡,強迫女孩子早一點嫁出去,如果到了年紀還不嫁人,就要出人頭稅,根據女孩子的年齡大小,從十三四歲的時候,就開始收稅。

所以說大多數女孩子在自己剛剛十三四歲的時候,就一定要定了親,或者說嫁了人,不然的話家裡就會因為人頭稅而無法承受。

同時降低女孩子的結婚年齡,也會有另一種好處,比如說三十歲的男性也可以娶十五歲的小姑娘,這樣一來就可以打個年齡差,從而在無形當中增加女性的數量。

我們可以想象一下,哪怕一個四五十歲的老光棍也可以娶十五歲的小姑娘,是不是相當於把上一個年齡段的剩男問題給解決了呢?

其次很多女性的老公去世後,這一部分的女性資源就有點浪費了,在古代雖然一直有所謂的貞節牌坊,但是朝廷卻變相的鼓勵這些寡婦們再嫁。

比如說家裡哥哥去世了,家中的弟弟就可以把自己的嫂子娶過來,可以說這樣的方式在古代相當的流行。

也正是這個原因,所以我們才會看到《水滸傳》當中潘金蓮會勾引武松,因為只要武大郎某一天因為意外去世了,潘金蓮就可以名正言順的成為武松的老婆。

人人都說古代男人的地位高,可以三妻四妾,但是朝廷為了限制富人們娶妾的數量,直接定了一些規矩,只有達到一定的地位,才可以有納妾的資格。

像普通人是根本沒有資格隨便納妾的,就像《回到明朝當王爺》當中的楊凌可以隨意納妾是不容許的,當然了後期人家的地位提升了之後,納妾也就合法了,但是最初的時候楊凌是沒有權利納妾的。

畢竟重男輕女這種傳統在古代流行了幾千年,所以女性的數量與地位一直得不到提高,就算朝廷想盡了辦法,依然還有著大量的男性成為了光棍,只能說這是古代制度上面的悲哀,而這一切除非等到所有人都消除了重男輕女的這個觀念的時候,才可能達到人人有老婆的地步。


虎頭山小妖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哈哈,這個問題我喜歡。

其實古代光棍也很多,但沒有今天這麼多。

正常來說,如果不限制生育,最終男孩數量會略高一點,但大體男女比例是均衡的。

自然,古代中國有丟棄女嬰甚至溺死女嬰的惡習,但終究不是普遍現象。

所以古代光棍不少,但並不誇張。

古代朝廷把人口當做第一重要的事情,人力是國家最寶貴的資源!

以三國為例,強弱幾乎都是按照人口來計算的。

蜀國只有90萬人口,傾其所有隻能出兵8到10萬,無論如何不可能打敗有500多萬人口的魏國。因為魏國可以輕鬆出兵40多萬,兵力是你四五倍。

所以,古代朝廷盡全力增加人口,不希望出現光棍和剩女。

朝廷方法主要有這幾個:

第一,降低女孩出嫁年齡。

大體上,中國曆代朝廷規定女孩必須十幾歲就要出嫁,記得最小是13歲。

漢惠帝曾經頒佈一個法令:“女子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無算。”意思就是十五歲以上三十歲以下還沒有出嫁的女子,要交五倍的人頭稅。

誇張不誇張,等於1個剩女相當於5個人。

逼著女孩早點嫁人,也就是避免剩女出現。

這樣,基本只要是女人都得嫁出去,不然家裡受不了。

第二,限制富人娶妾數量。

光棍出現的重要原因,是很多女人都被富人娶了。

1個富人娶10個老婆,理論上就有9個光棍找不到媳婦。

為此,朝廷嚴格限制富人納妾的數量。

漢代來說,只有超級功臣,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權臣,也就能娶8個妾。

普通的高官,最多二三個妾。

漢代史學家蔡邕稱“卿大夫一妻二妾”。

普通老百姓即便再有錢,不準納妾。

只有男人歲數過大(一般是超過40歲)還沒有生育兒子,才允許納1個妾,延續香火而已。

這套制度大體類似,到了明代,就算是親王級別,納妾不能超過10人,郡王只能納妾4人。

普通人就更慘了:嘉靖三十一年有例,“至於庶人,必年四十以上無子,方許奏選一妾,違者笞四十。”


第三,鼓勵寡婦嫁人

按照中國古代禮法,似乎寡婦嫁人是不太好的。

但很多時候,仁義道德也要讓位於現實。

相比光棍沒有老婆,寡婦再嫁也就沒什麼了。

朝廷也有很多類似的法令。

《唐律·戶婚》“夫喪守志”規定,丈夫去世後,如果妻子志願守志不嫁人,別人是不能強行的,但祖父母、父母例外,可以讓她強行嫁出去,即所謂“奪而嫁之”。

牛不牛。


第四,朝廷強行發老婆。

真有發老婆這回事?

當然有了。

比如明清的法律經常將犯人的妻女強行充軍,流放到邊疆。

而眾所周知,邊疆是光棍的集散地,這裡女人本來就少。

犯人妻女流放以後,往往被強行發給一些單身軍人為妻,朝廷還貼補一些娶親的費用。

可憐的是一些無知少女,因為父親甚至親戚犯罪,被連坐充軍到邊境,莫名其妙就成別人媳婦了。


薩沙


在現在社會出現了光棍過多的情況,在古代應該有同樣如此,因為男多女少是任何社會都會出現的問題。而且在古代還採取一夫多妻制,所以會使這個問題更加突出。

因為在古代的時候,皇帝是三宮六院七十二嬪妃,更有一說是後宮三千佳麗。皇帝一個人就擁有這麼多女人,而其他的達官貴人擁有的女人也不在少數。而且古代重男輕女的思想比現在這會要嚴重得多,所以在男女比例大體相等的情況下,古代社會是怎樣解決光棍過多的這個棘手的問題。

首先是強制女子早婚,在古代的時候,男女結婚的年齡比現在要小得多。一般女子14歲就到了法定的結婚年齡,而現在是20歲以上。而且在那個時候,女子到了一定的年齡,如果不結婚的話,就要向政府交稅。這確實是一個好的辦法,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古代的婚配,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光棍的問題。因為有錢人也許不大在乎,但是對窮人來說可就是比較大的壓力了。

其次是官媒介入婚配的現象。官媒在那個時候的權力實際上是很大的,他們可以強制性的把某些未婚配的女子指定給未曾娶老婆的人。這主要也是朝廷為了解決光棍的問題,所以強制性的婚配,這一招可謂是相當的厲害。因為如果由官媒指定的話,說不定就會指定到不好的,條件很差的人家。所以作為女方的家庭,也會在沒有到年齡的時候,自己主動去找一些條件好的人家說親。這和現在就不一樣了,現在完全是男方主動,但是古時候由於這條法令的存在,導致女方同樣也很主動。

另外,由於朝廷鬥爭或者是其他原因出現一些官員被定為罪人,這些罪人的家族的女子就會被沒入官府之中,最後由官媒來指定婚配。當然這些指定的家庭肯定不會好到哪裡去,所以很多女子寧願自殺也不接受這樣的婚配。此外朝廷還鼓動寡婦再嫁,以此來解決男子娶不到老婆的問題。

只是在古時候的時候,雖然因為一夫多妻制導致男女比例失調,但是官府還是想了一些辦法來解決光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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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棍,又叫單身漢,還叫剩男,是歷朝歷代存在的一種社會現象。

在當代,自由戀愛、相親節目、網戀、姻緣網等形形式式的婚姻嫁娶方式,解決單身男女的問題。

但是,在古代,沒有發達的電子信息,婚娶的形式不多,那麼古人們是怎麼解決光棍過多的問題呢?主要有四個手段。

1.政府規定女子出嫁的年齡,不在規定的年齡範圍內結婚,必須每年交錢。

一個女人在規定婚嫁年齡還未結婚,必須繳納“單身稅”,每年交一次,單身越久,交得越多。

而古代女子經濟來源主要是家人,自己並沒有掙錢能力,總是靠家人幫助交“單身稅”,時間長了就會成為家裡的經濟負擔。

因此,很多有適婚年齡女子的家庭都難以負擔,每當女子到適婚年齡都會通過媒人牽線,尋找家庭,把女子婚配出去。

2.政府資助娶妻

這一點很好,家裡貧窮的,要不上妻子的男子,在宋代,政府會根據情況出資給男子,或者鼓勵當地有錢人幫助貧困男子,讓他們能娶到妻子。

宋代有這樣好政策,讓我們們現代人可羨慕,怪不得有些想穿越回宋朝。

3.政府規定富人妻妾數量

有錢人有妻同時還多妾,造成一些男子無女人可娶,於是古時候一些朝代就想出一政策,規定富人娶妻妾的數量。

漢代,規定有地位的卿大夫可一妻兩妾,有點文化的可一妻一妾,其他的只娶一妻。

明朝,朝廷規定親王級別的,妻妾最多十個,世子最多四個。

4.政府設官媒,發揮官媒作用

當轄區有一些光棍,官媒會將一些災區逃荒來的女子,或者農民起義軍的妻女,指配給光棍,促成婚姻,組成家庭。

古代解決光棍問題上,雖然手段方式不多,但讓人看到,政府作為主力的身影。

當然,這些手段,作為現代人覺得很不可思議,因為這些手段在自由戀愛大過天的時代,是難以想像的!


經緯國學


一、強制女子出嫁。如在晉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齡必須嫁人,否則官府要強行給她找對象。到了南北朝時如果女孩適齡不出嫁,還犯法呢,家裡人都要跟著坐牢。強迫女子出嫁,初衷可能是增加人口的需要,但在客觀上卻解決了不少光棍娶不起老婆的問題。

二、官媒指定。過去男女婚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大家都懂,就是給男女牽紅線的介紹人。這種媒人都是民間的,屬私媒。官媒,就是官府負責解決光棍男人婚姻配偶的專職人員,與今天民政上髮結婚證書的公務員在職能上有相同的地方,但權力更大,官媒通過強制手段給光棍找老婆,指定某女嫁給某男,純是“拉女配”。在清代,就設有“官媒”, 如大量男子被罰配去的新疆,為了邊疆穩定,後繼有人,就設了不少官媒,方便給大量的光棍男找老婆。一些農民起義軍的妻女、災區逃荒女子,往往被官媒指定給某一光棍,讓他們一起生活,繁衍後代。因為男多女少,官媒油水很足,光棍們爭著送“聘金”呢,不送就向光棍索紅包。有意思的是,為了防止男女繞過官媒私下來往,玩私奔,官媒常在晚上“查牆子”。所謂的“牆子”就是小巷子、旮旯處,這些男女方便私會之所。如果發現崔鶯鶯和張生那樣翻牆私會現象,光棍男子往往會被官媒趕走。

三支持寡婦再嫁。過去有“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個扁擔抱著走”的說法,且“好女不嫁。嫁”,講究從一而終。因為迷信認為,- -個女人嫁給了兩個男人,等於讓兩個男人過手,是犯賤,會被人看不起不說,死後也不得安寧,到陰間會遭鬼纏身。如果二鬼鬧到閻王爺那裡就恐怖了,往往會判女鬼鋸成兩半,分給二鬼。所以,古代讓寡婦再嫁還是有難度的,為了使適婚男女比例平衡,在男多女少的地方,不論是民間,還是官府,對寡婦再嫁都持積極的支持的態度,而不是強調三綱五常,從一而終。

四、鼓勵娶婚。與上面提倡寡如再嫁相對是鼓勵男人娶寡婦,找:婚老婆。過去男人一般視娶寡婦為低人一等,在社會上會抬不起頭,讓人看不起,除非實在討不到,或討不起黃花閨女了,才會選擇有婚史的女人結婚成家。所以,過去不只寡婦再嫁難,男子娶二婚女亦難。但是,任何事物只要看多了就好辦了。習以為常之下,還會慢慢演變成一種社會風俗。 在古代的北方少數民族中,便不以娶寡為恥,特別是在家族內部,弟娶嫂,嫂嫁叔成了一種常規倫理。這種家庭內部的再婚和再嫁,初衷是最大可能地利用育齡女人的生殖能力,來增加家族人丁問題,但在事實上卻也有助於解決光棍問題。

五、限制富人娶妾。不論是現代,還是古代,男女性別比例是一定的,在自然狀態下基本上不會有剩男或剩女。但瞭解中國古代史的人都知道,過去不像現在婚姻實行一夫一委制,在漫長時間內,實行的是多委制或委多 妾制,如今天的大款般的有錢男人(有權男人就更甭說了),家裡可以有三妻四妾,大紅燈籠高高掛。這樣便人為造成了男多女少現象,好多適婚男人找不到適齡的女人,適婚女人去當小老婆了。統治者看到男人過度納妾給社會帶來的多方面嚴重問題,所以,不少朝代都加以限制,並不是說你有錢就能任意討小的。即使符合納妾條件的,也不是什麼時想納就什麼時納的。

六、一妻多夫。這就不用解釋了,大家都明白,就是一個女人有不只一名丈夫,或者說,幾個男人合夥娶一一個妻 子,輪流同房。這種現象在今天的西藏等地方,在共和國成立好多年後,仍能找到研究案例,往往是兄弟幾個共娶一個妻子。

七、增加“奔”的機會。奔,可簡單理解男女自由交流,“私奔”裡的奔就有這種意思。用今天的話來說,這叫為單身男女提供交友的平臺,這種解決光棍的手段,在現代最受推崇,工會、居委會的大媽大嬸最樂於此事。當然,古代解決光棍問題的手段和方式還有很多。但是,話說回來,再多也沒有現代機會多、花樣多。現在有電腦,有網絡,有舞廳,有歌.....還有如《非誠勿擾》這樣的的電視相親節目。依我來說,光棍們現在根本不需要什麼媒人、紅娘,自己就能把意中女孩選定。你說呢!


歲月舊拾


這個問題說來慚愧,古代對於光棍問題的做法可能會讓不少現代男同胞眼冒精光。


古代科技落後,生產力不足,除了少有的幾種自然界能源,比如對畜牧,水能,風能的基礎性應用,人類最大的勞動力還是人類自己,畢竟有了人的勞動,水池裡才有吃不完的魚兒,土地上才能為整個社會提供源源不絕的食物,進而是戰馬和兵器

古今迥異,然而有一件事卻是古今同病,那就是光棍問題

現代社會經過幾十年的科技文明,重男輕女的思想不再佔據人思想的主流。但是坦率的說,百年前,女生在世界上的地位並不好,在清朝很多女生一出生就會被溺死,久而久之,男兒多女子少的局面出現,一大堆光棍就誕生了。

光棍不是小事

首先,光棍沒有家,沒有軟肋和約束,一人吃飽全家不餓,於是鬧事的光棍不少,影響社會穩定,同時光棍也導致自然生育率不高,所謂“富庶”,財多為富,人多為“庶”,看到新生代越來越少,皇帝自然不高興



皇帝不高興,所以他們做了什麼來阻止這種趨勢呢?

一般就是兩種。一是強制未婚結婚,在晉代,女子到了17必須嫁人,否則官府要強行給她找對象。另一種就是鼓勵二婚,比如漢唐皆如此,也是無所不用其極了


以上就是小編的看法,如有出入還請斧正


電視劇裡看歷史


光棍問題確實是歷史上國家面臨的一個比較棘手的問題,自古至今都是如此。尤其是古代的時候,人口比較少,富貴的人一下可以娶很多個女人。

本來男女比例都是差不多的,富貴的人娶的媳婦多了,就造成了男女配比的不均衡,大量的剩男就出現了。

這樣的情況下,很多男性就有可能娶不到媳婦了,那古代的人都是如何解決這個問題的呢,大家對這個問題還是很關心的?

其實春秋戰國的時候,他們就有了針對這種事情的解決翻案了。而且在那個時候,這個問題他們還很完美的解決了。

也就是說想要解決這個問題,是需要國家來干預的。比如說國家強制婦女早婚,男子可以推遲自己的婚姻。

春秋戰國的時候,國家規定是,女子滿十四歲就必須要嫁人,男仔三十以前必須要結婚。這樣一中和,很多男人就可以娶上妻子了,也就是說那時候比較貧困的人,很有可能都是老夫少妻的搭配。

當然了因為古代的時候,他們打仗比較頻繁,所以,讓女子早點結婚,也是為了好讓女人生育更多的人口,來補充戰場上的士兵。

所以提高女性的結婚年齡,是很有必要的,同時延長男性的結婚年齡,這也就解決光棍的問題了,不得不說這就是一個一石二鳥之計。

不過這個措施也有其時代的侷限性。畢竟那時候男人是主要的勞動力,一般女人的生活,他們是離不開男人的。

到了漢朝的時候,新的規定又出現了。

漢朝的規定是對於到了出嫁而沒有嫁出去的女子,就給他們增加稅收,這樣的話因為家裡擔負不起沉重的賦稅,所以到了一定的年齡,有女兒的家庭,就會把自己的女兒給定期嫁出去了。

女人嫁出去,必須要生孩子,才能夠增加國家的人口,然後人口多了才能養育更多的人。針對女人生不生孩子,國家也出臺了政策,那時候只要生一個孩子國家就會減免你多少稅賦,生兩個孩子國家獎勵你多少物資,但是,不生的就會繳納一定的稅賦。

所以,在這種政策的刺激之下,只要是嫁出去的女孩,很快就生孩子了,這就活躍了那個時候的人口。

同時,這種方式也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光棍的問題。

當然了到了後來的時候,尤其是唐宋的時期,國家也面臨著這一問題。不過那時候我們都知道,無論是唐宋,還是元明清,都是有紅燈區的。也許,光棍問題得不到解決的,他們就會去紅燈區解決。

也許,還有許多其他的方式,但是,很顯然這些方式都是有時代的侷限性的,很多的還都是陋習,已經不適合現在的社會了。

不過最好解決光棍問題的方式,還是我們一起走向共同富裕。等到了共同富裕的那一天,我們就再也不會考慮這個問題了。


不才講史


首先我們要知道,官府為什麼要去管。古代打仗的情況比較多,而且種地是需要納糧的,官府當時就是憑藉兵馬和糧食,才能壯大自己,一個國家也才能強大。所以在當時,人多才是發展之道,官府發現光棍這類人,自然要去管,為他找個媳婦,這樣才能產生更多的人,也能產生更多的糧食。

女光棍的解決辦法:從戰國時期開始,君主們就意識到了人的重要性,在那個軍工技術不發達的年代,人多才是強大,完全是憑藉以多勝少的。所以在戰國時候,女子一般在十五歲之後,就是要出嫁的,如果在未來的一年內沒有結婚,官府就會派人給這個女光棍指定婚姻,但一般都是隨便找個年輕力壯的小夥就嫁了。在秦朝和漢朝,不結婚的女子就是犯法,要接受罰款,在明朝也有很多這樣的情況。

男光棍的解決辦法:男光棍要好很多官府給的政策也很多,首先一個男子可以娶多個老婆,但不能娶的太多,這樣的話很多男人就娶不到老婆了,只能打光棍,所以官府限制了男子娶妻的數目,就是為了其他男子有女人可以娶回家。如果娶不上,官府會象徵性的救助一點銀子,或者當地的地主給救助一些,這樣一家人就能為地主幹活了。

還有就是古代因為打仗比較多,很多男子在戰場上死去,家中的媳婦就成為了寡婦,對於這種寡婦光棍,官府就非常喜歡去勸說她們繼續嫁人,到了服喪之後,就可以選擇心愛的男子出嫁。

比較有意思的是,官府為了增加人口,還會把一些打下來的小國家的女人,抓到自己國家,分配給本國的男子,這樣光棍的數目就減少了。不得不說,當時光棍少確實是有原因的,那麼你能接受這樣的做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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