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1 嵊州市黄泽镇党委副书记金丰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嵊州市黄泽镇党委副书记金丰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日前,经中共嵊州市委批准,嵊州市纪委市监委对嵊州市黄泽镇党委副书记金丰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金丰来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金丰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目无法纪,顶风作案,以公权谋私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大部分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嵊州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嵊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金丰来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金丰来涉嫌贪污、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将金丰来涉及相关涉恶活动的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审查调查期间,金丰来作了反思和检讨,在其撰写的忏悔录中剖析了违纪违法的主要原因:一是贪恋权力,玩弄权术,让自己变成一个戴着面具的多面人;二是贪欲膨胀,痴迷钱财,使自己深陷违法犯罪泥潭不能自拔;三是道德沦丧,放纵情欲,使自己在灯红酒绿中迷失自我;四是心理失衡,痴迷古玩,使自己彻底丧失做人底线;五是心存侥幸,信仰缺失,不信组织信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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