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 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春节后执行弹性工作制度落实干部职工个人防控责任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按照乌兰察布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春节后执行弹性工作制度落实干部职工个人防控责任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要求如下:

一、领导干部靠前指挥,确保机关正常运转。2月3 日正常上班后, 县内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全员在岗(外出返回特别是从疫区返回的领导干部除外),“一把手”坐镇指挥。在保证疫情防控有力有序开展,单位运转正常,重要科室、岗位有人值守的基础上,其他工作人员执行弹性工作制度,可通过电话、手机、网络、视频等渠道和方式灵活办公,但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执行弹性工作制,实行“双报告”制度。所有返回的人员,必须执行“双报告”制度,在返回当日主动向所属单位、居住地社区(村委会)报告健康状况和出行情况。对从发现疫情地区返回的人员,要求其必须居家隔离观察14日。对从未发现疫情地区返回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上班或居家观察、隔离,执行弹性工作制。

三、党员到社区报到,带头开展防控工作。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战时意识,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带头执行有关规定,管好家人和亲属,教育引导身边人不走亲访友、不聚集、不聚餐。

四、学校不得提前开学。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春季学期不得于3月1 日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由教育部门提前向社会公布。

五、企业不得提前复工。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其余企业一律不得于2月9日 24 时前复工。

六、严格落实防控责任,确保社会平稳有序。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稳字当头,加强分类指导,加大工作力度,把各项防控和保障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确保社会稳定有序。

            中共商都县委办公室

            商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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