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一農村大伯打麻將突發心臟病死在麻將桌上,死者家屬要麻將館負全責賠償30萬合理嗎?

保定農村走一走


首先這位農村大伯是成年人,而且智利智商正常,否則也不會去打麻將的,也就說在法律上是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沒有人逼著他去,也沒人限制他人身自由,那麼別人為什麼要承擔責任。



如果麻將館在他發病時候沒有第一時間撥打120電話或者救護措施任由其發病,那麼麻將館肯定要要負責任的。如果當時有積極救護那肯定是不用賠償的。


如果在麻將途中有人跟他爭吵,推搡行為,有人言語侮辱行為等,如果有這些行為可能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如果沒有完全自身情況。其他人是完全沒有責任的。

我想說都是金錢惹的禍,人都去世了,應該安安靜靜的把他送走,而不是大吵大鬧讓他死後也不得安寧。又不是酒桌上被勸酒喝死的同桌的都有責任。麻將館老闆遇到這一家奇葩的人估計也是夠受的了。最後估計多多少少要賠償一點。


前幾年也有同一類型的報道一男子麻將桌發病去世賠償17萬,男子許某在雷某麻將館打麻將時,突感身體不適,後發病死亡,雷某答應賠償許某32萬寫了欠條後來又覺得不公平,經過打官司最後賠償了17萬。

打了幾圈麻將,許某突然感覺身體不適,上廁所嘔吐,雷某當時就撥打了兩次120電話急救電話,最終還是因為突發急病在雷某家死亡。

第二天下午,在社區幹部協調見證下,死者許某妻子與雷某夫婦簽名民事調解書:約定雷某將一套90平方在建房賠給許某,改房屋作價27萬,協議簽訂不久,雷某認為不公平,是受到了威脅簽訂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協議。最終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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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村大伯打麻將突發心臟病死在麻將桌上,死者家屬要麻將館負全責賠償30萬,合理嗎?

我覺得最後的那個問號應該一直存在,直到不再發生此類荒謬的索賠事件。

倒退二三十年,這樣的疑問根本就不會存在,因為沒有人會認為這是個問題,自己病發身亡,家屬直接抬回去料理後事便好。沒有人敢採用訛詐的方式去找別人索賠,因為那個時候的人都要臉。

而如今的一部分人,正好相反,只要能訛詐到錢,臉可以扔到地上任人踩踏。只要有來錢的機會,臉可以隨時不要。遇到可以拿逝去親人賺錢的機會,更是不會放過,會想盡一切辦法往別人身上強加罪名,只為了掙那點昧良心的錢。

就像題目中提到的這種情況,麻將館負責人不應該等著讓別人來索賠,而應該主動拿30萬億去送給死者家屬,反正也不貴,也就一二十塊錢的事。既承擔了自己的責任,還滿足了別人對金錢的渴望。

因為題目中交代的並不是很詳細,就按已知信息來簡單說說這個事情為什麼不合理。

首先,麻將館相當於一個營業性的場所,打麻將的人相當於顧客,都是客人主動找上門的,而非麻將館負責人邀請去的。麻將館負責人對打麻將的人自身出現的問題,並沒有直接的責任。這位大伯是心臟病突發死亡,病是導致他死亡的主因。即便引發心臟病的原因是由於大伯打麻將勞累造成的,那也是他自己心甘情願的,並不是麻將館負責人逼迫他的。而且,心臟病也不是麻將館老闆讓大伯得的。無論是病因、還是死因,都是大伯自己造成的,與麻將館老闆沒有直接的關係。

而且題目中提到,死者家屬要求麻將館負責人對大伯的死負全部責任。這明顯不合理,死者家屬的這種無理索賠,將大伯自身的責任全盤推到了麻將館負責人身上,明擺著是在耍賴、訛人,又何談合理性呢!

如果這位大伯走在大馬路上突發心臟病身亡,其家屬又去找誰賠償呢!這種誰死誰有理的扭曲思想,極其荒謬。

在這個事情中,真正應該負責任的人,除了大伯自己外,大伯的家屬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他們明知大伯患有心臟病,卻沒有對大伯盡到提醒、防止犯病的責任。

對於麻將館負責人來說,如果在大伯犯病後,進行了力所能及的救助或幫助,便不需要負什麼責任。

如果死者家屬執意要求賠償,建議麻將館負責人對死者家屬進行反訴,30萬已經構成了敲詐勒索罪,即便沒有敲詐成功,也是敲詐未遂。

諸如此類的惡意索賠事件,被索賠者不可以坐以待斃,而應該奮起反擊,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只要索賠者敲詐、勒索的動機是既成事實,便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這樣才能使惡意索賠者望而卻步,使惡意索賠事件越來越少。

按題目中交代的事件經過來看,死者家屬向麻將館負責人索賠30萬是不合理的。

大家覺得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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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大實話:30萬確實有點少了,這個至少得燒3個億,不然在下邊打麻將不夠。

不得不說,現在的有些人真的是一心鑽到錢眼裡了,只要人不是死在家裡了,那肯定是是必須要找個冤大頭賠錢的。最近,就在網上看到這麼一件令人氣憤的事情,說的是王大爺患有心臟病,但是就是喜歡打麻將,所以沒事就經常去村口的麻將室玩兩把。但是,有一天在玩麻將的過程中因為情緒激動引發了心臟病,導致猝死在麻將桌上然後王大爺的子女就不樂意了,天天在麻將室門口鬧事,要求麻將室全責賠償30萬元。

說實話,這真的就是我死我有理的思想在作怪,這要是誰攤上這一家人,那可真的是倒黴到家了。但是,就這件事本身來說,麻將室是沒有任何和義務賠償的。

首先,從老人的角度來說,自己患有心臟病本來就不應該再去從事比較容易造成情緒激動的事情。但是,老人依舊是我行我素,把打麻將作為自己的愛好。說難聽一點,這就好比說有的人不能抽菸,但是就是忍不了去抽了,最後造成自己死亡,然後去向賣煙的人索要賠償一樣,這就是無理取鬧。而對於其他人來說,心臟病這東西誰也看不出來,說現實一點,要是人家麻將館知道你有心臟病,估計都不會做你的生意。畢竟,人死在麻將館裡還是比較晦氣的。

然後,就麻將室老闆的責任來說,作為麻將室的經營者,是有責任和義務為顧客提供安全健康的娛樂環境的。比如說,麻將室需要能做到正常通風,不讓一些流浪狗進入傷人等等,這些能夠人為控制的安全因素確實也是麻將館老闆應該做的。但是,就老人心臟病發作這事,早就已經是超出一個麻將館老闆的能力了。說現實一點,急救病人是醫生的責任,不是麻將館老闆的責任,所以說,讓麻將館老闆賠錢是沒有任何理由的。

當然,如果其子女要求同桌打麻將的熱賠錢,那真的就不好說了。比如說如果有人在和其打麻將的過程中發生了言語爭執,或者說肢體衝突造成其心臟病發死亡,那估計就被賴上了,這就跟同桌一起喝酒和死差不多了。所以啊,打麻將也一定要保持一個良好的心態,不跟別人生氣,也不跟自己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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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實話


首先,要分析因果關係。這裡有幾種情況,1.如果大伯在玩麻將時,與另外三人產生了爭吵或是不愉快,那麼大伯的突發心臟病,可能是由於爭吵導致的,這個誘因就形成了因果關係。 那麼那三個人就要付三成的責任。當然,大伯自己也有7成責任,因為他明知有心臟病還去打麻將,並且與人發生口角,老伯有主要責任。2. 如果沒有爭吵,突然的意外倒下的,那就是意外事件,別人沒有責任。 但是,麻將館是收取費用提供娛樂的場所,在他發現大伯倒下後,他們有救助的義務,第一時間打120,並進行人工心肺復甦急救術,做到這些麻將館就沒有其他責任了,如沒有做到也要承擔相應的喪葬費、誤工費、各種賠償費用等.


寶媽茶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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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大伯打麻將突發心臟病而死,於法律而言,這純屬於意外事件,正規麻將館不需要承擔責任。但是實際上,麻將館為了息事寧人,多少都會進行一定的賠償。而死者家屬要麻將館負全責且賠償30萬,是不合理的。因為該人是死於自己的突發疾病,而非侵權。就比如,難道在公路上突發心臟病,還要讓交通部門賠償嗎?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我講發生我身邊的一個真實故事:離我家不遠有一個老人玩麻將的小場所,也是老倆口開的,每人一杯茶,一張牌桌收10元錢。有一天,一位老人突發疾病,當時就死了,同一起玩的老人找出他的電話,通知了他兒子,他趕到後,先說謝謝大家,然後找車把老人拉回家辦理後事!十多天後,他和家人帶了近二十份禮物(不太多,每份都是老人們合適吃的東西,百十元一份),送給出事那天在玩的老人,並再三表迖謝意!這事發生在雲南大理洱源縣城。事主姓杜。請大家點評一下,家屬所表現如何?(六六老翁)


老七35341


我也來說兩句:老人在麻將館打麻將突發心梗塞死亡,家屬索賠30萬是“獅子大張口”要的太多了。無論是走法律程序還是私下和解,死者家屬想要麻將館老闆拿30萬出來,那都是不可能的。

第一,麻將館是一個娛樂活動場所,願意去玩的,除了未成年人以外,大家都可以隨便去活動、去娛樂,但前題是“自願”(賭博性質除外)!既然“自願”,麻將館就不可能“負全責”了。

第二,麻將館也有責任。因為開麻將館肯定是帶有贏利性質的。既然收了人家錢,就得對參加打麻將的人的安全等負有責任。況且,情緒激動、悲憤傷感等都是心梗猝死的主要誘因之一。即使“意外”死亡,麻將館老闆也是脫不了干係的,起碼要出個安葬費吧!

總之,這樣的事還是和解為好,要相互理解,相互忍讓,鬧狠了對雙方都不是一件什麼好事!

另外,通過這件事使我想到,那些開麻將管的老闆娘,不妨在麻將館裡掛塊“溫馨提示”牌子:凡有高血壓、心梗塞等疾病患者謝絕入內,如不聽勸告出現意外,概有自己負責。這樣是不是要好一點呢?


新聞攝影


一農村大伯打麻將突發心臟病死在麻將桌上,死者家屬要麻將館負全責賠償30萬,這個要求,簡直就是奇葩,跟扶摔倒老人被訛,簡直沒有什麼區別。

難道說,你在家裡拉屎,心臟突發,死馬桶上了,還要要求馬桶廠家賠償嗎?

一部分國人近來,在以不斷的無理要求,刷新著做人的底線。前幾天也有一個新聞,三個孩子,打一個孩子,這一個孩子沒有還手,三個孩子中,有一個打人者,突然倒地死了,後來也說是心臟病。

結果,打人孩子的父母,要求學校、老師和被打孩子的家長,共同賠錢。學校和老師,有一定監管責任,也就算了。竟然還要求被打孩子家長賠,理由是,如果不是打你家孩子,我孩子會死。

如果不是傳媒時代,我們根本不瞭解,這人渣簡直是渣到惡魔都害怕啊。

問主所說的麻將館也好,棋牌室也罷,就是一個公共的娛樂活動場所,沒有救死扶傷的必要。

面對這種訛詐,麻將館一定不要賠,堅決走法律程度,不要便宜了惡人。


董江波


在鄉下允許開麻將館嗎?能辦的下經營執照嗎?我很懷疑,上次看到有的地方是不允許的。

如果這個地方不允許開麻將館或者說這個麻將館手續不齊全,那這老闆肯定是要負責了,違規經營啊。

如果手續齊全的話,也要看麻將館老闆有沒有打急救電話了,畢竟人是在麻將館玩麻將,也算是顧客了,老闆有責任對顧客的人身生命財產安全負責。有人發病了,打個急救電話這是必須做的,救得活救不活那不是你決定的事。如果電話都沒打那肯定也要負責的。

不管怎麼樣,全責是不會的,畢竟本身就有心臟病,自己就應該有風險意識啊,怎麼可能把風險都轉嫁給別人。

還有一點,按照同桌喝酒,喝酒出事了同桌的人得負責。這同桌打麻將應該其他人也要負責了,就是不知道這同桌的人該負多少責。

如果是真事的話,可以繼續說明下,看看結果是怎麼樣,這類的事故還是有普遍性的,教育意義挺大的。


碧海梵天


絕對不合理!

心臟病跟人家麻將館有什麼關係,自己打麻將的時候發作的心臟病可以說是自己高興死的,跟人家麻將館沒什麼關係。這名農村大伯肯定是非常喜歡打麻將的,因此估計是天天去打,天天都很樂呵的打,終於有一天就是在打麻將的過程中,突發心臟病沒有搶救過來,就走了。這也算是死的其所。

死在什麼地方跟這個地方是沒有關係的。如果是有關係的話,死在哪那就要賠錢,那醫院不要賠死,每天在醫院走的人多了,是否醫院都要賠錢呢。肯定醫院是不賠錢的,而且欠醫院的醫療費也是需要結清楚的。

大伯在打麻將的時候突發心臟病,沒搶救過來就走了。家屬就去麻將館鬧想拿到補償費30萬,這就有點痴心妄想了,更是獅子大張口。你在那玩麻將,麻將館也沒有多收錢,如果因為人死亡就要賠錢的話,那麻將館估計就開不下去了。再說了,麻將館也沒有義務對每個人的健康負責的,本來都是來娛樂的,收費也不貴。

當然了,麻將館也要經常通風,把環境做的好點,不要搞得空氣太渾濁,這也是麻將館需要注意的地方。而且麻將館中打麻將的人員,是容易激動,有時候打麻將總是帶點彩頭的,有時候贏了就會太高興,有時候輸了又會太生氣。不過麻將館作為場所提供者,是沒有責任,也沒有義務賠償這位農村大伯的。

跟這位大伯一起打麻將的幾個人倒是有點小風險,是否這些人跟大伯有過什麼言語衝突,導致大伯突然發病。還是有人突然出了一張點炮的牌,大伯一下子贏了一條龍,贏得很大,太激動導致發病了。還是有人出了一張牌,本來該老伯贏的,結果前面的人截胡,讓老伯太氣憤了才發病的。這些都是有可能的,不過只要不是使勁爭吵應該打麻將的也沒有責任的。只能怨大伯自己體質不好,還要玩這麼刺激的遊戲了。

現在好多事靠鬧,有時候鬧得厲害了,總是有奶吃的。家屬天天到麻將館鬧,如果麻將館沒有別的好辦法的話,估計還是會給一點的。現在好多事情真的是會哭的孩子有奶吃,但是肯定是沒有30萬的,最後可能麻將館會多多少少的給一點,可能這個事情也就平息了。否則這樣鬧個沒完,麻將館的生意也不要做了。

綜上所述,麻將館肯定沒有責任和義務賠償30萬。但是如果家屬天天鬧,麻將館沒有別的好辦法的話,可能會多多少少給點意思意思,也就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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