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法治建設護航改革開放

法治建設護航改革開放

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2017年12月,坐落在深圳蛇口的改革開放主題博物館開館。

蛇口被譽為“改革試管”,改革開放之初,步子不可能邁得太大,特區的試點適逢其時。1980年8月,中央正式決定把深圳、珠海、汕頭和廈門設立為經濟特區,先行先試地為中國打開了開放之窗。從那以後,開放的範圍從特區延伸到沿海地區,再到廣袤的腹地。投資、貿易、金融、用工制度等改革從特區試點,推廣全國。

黨史專家學者蕭東連:是開放推動了改革,對外開放梯度推進的過程,也就是從經濟特區,到沿海地區再到腹地,恰恰是我們市場化的過程。

伴隨著改革開放,中國進入了高速發展期,開放的腳步從沒有停歇,從主要由開放促改革,走向了改革和開放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2014年,已經在美國站穩腳跟的陳寧回到深圳,創立動態影像識別技術為核心的雲天勵飛 。他說,吸引他來深圳的是改革帶來的法治透明。

陳寧:開放式透明式的一個遊戲規則,不需要認識任何人,就拿到了2015年孔雀團隊的第一名,4000萬獎勵資金三個月就到了我們公司的基本戶上。

2012年1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八大後離京視察,第一站就來到深圳前海,囑託前海要實行“比特區還要特的先行先試政策”。2015年正式掛牌,到2017年,自貿區註冊企業增加值就翻了一番。除了經濟建設的卓有成效,就在這片改革試驗田上,全國唯一一個國家級法治示範區也正在蓬勃生長。

前海蛇口自貿片區管委會主任田夫:法治化是便利化和國際化的基礎,也是營商環境的一個核心,所以如果你能有一個國際化的法治環境,他們就能夠放心了。

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有專門規定,審理涉外民事糾紛,當事人可以約定適用境外的法律。然而實際操作過程中,90%以上的當事人約定適用域外法的案件,最終都認定為不能查明域外法律。不過,在前海的情況已經大有不同。

田夫:比如香港法律使用的是英美法系,最高法院在前海設立了港澳臺法和域外法的研究基地和查明中心,建立了域外法律的案例庫。所以你選擇不僅是香港法律,還可以是其他國家的法律,在這裡可以查到案例,適用性就更廣闊了。

全國第一家港澳臺和外國法律查明基地,第一家按法定機構模式治理的仲裁院,第一家借鑑香港廉政監督模式的廉政監督局……前海自貿區的一系列探索,有效支撐了其接軌國際的營商環境。作為第一家聯營律師事務所——華商林李黎 (前海) 聯營律師事務所的負責人,舒衛東更看重的是在“一帶一路”倡議的背景下,法治建設將為全面開放新格局帶來的助力。

舒衛東:我們近年來的對外投資速度和量越來越大,我們希望域外法律的管理,增加中國在國際規則執行上的職能。

響應十九大報告要求,深圳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全面複製推廣自貿區經驗,探索建設自由貿易港”。深圳這扇南海之濱的開放之窗,正在以更加積極的姿態向世界敞開,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在博鰲亞洲論壇上堅定宣告的那樣:“經濟全球化是不可逆轉的時代潮流。正是基於這樣的判斷,我在中共十九大報告中強調,中國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堅持打開國門搞建設。我要明確告訴大家,中國開放的大門不會關閉,只會越開越大!”

  編輯短評:肩負時代使命,堅守初心前行

改革開放走過40年,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改革定力、歷史經驗、理論創新、制度建設、實施方略都進入了新境界。

改革開放被稱為“關鍵一招”、“重要法寶”、“活力之源”、“必由之路”,從農村到城市,從試點到推廣,從經濟體制改革到全面深化改革,40年眾志成城,40年砥礪奮進,40年春風化雨,以改革開放為抓手書寫的中國奇蹟讓世界驚歎。

40年間,中國改革開放的征途並不平坦,但實踐已然證明,中國改革開放的大方向不會改變,這是時代發展之需、更是人民心之所向。改革開放是一次永不停歇的遠征,站在新起點,開啟新徵程,繼續解放思想、推進改革開放的一系列堅定舉措,正是我們對歷史最好的紀念。

涓涓細流已匯成大海,奔騰向前之勢不可阻擋;未來的改革之路卻非一馬平川,甚至可能依然難關重重。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說,“我們要以慶祝改革開放40週年為契機,逢山開路,遇水架橋,將改革進行到底。”

深圳是改革開放的窗口,在改革開放中探路、示範的使命不變;改革開放是深圳的金字招牌,如何輕裝上陣再出發,在更廣的領域、更深的層次、更高水平上推進改革開放,是時代賦予深圳新的使命。5年多前,黨的十八大閉幕不久,習近平總書記離京考察的第一站就是深圳,他代表黨中央向世界發出“改革不停頓、開放不止步”的鏗鏘宣示,這五年,黨中央從更高起點系統性謀劃和推進改革開放,新徵程的畫卷已經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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