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4 如何破解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難題?專家提醒需注意6種情況

農村土地確權已進入收官之年,很多地方的農民都順利的領到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和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土地確權過程中也發現了一些遺留問題,很多農村宅基地因為不符合規定要求,沒有被確權登記,甚至有的還被集體收回了使用權,如何破解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難題?專家提醒必須注意以下6種情形:


如何破解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難題?專家提醒需注意6種情況

第一,空閒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宅基地,不確定土地使用權。 已經確定使用權的,由集體報經縣級人民政府批准,註銷其土地登記,土地由集體收回。

第二,村裡五保戶遺留的宅基地的情況。村裡五保戶的宅基地由於沒有子女來繼承,所以他的宅基地,不確定土地使用權,土地將被村集體回收。

第三,城鎮居民違規購買農村宅基地的情況。在現行的農村土地制度的規定下,宅基地不能被交易給城鎮居民的人。因此,城鎮居民購買的宅基地,不確定土地使用權,宅基地將會被面臨回收。
如何破解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難題?專家提醒需注意6種情況

第四,政府徵用的情況。在有的特殊情況下,政府會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如修路、修建築物的情況。這樣的宅基地在政府徵用後,不確定土地使用權,宅基地自然是會被回收,但政府也會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五,亂建宅基地、一戶多宅的情況。雖然是違法建房,如果你符合“一戶一宅”的情況,並且符合村莊規劃,是可以依法補辦手續,正常確權的。如果不在規定範圍內的宅基地是視為非法的,對這種亂建宅基地是會被回收的。根據土地確權的原則,一戶中能有一個宅基地,儘管有多的宅基地,但只會對其中一個宅基地進行確權。

第六,城市戶口的居民繼承了在農村的宅基地的情況。眾所周知,雖然能夠繼承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但土地不能。等到房屋被毀壞後,村集體將會對宅基地進行回收。登記時必須註明:權利人為非村集體成員。
如何破解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難題?專家提醒需注意6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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