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4 決勝防控金融風險攻堅戰!廣州發佈六項重點行動

南方網訊 (全媒體記者/江珊 黃舒旻)24日,廣州市金融工作局關於推進全市金融風險防控工作召開新聞發佈會,對日前印發的《廣州市決勝防控金融風險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以下簡稱《計劃》)進行6個方面重點行動的解讀。

信息領域的技術越來越成為金融監管工作中的重要工具。在發佈會現場,廣州市金融工作局局長邱億通回應與國內互聯網企業合作時表示,目前廣州已經先後與百度、阿里巴巴、騰訊三大互聯網公司合作,利用他們的內部數據,綜合運用監管科技,形成風險企業全息畫像,自動生成風險報告,發佈預警信息。

作為廣州開展金融風險監測、輔助金融監管、促進金融穩定發展的重要金融基礎設施,廣州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防控中心(以下簡稱“防控中心”)也利用了人工智能、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等監管科技手段,運作一年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4月底共排查廣州市18504家企業,覆蓋11轄區,發現風險企業869家。

重點行動1:規範全市類金融業態

“小額貸款、融資擔保、區域性股權市場、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互聯網借貸信息中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社、社會眾籌、私募基金、投資機構等類金融業態、機構,統一納入到廣州地方金融監管工作範圍。”

解讀:

目前,廣州市金融局根據部門職責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開展監管,開展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同時市金融局主動作為,在全省(不含深圳)率先將風險投資市場、轄區內各類交易場所、區域股權市場納入地方金融管理體系,為承接類金融機構監管工作奠定基礎。

針對各種類金融業態風險特點不同,市場發展情況、監管現狀也各不相同。要通過正面、負面清單相結合的方式讓類金融機構瞭解“能夠做什麼、不能做什麼”,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亂”,通過監管促進規範發展。

此外,類金融機構在不同類金融業態及同一業態不同細分領域均應採取“分業經營”模式,避免不同性質的金融風險互相影響、交織和傳遞,防止以金融控股集團、關聯交易、通道業務等名義規避監管。

重點行動2:構建地方金融監管體系

“由廣州市防控金融風險聯席會議統籌協調,研究決定市級層面地方金融監管、風險防範和化解領域重大問題,協調指導市各部門之間、市與國家駐粵金融監管部門之間的協同監管、風險防控工作。”

解讀:

2017年7月,廣州成立了由分管金融工作的市領導擔任總召集人,成員單位包含中央駐粵金融監管部門、市各相關部門、各區政府的廣州市防控金融風險聯席會議。廣州還將按照中央和省的統一部署,完成市、區金融工作部門職能調整,增強地方金融監管力量,形成市、區聯動。同時,積極探索通過政府採購服務、由行業協會提供服務等方式,向金融機構提供更加優質、全面的政務服務工作。

《計劃》中指出,各類類金融業態監管規則和制度暫未明確的,按照“暫停增量、整頓存量、清除隱患”的原則開展風險排查、清理規範等工作,清理一批、保留一批、准入一批,做到淨化市場、嚴控風險、規範經營。

同時,廣州還將建立類金融機構風險公示制度和類金融機構信息報送機制。其中,風險公示在督促類金融機構規範經營的同時,也能讓社會公眾瞭解哪些機構已納入監管體系,類金融機構具有怎樣的風險特徵,引導社會公眾掌握必要的金融知識。而信息報送相關信息將用於市場統計、數據分析、政策效果評估等工作。

重點行動3:強化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防控平臺功能

“防控中心是我市開展金融風險監測、輔助金融監管、促進金融穩定發展的重要金融基礎設施,利用人工智能、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等監管科技手段,開展金融風險監測預警、第三方電子合同存證、交易資金監控等相關工作,實現金融風險“預警+監測+分析+處置”有效聯動,是地方金融風險防控工作的重要抓手。”

解讀:

《計劃》明確,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將督促指導各類類金融機構分期分批接入防控中心。慮到不同類金融業態風險特點不同,接入方式也將有所區別,並根據接入層級和成本,研究給予適當補助,例如,廣州對轄區內接入防控中心、實現統一清算的各類交易場所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此外,廣州金融局還支持防控中心發揮技術優勢與相關部門合作建設金融廣告監測、非法傳銷活動監測等平臺。

重點行動4:推進廣州地方金融大數據庫建設

“為確保防控中心高效精準開展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預警,加快將工商、稅務、海關、法院、公安、信訪、政府服務熱線等政務信息以及企業相關信息接入防控中心,專項用於金融風險信息的挖掘、比對、整理、分析。”

解讀:

廣州將依託防控中心建設廣州地方金融大數據庫,導入相關政務信息和企業相關信息,通過對相關信息進行挖掘整理,為全市開展金融監管、金融風險防控、制定金融業發展規劃、發展金融科技產業等提供數據支持。

通過廣州地方金融大數據庫對重大金融案件進行分析研判,整理歸納出系列案、類型案的風險特徵,建立風險分析模型,進而提高金融風險監測的精準度。

數據庫還將發揮庫存證服務功能。利用廣州地方金融大數據庫存儲廣州地方金融領域海量信息優勢,做好投資合同、協議等第三方存證,與司法鑑定做好銜接,為公安、司法機關、仲裁機構等依法快捷調取證據提供支持,降低類金融機構維權成本,提高維權效率,從根源上杜絕“暴力催收”現象,徹底清除金融黑惡勢力滋生土壤,維護社會穩定。

“暴力催收”現象的根源在於類金融機構維權成本高、渠道不暢,金融大數據庫可實現合同存證與網絡仲裁的一鍵式無縫對接,進行“監管+仲裁”的全鏈條管理,引導類金融機構依法維權。

重點行動5:推進風險管理制度和人才隊伍建設

“推動在金融控股集團、市屬國資金融機構、大型類金融機構、重要金融平臺和功能區等設立首席風險官,大中型類金融機構設置獨立的風險管理部門,小型類金融機構設置風險管理專職人員,充實風險管理力量。”

解讀:

充實金融機構自身的風險管理力量是防範金融風險的第一道防線,廣州是全國最早提出在市屬金融機構、大型類金融機構、重要金融平臺和功能區設立首席風險官的城市,目前已指導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在互聯網金融領域試點推廣,在實踐中首席風險官制度廣受好評,也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將向小額貸款、融資擔保等其他類金融業態逐步推廣。

重點行動6:強化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

“推動建立網格員、社區維穩人員防範非法集資巡查工作制度,結合非法集資舉報獎勵制度,構建打擊非法集資活動的‘天羅地網’。發揮廣州市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作用,強化部門協商聯動,形成案件會商、案情互通的工作機制,研究分析非法集資活動新特點、新形式,加強研判定性,及時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

解讀:

“天羅”即是防控中心的互聯網、輿情、廣播電視報刊金融廣告監測預警,“地網”即是網格員、社區維穩人員深入基層的巡查工作,線上與線下相結合,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置。

對於打擊違法違規金融活動應立足“打早打小”,通過聯合懲戒手段及時阻斷風險,防止小風險演化為大風險。對於社會影響惡劣的非法集資活動,應依法嚴厲打擊,形成高壓震懾,在案件處置環節注重社會維穩,妥善處理涉案資產,維護受害群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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