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朋友在私信問,說了這麼多職工居民的養老金話題,那麼軍人沒交過社保,退役了能領養老金嗎?
對於參軍的人,參軍期間有沒有工齡繳費年限和養老金賬戶,一旦復員轉業到了地方再找工作,養老保險繳費能不能接上等等。
今天就聊一聊,關於軍人的養老金辦法!
根據國家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等有關軍隊部委的規定。
從2014年10月1日起,會根據軍人的服役年限和服役工資的水平,在部隊就為每一個服役軍人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
自14年10月1日起,參軍期間計算社保,有繳費也計算繳費的工齡和年限。
參軍期間有繳費有年限都沒問題,軍人一旦退役要到地方繼續工作並且參加地方的養老保險。
這其實就存在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只要到所在地縣級以上社保經辦機構去辦理就可以。
但是,大家注意,這裡面有三個方面的事情要做,所在的軍隊、當地社保經辦機構、退役軍人本人。
首先來說所在的軍隊的開具一些證明,包括:軍人退役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軍人退役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信息表。
並且把這些證明信息表格郵寄到軍人所在的縣級以上經辦機構,另外繳費的工資、繳費的額度,要把這些繳費和補助的資金,通過銀行匯到經辦機構的賬戶上。
並且把繳費憑證、信息表及銀行回執交給軍人本人。
接下來是退役軍人本人,要到安置地社保經辦機構去提交在軍隊辦的繳費憑證信息表、銀行匯款憑證的複印件以及退役安置證明等相關材料。
在軍隊的社保繳費就轉移到地方以後,地方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所有相關的憑證,核對到賬資金。
經審核無誤,按照規定為退役軍人做好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為他在當地建立社保關係和相應的個人賬戶。
其實,國家為軍人的社會保險轉移銜接做了很好的安排和政策。
所以對於退役軍人而已,你只要有證明,國家是會優先辦理相關手續的,這是有國家政策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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