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4 清朝八旗女子在结婚前为何不能对长辈行跪拜大礼

清朝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从顺治时期开始,清廷就出台了一种“选秀”制度。选秀?选什么秀?当然就是给皇帝选后妃了。

按照规定,选秀三年举行一次。对象为全国满蒙八旗人家年满13岁至16岁的女子。经过层层选拔,最终被选中的女子,将进入宫中,成为皇帝的嫔妃;或者被当做礼物,赠送给皇室亲王、郡王作福晋,即通常所称的妻妾。

顺便说一句,为了保证皇族血统纯正,顺治帝特别规定,皇族不得与汉人通婚,宫中不允许“蓄汉女”(汉军八旗除外)。因此,汉人女子是不允许参加选秀的。直到清廷灭亡,选秀都被控制于八旗范围内。偶尔会有皇帝,因为个人原因,将选秀扩大范围。如乾隆帝,后宫里面就有来自维吾尔族的容妃,即传说中的香妃。

清朝八旗女子在结婚前为何不能对长辈行跪拜大礼

当然,这对于汉人女子来说,真是莫大的幸运呢。

不在八旗范围内的汉人女子,想参加选秀,比登天都难;而八旗范围内的八旗女子,想逃避选秀,也是毫无可能的事情。

顺治帝关于选秀的规定没有那么严格,只是规定了选秀的范围和年龄,超过17岁就不必参加选秀了。因此,有人利用此规定来“舞弊”,想方设法地躲避选秀之年。只要躲过了这一关,超过了17岁,就不必再参加选秀了。

1740年,乾隆帝在顺治帝的选秀规定上,打了一个“补丁”,防止有人浑水摸鱼、蒙混过关。

这个“补丁”就是,如果八旗女子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参加选秀,那么三年后,她必须再次参加选秀。而没有参加选秀的八旗女子,即使到了20岁,也不准私自聘嫁。否则,将追究该八旗女子所在旗的最高行政长官——都统的责任,严惩不贷!

清朝八旗女子在结婚前为何不能对长辈行跪拜大礼

就在乾隆帝打上“补丁”的第二年,违反者就来了。

此人是闽浙总督德沛。德沛是清朝宗室子弟,和硕简亲王福存第八子。他历任镇国将军、兵部左侍郎、古北口提督、甘肃巡抚、湖广总督、闽浙总督等要职,属于封疆大吏,位高权重。他在1741年给乾隆帝上了一道奏折,请求乾隆帝允许他儿子恒志与两广总督马尔泰的女儿结婚。

总督的儿子迎娶总督的女儿,本是一桩门当户对的圆满婚姻。但乾隆帝一查,马尔泰的女儿没有参加过选秀嘛。乾隆帝大怒,马上将德沛叫到京师来,狠狠地训斥了一顿。

乾隆帝同时强调:“选看八旗秀女,原为王、阿哥等择取福晋;若在未经挑选之前即行结亲许字,非为废弛旧制,并恐无奏事责任之人,或不敢陈奏之人,伊等已行许字之女,朕因不知,另指他人,亦大有关系;且八旗秀女,于十三四岁即行选看,并无耽搁之虞。”

清朝八旗女子在结婚前为何不能对长辈行跪拜大礼

什么意思呢?在乾隆帝看来,选秀并不是为皇帝充实后宫,而是为王和众皇子挑选妻妾。假如大臣将没有参加选秀的八旗女子私自聘嫁,最终因为选秀导致婚姻破裂,也是为例在先,并非皇室责任。同时,八旗女子在13、4岁就进行选秀,并不会影响她的婚姻。

八旗女子不能在选秀之前私自聘嫁,甚至还不能对长辈行跪拜大礼。

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八旗女子在选秀后,有可能会成为皇帝的妃嫔,甚至有可能成为皇后。那么,作为潜在的皇帝嫔妃或者皇后,是不能给任何人下跪的。

【参考资料:《近二十年来清前期皇室婚姻制度研究综述》《清史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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