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溫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徵收工作已經開展,需參保繳費的人員請到各村委或居委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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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檔次及補貼標準:
從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檔次調整為每人每年200元,取消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繳費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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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體參保政策:
1、對建檔立卡未標註脫貧的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貧困人員、以及重度殘疾、長期貧困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暫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繳費檔次。
2、縣財政為重度殘疾人每人每年代繳100元養老保險費(代繳後參保人仍享受省、市兩級政府繳費補貼)。
3、對參保繳費的烈士遺屬每人每年補貼50元。
4、對參保繳費的領證的獨生子女父母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父母,年齡在45週歲以上(含45週歲)的每人每年補貼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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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徵繳注意事項:
1、各村在填寫繳費金額數字時字跡要工整、清晰。
2、2017年各村繳費表必須以中心下發的繳費表格為準,各村不允許手寫增加人員。各村收齊養老金後帶上繳費花名冊就近繳至農村信用社(各村做好原始名單存檔工作)。待各村集體徵繳結束後,未交費的續保人員可帶身份證自行到農村信用社繳費。
3、重度殘疾人員(殘疾一、二級)繳費只能繳100-900元9個檔次,選擇其他繳費檔次將影響政府代繳。
4、補繳:需要補繳人員需帶身份證到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中心開具補繳單到地稅大廳繳費(補繳最好先打電話諮詢補繳年限)。
5、195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人員不允許繳納2018年保費。
6、1958年出生人員必須繳納當年養老保險費,如果未交費,將影響本人養老保險待遇。
7、2018年度各村新參保人員,由各村填寫參保登記表,身份證、戶口本複印件,資料收齊後交各鄉鎮人社所統一錄入省農保系統,錄入系統後方可繳費。(錄入系統一個星期後自行到農村信用社繳費)
8、如有信息錯誤的,到各鄉人社所填寫變更登記表。
9、對於已婚人員未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係轉移的,還在原戶籍地進行繳費,繳費後,帶身份證及戶口本原件到鄉鎮人社所進行關係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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